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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服务的理解和认识存在着诸种危机:志愿服务定义存在着内在的矛盾,人们对志愿服务的动机归因发生错位,志愿服务行动者对于自身的主体性定位经常发生困惑,志愿服务效果的衡量尺度存在着经济理性人的功利主义偏向。只有立足于志愿服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社会行动的内在意义,才有可能解释其成立的内在合理性。把志愿服务与其他社会行动或社会现象都放在一种内在意义构成的维度上加以衡量,才能贯通志愿服务与一般社会现象或社会行动之间的有机联系。志愿服务的内在意义表现在意义的构成要素、意义的表达倾向、意义的主体性、意义的场域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