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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3月30日审议通过并于6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价格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从确定政府职责、经营者价格行为、政府定价行为、价格调控、价格监督与服务、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条例》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发布后,全国首部规范价格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使我省价格管理工作进一步走上法治化轨道。通过学习《条例》,引发笔者对价格诚信建设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