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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内快速发展的直销企业,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寻求发展,需要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新情况,及时总结来加以完善。比如市场准入、销售人员培训、跨区域经营、信息披露机制、直销立法公平性和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应继续进一步完善法规。
直销法规出台后,经过政府和业界的共同努力,直销行业逐渐进入了理性发展的轨道。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销售方式相比,直销能否有更大的发展,正面临着跨国界、跨地区等新的经营方式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三方面的挑战。
直销是发展的必然产物
现阶段,依然有很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直销,但直销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消费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首先,直销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从1990年开始,雅芳进入中国,才正式有了直销。直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才出现了直销的销售方式。
其次,直销的销售方式是一种商业供给方式,是需求发展的产物。此外,直销也是各种零售业态的发展的产物。我国从1996年零售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一直到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各种商业零售业态都已经进入中国,直销也是国外的业态在中国的复制和发展。同时,直销业是企业文化和独特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产物。
换言说,直销是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产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据悉,目前已经拿到牌照的中外资直销企业大部分是化妆品、保健品和日用品行业。因为不是所有方面的产品都适合搞直销,也不是对所有的客户群体都可以搞直销,所以既不能片面地否定直销,当然也不能把它夸大。
直销是所有营销方式中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现阶段有其发展的必然性。中国履行WTO承诺放开这个市场,说明有其客观必然性。
两部条例意义重大
2005年12月1日和11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分别实施至今,已五年有余。
这两部条例的出台,在直销行业中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果。一是基本遏制了传销。在这两部法律之前,某些地方“老鼠会”泛滥成灾,传销是非常大的难题。这两部法律出台以后,最近几年这种大规模的恶性传销事件基本上被遏制和消除了。二是培育了健康的市场主体。三是补充了零售业态,对满足各种类型的消费需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四是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顾客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由于直销行业建立了一套自律、自查、自纠的法律体系,从而使得整个市场对直销有一种校正。这种校正一是来自法律的规定,二是因为法律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对直销企业产生了监督。
新问题需完善法律
直销企业下一步怎么样更好地在我们国家发展,需要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新情况,及时总结来加以完善。比如市场准入、销售人员培训、跨区域经营、信息披露机制、直销立法公平性和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应继续进一步完善法规。
另外,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的企业管理和治理结构也非常重要,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的问题应该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政府的协助和主导下成立相关的行业自律组织,做到自律、自纠、规范化的发展。
对于直销企业的发展,首先可以根据零售业态的发展、直销业态的发展完善法律。譬如针对网上销售、电话销售、会员制销售、自助销售等可能出现的新销售方式,直销应如何发展、规范。
其次是直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直销和传统零售的区别在于,直销没有固定的人员,未来直销这支队伍要不要相对固定,要不要经过培训,如何形成直销文化需要研究。
第三是直销跨国界的问题。有些企业的直销是全球化的,但是别的国家的法律规定与我国有很大差异,直销条例需要做哪些修改?直销企业应该怎样不断创新经营业态、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培训方式,都带来新的问题。
在网络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直销是不是也应该向其他的经营模式演变或者靠近呢?直销不应该丢掉本身的特点,即面对面的无固定店铺的销售方式。如果直销企业不具备这个特点,可能就没有立足的空间。
企业不规范,或者是认知不足,对现在的行业环境、对法规制度的解读理解不深刻就会导致自己企业经营偏差,或者是管理流程中会出问题,或者是有法不依,走灰色地带。因此,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纳入法律制度中。
然而,直销企业下一步如何在规范中发展?最重要一点,便是直销企业应该在社会上倡导价值、信念、使命,要把自己的信念、使命凝结在企业的服务和产品质量中,形成核心竞争力。
此外,应逐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和理论研究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建立鼓励理论研究的政策,提高行业理论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普及直销法规的知识,树立广大消费者合理合法的消费意识,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相应的消费服务,充分体现市场的多样性。
同时,企业还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加强对服务质量和直销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服务,企业必须要依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法规意识,依法经营求机遇、求生存、求发展,政府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关机制,鼓励和促进企业自觉提高法规意识,规范销售行为,造就一大批讲规范、守信誉、重质量的品牌企业,带动行业的进步,推动直销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最后,还要加强销售人员的内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范家辉建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直销员培训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直销员执业资格注册和培训制度,抓好直销人员的培训,造就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直销员队伍。
社会责任关系企业生死
社会责任是企业竞争的重要法宝和策略。过去企业竞争主要是靠人才、靠技术、靠资金,但未来企业竞争靠这三样宝贝可能失灵了。比如三鹿公司、美国的雷曼公司,这些企业不缺人才、资金、技术,为什么会像泰坦尼克号一样轰然倒塌,就是缺乏有社会责任的DNA。企业越对社会责任有清醒的认识,就越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
社會责任还有利于重造行业的公信力。目前,普通老百姓对于直销行业还有一些误会,为了避免行业的诚信株连,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需要提高社会责任。
此外,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过去的发展观是先发展后规范,或者是重发展、轻规范,或者是只发展不规范,才出现了传销企业横行一时的灾难性的后果。
那么,直销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呢?虽然学界对伦理责任有些争议,伦理责任不像法律责任那样有刚性,但是对于塑造一个有公信力和受人尊敬的企业来说,比法律责任要重要得多。因为一个依法经营的企业,如果不遵守商业伦理,也会成为无赖企业。直销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把伦理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弘扬光大,遵循比法律尺度更高的标准。因为传统的法律规则是有缺陷的,法律是为普通人设计的,而商业伦理是为君子设计的。
那么直销企业究竟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呢?首先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要有广大消费者,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内部控制、体制和机制,因为直销行业也是一个市场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高度密集的行业和领域。
其次是产品质量、产品定价和服务。做某一个产品的老总,是不是每天都在消费自己的产品;产品的定价能否定位于普通的工薪阶层;广告和宣传上,如何避免误导性的宣传;在服务上能否无因退货,能否设置比30天更长的冷静期,不喜欢随时可以退,产品达不到宣传效果,是否可以无因退货或者是后悔权适用的范围,刘俊海认为,这都是检验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度重要的尺度和标准。
不可否认的是,直销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离获得社会的尊重仍有距离,毕竟这种销售模式曾经给社会带来的伤痛很深。直销企业有没有发展空间,一是取决于能力,二是取决于政策的扶持,三是取决于社会的认同。
直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通过协会建立政府、企业、学界、媒体的沟通平台,使直销不再敏感,去敏感化。同时,使直销不再站在角落里,让企业家更多地通过媒体和社会大众进行交流,和消费者进行交流,和学者进行交流。
直销法规出台后,经过政府和业界的共同努力,直销行业逐渐进入了理性发展的轨道。但值得注意的是,与传统销售方式相比,直销能否有更大的发展,正面临着跨国界、跨地区等新的经营方式以及公司内部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三方面的挑战。
直销是发展的必然产物
现阶段,依然有很多人戴着“有色眼镜”看直销,但直销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们的消费水平发展到一定阶段、市场体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首先,直销是我国改革开放的产物。从1990年开始,雅芳进入中国,才正式有了直销。直销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所有市场经济国家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多元化、个性化的消费需求,才出现了直销的销售方式。
其次,直销的销售方式是一种商业供给方式,是需求发展的产物。此外,直销也是各种零售业态的发展的产物。我国从1996年零售对外开放、引进外资,一直到2001年12月11日我国加入WTO,各种商业零售业态都已经进入中国,直销也是国外的业态在中国的复制和发展。同时,直销业是企业文化和独特的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和发展的产物。
换言说,直销是我国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制度确立,产生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所带来的必然结果。
据悉,目前已经拿到牌照的中外资直销企业大部分是化妆品、保健品和日用品行业。因为不是所有方面的产品都适合搞直销,也不是对所有的客户群体都可以搞直销,所以既不能片面地否定直销,当然也不能把它夸大。
直销是所有营销方式中的一种有效方式,在现阶段有其发展的必然性。中国履行WTO承诺放开这个市场,说明有其客观必然性。
两部条例意义重大
2005年12月1日和11月1日,《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分别实施至今,已五年有余。
这两部条例的出台,在直销行业中取得了非常大的成果。一是基本遏制了传销。在这两部法律之前,某些地方“老鼠会”泛滥成灾,传销是非常大的难题。这两部法律出台以后,最近几年这种大规模的恶性传销事件基本上被遏制和消除了。二是培育了健康的市场主体。三是补充了零售业态,对满足各种类型的消费需求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四是不仅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顾客的合法权益也得到了保障。
由于直销行业建立了一套自律、自查、自纠的法律体系,从而使得整个市场对直销有一种校正。这种校正一是来自法律的规定,二是因为法律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对直销企业产生了监督。
新问题需完善法律
直销企业下一步怎么样更好地在我们国家发展,需要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特点、新情况,及时总结来加以完善。比如市场准入、销售人员培训、跨区域经营、信息披露机制、直销立法公平性和公平竞争方面的问题,应继续进一步完善法规。
另外,如何加强企业内部的企业管理和治理结构也非常重要,如何加强行业自律的问题应该及早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在政府的协助和主导下成立相关的行业自律组织,做到自律、自纠、规范化的发展。
对于直销企业的发展,首先可以根据零售业态的发展、直销业态的发展完善法律。譬如针对网上销售、电话销售、会员制销售、自助销售等可能出现的新销售方式,直销应如何发展、规范。
其次是直销人员的培训和管理。直销和传统零售的区别在于,直销没有固定的人员,未来直销这支队伍要不要相对固定,要不要经过培训,如何形成直销文化需要研究。
第三是直销跨国界的问题。有些企业的直销是全球化的,但是别的国家的法律规定与我国有很大差异,直销条例需要做哪些修改?直销企业应该怎样不断创新经营业态、经营方式、管理方式、培训方式,都带来新的问题。
在网络时代、知识经济时代,直销是不是也应该向其他的经营模式演变或者靠近呢?直销不应该丢掉本身的特点,即面对面的无固定店铺的销售方式。如果直销企业不具备这个特点,可能就没有立足的空间。
企业不规范,或者是认知不足,对现在的行业环境、对法规制度的解读理解不深刻就会导致自己企业经营偏差,或者是管理流程中会出问题,或者是有法不依,走灰色地带。因此,企业的经营管理必须纳入法律制度中。
然而,直销企业下一步如何在规范中发展?最重要一点,便是直销企业应该在社会上倡导价值、信念、使命,要把自己的信念、使命凝结在企业的服务和产品质量中,形成核心竞争力。
此外,应逐步加大法规宣传力度和理论研究水平,促进行业良性发展。建立鼓励理论研究的政策,提高行业理论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进一步普及直销法规的知识,树立广大消费者合理合法的消费意识,方便消费者根据自己的消费水平选择相应的消费服务,充分体现市场的多样性。
同时,企业还要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质量,要采取有效措施和加强对服务质量和直销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服务,企业必须要依法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增强法规意识,依法经营求机遇、求生存、求发展,政府监管部门要建立相关机制,鼓励和促进企业自觉提高法规意识,规范销售行为,造就一大批讲规范、守信誉、重质量的品牌企业,带动行业的进步,推动直销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最后,还要加强销售人员的内部培训,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范家辉建议企业按照国家相关直销员培训的规定,建立和完善直销员执业资格注册和培训制度,抓好直销人员的培训,造就一批职业化、专业化直销员队伍。
社会责任关系企业生死
社会责任是企业竞争的重要法宝和策略。过去企业竞争主要是靠人才、靠技术、靠资金,但未来企业竞争靠这三样宝贝可能失灵了。比如三鹿公司、美国的雷曼公司,这些企业不缺人才、资金、技术,为什么会像泰坦尼克号一样轰然倒塌,就是缺乏有社会责任的DNA。企业越对社会责任有清醒的认识,就越能得到消费者的认同。
社會责任还有利于重造行业的公信力。目前,普通老百姓对于直销行业还有一些误会,为了避免行业的诚信株连,提升整个行业的公信力,需要提高社会责任。
此外,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也需要承担社会责任。过去的发展观是先发展后规范,或者是重发展、轻规范,或者是只发展不规范,才出现了传销企业横行一时的灾难性的后果。
那么,直销企业应该承担怎样的社会责任呢?虽然学界对伦理责任有些争议,伦理责任不像法律责任那样有刚性,但是对于塑造一个有公信力和受人尊敬的企业来说,比法律责任要重要得多。因为一个依法经营的企业,如果不遵守商业伦理,也会成为无赖企业。直销企业和从业人员应当把伦理和社会责任进一步弘扬光大,遵循比法律尺度更高的标准。因为传统的法律规则是有缺陷的,法律是为普通人设计的,而商业伦理是为君子设计的。
那么直销企业究竟该如何承担社会责任呢?首先要有一颗感恩的心,心中要有广大消费者,同时企业也要加强内部控制、体制和机制,因为直销行业也是一个市场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高度密集的行业和领域。
其次是产品质量、产品定价和服务。做某一个产品的老总,是不是每天都在消费自己的产品;产品的定价能否定位于普通的工薪阶层;广告和宣传上,如何避免误导性的宣传;在服务上能否无因退货,能否设置比30天更长的冷静期,不喜欢随时可以退,产品达不到宣传效果,是否可以无因退货或者是后悔权适用的范围,刘俊海认为,这都是检验企业社会责任和诚信度重要的尺度和标准。
不可否认的是,直销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离获得社会的尊重仍有距离,毕竟这种销售模式曾经给社会带来的伤痛很深。直销企业有没有发展空间,一是取决于能力,二是取决于政策的扶持,三是取决于社会的认同。
直销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应该通过协会建立政府、企业、学界、媒体的沟通平台,使直销不再敏感,去敏感化。同时,使直销不再站在角落里,让企业家更多地通过媒体和社会大众进行交流,和消费者进行交流,和学者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