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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重力式码头基床密实的施工中,经常采用爆炸夯实,与传统的锤夯施工方法相比,爆夯具有工期短,造价低,后期沉降小的优点,特别是在水比较深,基床厚度比较大的情况下,爆夯的优势更明显。本文结合大连松木岛码头基床爆夯工作的实践,对爆夯施工工艺进行初步探讨。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在港湾、码头以及防波堤建设中,常常使用水下抛石或抛沙基床,并在夯实的基床上修筑建筑物,因而对基床的夯实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水下重锤夯实法, 工期长、费用高,很难满足快速和大面积夯实的要求,而爆夯法处理水下抛石基床技术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一项新技术。采用该技术不仅工期短见效快,而且成本低,质量也能得到保证, 是一项值得推广的新技术。
2、基本原理当炸药起爆后,药包爆炸时将产生高温、高压、气体膨胀,在水中产生冲击波和气泡脉动,这些强烈压力作用在抛石体时,造成抛石体棱角变形断裂,随之石块之间发生位移,相对位置发生变化,空隙体积减少,基床抛石体被压实。与此同时,药包爆炸的一部分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地震波使抛石基床出现颠簸和摇晃,抛石基床在这种垂直和水平方向震动的作用下,使原有的松散稳定结构遭到破坏,石块产生滑动、转动、错位,小石块充填到大石块之间的缝隙中,抛石体重新排列组合,密度增大,达到抛填体在更高荷载下的稳定平衡。同时,由于膨胀气体产生的高压作用将使抛填体受到“锤击”效应,从而使抛填体进一步密实。水下爆炸夯实抛石体实际上是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高压气体脉动。地震波及流体运动与抛石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2、工程概况大连松木岛码头为新建二个1万级泊位码头,码头总长412米;码头顶面标高为+3.0米,水工主体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形式。基床设计底部标高为-16.5m,顶部标高为-11.0m。本工程施工区周围环境较为复杂,码头东侧是已经投入使用的大化泵房,南侧是主航道,经常有大型集装箱船等各种船只过往、停靠,西侧是在建的铭源码头。
3、爆夯参数计算根据《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水下爆夯单包药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q = q0ab H / n式中:q0 —爆破夯实单耗,指爆破压缩单位体积石体所需的药量(kg/m3)。取4.0~5.5 kg/m3对较松散石体取大值,较密实石体取小值;a、b—药包间距、排距(m);H—爆破夯实前抛石层平均厚度(m);η—夯实率(%),对没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10%~15%,对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视预压密程度可作适当折减;n—爆破夯实遍数,对无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3~4遍,对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2~3遍。在本工程,爆夯的平均水深大于10m,能量利用率比较高,所以在本工程计算药量取值时,对单耗取:q0=4kg/m3 η=12%。在本工程中对爆夯引起的振动控制比较严格,设计要求一次爆夯总药量要小于400kg,单段起爆总药量要小于200kg。 为了既满足振动安全要求,又保证爆夯施工质量,在决定爆夯参数时要充分考虑两方面的因素。规程规定,爆夯的分层夯实每层厚度H不宜大于12m,在本工程中, H=5.8m,(已預留0.3m沉降量)m。对于爆夯网格,取间距a=4,排距b=3.6。由于在本工程中爆夯遍数取n=3遍,所以我们取较大的爆夯网格,这样在不增加单次爆夯总药量的情况下,可以用较大的单个药包,使爆夯作用有足够的影响深度,使基床有较好的整体密实效果。因为夯后基床需要人工整平,所以爆夯时药包直接放在基床上,在爆夯的3遍中,为了使夯后效果更好,在不改变总药量的情况下,前两遍用药量较大,第三遍适当减小 。
4、爆炸网路受一次起爆总药量400kg的限制, 采用群药包4m×5m方格式网格布药,布药排数为5排,每排药包数为6个,总药量约为384kg, 采用8段非电雷管延时,既延时时长约为250毫秒,这样既可以保证每段爆夯引起的震动不产生叠加,又确保了相邻药包的安全起爆。
5、安全评估关于水下爆夯安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爆夯引起的地基振动;2.水中冲击波;3.个别分散物;4.噪音。本工程应对上述危害做出了如下的安全评估,以保障水下爆夯施工安全的进行:a.爆破震动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交通部行业标准《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上所列数据,普通民房的抗震能力V=2.0~3.0cm/s,钢筋砼框架结构房取V=5.0cm/s,重力式码头取5.0~8.0 cm/s,本工程最近的建筑物距到爆点的距离为120m,由爆破地震速度计算公式:V=K·(Q1/3/R)a(cm/s)式中:R:建筑物距爆点最近距离(m);本工程取100m;
Q:一次起爆药量(kg);本工程取400kg。K、α为与传震介质等有关的系数、指数,取K=530,α=1.82。由上式计算得V=4.6 cm/s,我们设计的最大单段药量爆破产生的震动小于安全值,完全可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b.水中冲击波本工程为了确保安全,特别执行以下两点原则:1.只要有人在爆夯水域内水下作业,一律不进行爆夯作业,严格规定爆夯和水下作业的时间段。2.爆夯的时候严格执行《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中有关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距离的规定,具体见下表4.2-2。c.个别飞散物及噪音爆炸处理基床施工时,个别飞散物的距离和噪音,跟覆盖水深及装药量等有关,本工程水深较大,单药包药量小于20kg,所以在本工程中,爆夯安全控制主要针对爆夯引起的基础振动和水中冲击波,在水下11m以上深度的基床上爆破,一般不会有飞散物,爆炸的噪音也比较小。表1水中冲击波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距离
6、起爆
采用非电雷管网络和有线起爆配合进行爆破入水中,布药,将连接起爆体的起爆线引至布药船上,然后将起爆体与爆破网路连接并绑上浮漂投船撤至安全区,指挥员与海域、陆域岗哨联络,确认无人员、车辆、船只逗留在非安全区,即指令爆破工将起爆线与起爆器连接,充电起爆。
7、基床水下爆夯效果在爆夯前,针对待爆夯地段,以每10 m为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上每2.5 m一个测点,测出待爆地段的平面图,并将每个断面位置在岸上作标记。测量采用水准仪和探杆配合的方式进行。在爆后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测量,作出爆后的断面图,将其与爆前的断面进行比较,就可得到沉降情况分布曲线,并由此可计算出平均夯实率。爆后当天进行了夯后测量, 按η=ΔH/H×100% (ΔH为爆夯前爆夯后高程平均值之差(平均沉降量),H为爆夯前石层平均厚度)。计算夯沉率为12%,符合《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夯实率(%),对没有前期预密的石体可取10%—15%的要求。
8、结束语观测与分析结果表明,采用爆炸法夯实水下抛石基床有如下优点: (1)与传统的重锤夯实法比较.可大大节省工程费用和缩短工期。 (2)爆炸处理后,夯实效果明显。本工程夯实量达0.6~0.8 m,这确保了基床抛石落到下卧持力层上,并且基床自身也得到密实,大大增强了稳定性。 (3)爆夯法施工工艺简单,所需人工和机械设备少,是一项值得大力推广与应用的新技术。水下基床爆夯效果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如单药包重量、挂高、布药方式与尺寸等。在浅海中进行爆夯处理时,应注意潮位的影响。低潮位时装药,高潮位时进行爆炸处理,这样效果最好。
中图分类号:TU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前言在港湾、码头以及防波堤建设中,常常使用水下抛石或抛沙基床,并在夯实的基床上修筑建筑物,因而对基床的夯实处理就显得尤为重要。传统的水下重锤夯实法, 工期长、费用高,很难满足快速和大面积夯实的要求,而爆夯法处理水下抛石基床技术是近几年才发展起来的一项新技术。采用该技术不仅工期短见效快,而且成本低,质量也能得到保证, 是一项值得推广的新技术。
2、基本原理当炸药起爆后,药包爆炸时将产生高温、高压、气体膨胀,在水中产生冲击波和气泡脉动,这些强烈压力作用在抛石体时,造成抛石体棱角变形断裂,随之石块之间发生位移,相对位置发生变化,空隙体积减少,基床抛石体被压实。与此同时,药包爆炸的一部分能量转化为地震波,地震波使抛石基床出现颠簸和摇晃,抛石基床在这种垂直和水平方向震动的作用下,使原有的松散稳定结构遭到破坏,石块产生滑动、转动、错位,小石块充填到大石块之间的缝隙中,抛石体重新排列组合,密度增大,达到抛填体在更高荷载下的稳定平衡。同时,由于膨胀气体产生的高压作用将使抛填体受到“锤击”效应,从而使抛填体进一步密实。水下爆炸夯实抛石体实际上是爆炸引起的冲击波、高压气体脉动。地震波及流体运动与抛石体相互作用的结果。
2、工程概况大连松木岛码头为新建二个1万级泊位码头,码头总长412米;码头顶面标高为+3.0米,水工主体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形式。基床设计底部标高为-16.5m,顶部标高为-11.0m。本工程施工区周围环境较为复杂,码头东侧是已经投入使用的大化泵房,南侧是主航道,经常有大型集装箱船等各种船只过往、停靠,西侧是在建的铭源码头。
3、爆夯参数计算根据《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水下爆夯单包药量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q = q0ab H / n式中:q0 —爆破夯实单耗,指爆破压缩单位体积石体所需的药量(kg/m3)。取4.0~5.5 kg/m3对较松散石体取大值,较密实石体取小值;a、b—药包间距、排距(m);H—爆破夯实前抛石层平均厚度(m);η—夯实率(%),对没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10%~15%,对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视预压密程度可作适当折减;n—爆破夯实遍数,对无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3~4遍,对有前期预压密历史的石体可取2~3遍。在本工程,爆夯的平均水深大于10m,能量利用率比较高,所以在本工程计算药量取值时,对单耗取:q0=4kg/m3 η=12%。在本工程中对爆夯引起的振动控制比较严格,设计要求一次爆夯总药量要小于400kg,单段起爆总药量要小于200kg。 为了既满足振动安全要求,又保证爆夯施工质量,在决定爆夯参数时要充分考虑两方面的因素。规程规定,爆夯的分层夯实每层厚度H不宜大于12m,在本工程中, H=5.8m,(已預留0.3m沉降量)m。对于爆夯网格,取间距a=4,排距b=3.6。由于在本工程中爆夯遍数取n=3遍,所以我们取较大的爆夯网格,这样在不增加单次爆夯总药量的情况下,可以用较大的单个药包,使爆夯作用有足够的影响深度,使基床有较好的整体密实效果。因为夯后基床需要人工整平,所以爆夯时药包直接放在基床上,在爆夯的3遍中,为了使夯后效果更好,在不改变总药量的情况下,前两遍用药量较大,第三遍适当减小 。
4、爆炸网路受一次起爆总药量400kg的限制, 采用群药包4m×5m方格式网格布药,布药排数为5排,每排药包数为6个,总药量约为384kg, 采用8段非电雷管延时,既延时时长约为250毫秒,这样既可以保证每段爆夯引起的震动不产生叠加,又确保了相邻药包的安全起爆。
5、安全评估关于水下爆夯安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 爆夯引起的地基振动;2.水中冲击波;3.个别分散物;4.噪音。本工程应对上述危害做出了如下的安全评估,以保障水下爆夯施工安全的进行:a.爆破震动按照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和交通部行业标准《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上所列数据,普通民房的抗震能力V=2.0~3.0cm/s,钢筋砼框架结构房取V=5.0cm/s,重力式码头取5.0~8.0 cm/s,本工程最近的建筑物距到爆点的距离为120m,由爆破地震速度计算公式:V=K·(Q1/3/R)a(cm/s)式中:R:建筑物距爆点最近距离(m);本工程取100m;
Q:一次起爆药量(kg);本工程取400kg。K、α为与传震介质等有关的系数、指数,取K=530,α=1.82。由上式计算得V=4.6 cm/s,我们设计的最大单段药量爆破产生的震动小于安全值,完全可以保证建筑物的安全。b.水中冲击波本工程为了确保安全,特别执行以下两点原则:1.只要有人在爆夯水域内水下作业,一律不进行爆夯作业,严格规定爆夯和水下作业的时间段。2.爆夯的时候严格执行《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中有关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距离的规定,具体见下表4.2-2。c.个别飞散物及噪音爆炸处理基床施工时,个别飞散物的距离和噪音,跟覆盖水深及装药量等有关,本工程水深较大,单药包药量小于20kg,所以在本工程中,爆夯安全控制主要针对爆夯引起的基础振动和水中冲击波,在水下11m以上深度的基床上爆破,一般不会有飞散物,爆炸的噪音也比较小。表1水中冲击波对人员和船舶的安全距离
6、起爆
采用非电雷管网络和有线起爆配合进行爆破入水中,布药,将连接起爆体的起爆线引至布药船上,然后将起爆体与爆破网路连接并绑上浮漂投船撤至安全区,指挥员与海域、陆域岗哨联络,确认无人员、车辆、船只逗留在非安全区,即指令爆破工将起爆线与起爆器连接,充电起爆。
7、基床水下爆夯效果在爆夯前,针对待爆夯地段,以每10 m为一个断面,每个断面上每2.5 m一个测点,测出待爆地段的平面图,并将每个断面位置在岸上作标记。测量采用水准仪和探杆配合的方式进行。在爆后采用同样的方式进行测量,作出爆后的断面图,将其与爆前的断面进行比较,就可得到沉降情况分布曲线,并由此可计算出平均夯实率。爆后当天进行了夯后测量, 按η=ΔH/H×100% (ΔH为爆夯前爆夯后高程平均值之差(平均沉降量),H为爆夯前石层平均厚度)。计算夯沉率为12%,符合《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夯实率(%),对没有前期预密的石体可取10%—15%的要求。
8、结束语观测与分析结果表明,采用爆炸法夯实水下抛石基床有如下优点: (1)与传统的重锤夯实法比较.可大大节省工程费用和缩短工期。 (2)爆炸处理后,夯实效果明显。本工程夯实量达0.6~0.8 m,这确保了基床抛石落到下卧持力层上,并且基床自身也得到密实,大大增强了稳定性。 (3)爆夯法施工工艺简单,所需人工和机械设备少,是一项值得大力推广与应用的新技术。水下基床爆夯效果受到多方面因素影响,如单药包重量、挂高、布药方式与尺寸等。在浅海中进行爆夯处理时,应注意潮位的影响。低潮位时装药,高潮位时进行爆炸处理,这样效果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