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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体现税收管理的公平、科学、规范、严密、高效原则,我国在近年确立了“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加强管理”的税收征管模式,这种模式的建立使我国走上税收管理信息化的进程,税收收入逐年增加,但是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由于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出现了一系列的不完善的地方。因此,必须依照“平等、节省、便利”的原则,不断创新征纳制度,提高征纳流程的顺畅度,加强征纳双方素质培养,明确征纳双方各自的主体地位,形成互动关系,从而不断提高我国的税收征管水平。
一、税收征管的相关概念
1.税收征管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是稽核税额和征收税款过程的管理活动,是征收机关行使征税与管理税收权力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它是国家行使政治权力的体现,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征收入库过程进行组织、计划、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2.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现状。第一,纳税申报和税款收方式逐渐多元化。在新《税收征管法》中,税务机关依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纳税申报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等,税款征收方式多样化,根据不同纳税人可以实行灵活的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第二,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主要税种与各地区收入均呈现协调增长态势。随着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和加强,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了税源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从单纯考核收入任务向收入任务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的转变。第三,税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逐步推进。实施金税工程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管理系统的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第四,明确了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促进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形成,也促进了纳税人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我国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我国税法体系不完善,税收管理缺少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建设,税收收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立法的要求也就越高。但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未设立《税收基本法》。税收法规的不完善,税收政策又经常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征纳双方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水平不同而产生对同一纳税事宜,双方会有不同的意见,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容易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矛盾。
2.纳税申报的效果不理想,流于形式。建立纳税人纳税申报制度是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运行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由于纳税人的知识水平和素质各不相同,对税法和税收计算方法的了解程度不够,从而建立自己申报纳税的意识还不成熟。另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查监控不严格,纳税人纳税申报不真实,少报虚报问题严重,使纳税申报在流于形式。
3.发票管理不到位,致使税款流失严重。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普通发票的管理。我国纳税人主动开具发票的意识薄弱,或者是为了得到商场或餐馆的优惠而放弃开发票,这是现代纳税人最普遍的偷税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的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的秩序。
4.税法普及力度不够,税收征管效率低。虽然我国把每年的四月作为税法宣传月,但是税法的宣传范围太窄,大都是在城市进行,而且过于形式化。因此纳税人不了解税法,更不懂税收的计算,自觉纳税意识还很低。另外,从总体上看,我国税务人员素质偏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所以征纳双方之间缺乏一种互动关系,这将成为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最终会导致税收效率的下降。
三、优化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1.加快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善,尽快推出我国的《税收基本法》。《税收基本法》是税收领域的根本大法,在整个税收法律体系中居于母法地位,对各实体法和程序法起着统帅作用。同时,制订《税收基本法》也是规范中央和地方税收权限、协调税法与其他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税、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需要。因此,制定税收基本法是我国税收法制的重大事件,对于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2.进行纳税人诚信建设,提高纳税申报质量。要不断地加强税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培训,通过对计算机系统、税收法律法规和各种反偷税、避税手段的不断学习,练就税务人员的“火眼金睛”;税务工作人员应该不断改进服务态度,认真回答或帮助解决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切实提高纳税申报材料的可信度,税务机关应该建立纳税人的诚信档案,应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录入诚信档案中。
3.夯实发票的管理,严防税款流失。发票有奖制度各个相对于餐馆、商场的优惠策略而言已经逐渐失去吸引力,因此我们必须在发票管理方面进行创新性的改革,防止税收的大量流失。第一,可以将发票与商家的收据、小票联系起来,实现发票与收据一体化;第二把发票与商品的售后服务联系起来,购买商品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一律不给予提供售后服务;第三,把发票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联系起来。
4.加强税法的普及,建立纳税人与税务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税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因纳税而减少的那部分收入在他所得到的公共服务中体现出来,应该加强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的光荣意识以及纳税人的税收计算能力。提高税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监督,实现税收征管工作中各个环节之间的互动。
参考文献:
[1]吴旭东.税收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张德平.对当前税收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07(02).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
一、税收征管的相关概念
1.税收征管的概念。税收征收管理主要是稽核税额和征收税款过程的管理活动,是征收机关行使征税与管理税收权力的日常征收管理工作。它是国家行使政治权力的体现,是对纳税人应纳税额征收入库过程进行组织、计划、指挥、协调、监督和控制的一种行政管理活动。
2.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现状。第一,纳税申报和税款收方式逐渐多元化。在新《税收征管法》中,税务机关依据保证国家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方便纳税人、降低税收成本的原则,纳税申报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数据电文申报等,税款征收方式多样化,根据不同纳税人可以实行灵活的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等方式。第二,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主要税种与各地区收入均呈现协调增长态势。随着税收征管改革深入和加强,各级税务机关加强了税源管理,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初步实现了从单纯考核收入任务向收入任务与征管质量双重考核的转变。第三,税收管理科学化、信息化逐步推进。实施金税工程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种管理系统的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第四,明确了税收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促进了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形成,也促进了纳税人服务体系的建设。
二、我国税收征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我国税法体系不完善,税收管理缺少良好的税收法制环境。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建设,税收收入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税收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对税收立法的要求也就越高。但目前我国税法体系不健全,未设立《税收基本法》。税收法规的不完善,税收政策又经常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调整,征纳双方对税收法律法规的了解和认知水平不同而产生对同一纳税事宜,双方会有不同的意见,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不够规范,容易造成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纳矛盾。
2.纳税申报的效果不理想,流于形式。建立纳税人纳税申报制度是税收征管运行机制运行的基础,也是深化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由于纳税人的知识水平和素质各不相同,对税法和税收计算方法的了解程度不够,从而建立自己申报纳税的意识还不成熟。另外,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提供的纳税申报资料的审查监控不严格,纳税人纳税申报不真实,少报虚报问题严重,使纳税申报在流于形式。
3.发票管理不到位,致使税款流失严重。发票管理是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尤其是普通发票的管理。我国纳税人主动开具发票的意识薄弱,或者是为了得到商场或餐馆的优惠而放弃开发票,这是现代纳税人最普遍的偷税行为。这种行为严重的造成了国家税收的流失,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的秩序。
4.税法普及力度不够,税收征管效率低。虽然我国把每年的四月作为税法宣传月,但是税法的宣传范围太窄,大都是在城市进行,而且过于形式化。因此纳税人不了解税法,更不懂税收的计算,自觉纳税意识还很低。另外,从总体上看,我国税务人员素质偏低,依法行政观念淡薄。所以征纳双方之间缺乏一种互动关系,这将成为整个税收征管工作的薄弱环节,最终会导致税收效率的下降。
三、优化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1.加快税收法律体系的完善,尽快推出我国的《税收基本法》。《税收基本法》是税收领域的根本大法,在整个税收法律体系中居于母法地位,对各实体法和程序法起着统帅作用。同时,制订《税收基本法》也是规范中央和地方税收权限、协调税法与其他法律体系、实现依法治税、进一步深化税制改革的需要。因此,制定税收基本法是我国税收法制的重大事件,对于完善我国税收法律体系和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完善具有重大意义。
2.进行纳税人诚信建设,提高纳税申报质量。要不断地加强税务工作人员和税务干部的业务素质培训,通过对计算机系统、税收法律法规和各种反偷税、避税手段的不断学习,练就税务人员的“火眼金睛”;税务工作人员应该不断改进服务态度,认真回答或帮助解决纳税人在纳税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要切实提高纳税申报材料的可信度,税务机关应该建立纳税人的诚信档案,应将纳税人的纳税行为录入诚信档案中。
3.夯实发票的管理,严防税款流失。发票有奖制度各个相对于餐馆、商场的优惠策略而言已经逐渐失去吸引力,因此我们必须在发票管理方面进行创新性的改革,防止税收的大量流失。第一,可以将发票与商家的收据、小票联系起来,实现发票与收据一体化;第二把发票与商品的售后服务联系起来,购买商品没有取得正规发票的,一律不给予提供售后服务;第三,把发票与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联系起来。
4.加强税法的普及,建立纳税人与税务人员之间的良性互动。我国税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纳税人因纳税而减少的那部分收入在他所得到的公共服务中体现出来,应该加强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作为纳税主体的光荣意识以及纳税人的税收计算能力。提高税务人员的基本素质和业务素质,强化监督,实现税收征管工作中各个环节之间的互动。
参考文献:
[1]吴旭东.税收管理[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2]张德平.对当前税收征管工作若干问题的思考[J].税务研究,2007(02).
(作者单位:四川大学经济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