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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输血方面的医疗纠纷在全国范围内不断增加,尤以输血后丙肝为著,且大多数患者或其家属将医院告上法院,大多数案件以医院承担赔偿责任而告终。这对医院是极不公平的,因为医院给患者输血的目的是抢救患者,无丝毫赢利目的,且在大多数情况下不自行采血,医疗机构用在患者身上的血是由血站提供的,同时目前的医学科学技术水平还不能完全阻止输血后丙肝的发生,且输血前已跟患方讲明输血或不输血的风险并签字为据,医院似乎不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因此医院管理人员在处理这方面的医疗纠纷时易产生畏难心理。实际上这方面的纠纷是由于医院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