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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刊讯】国务院12月13日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年版)》称,水泥行业的投资项目将由省级政府核准。自此水泥行业的行政审批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不过,钢铁、电解铝等行业仍未放开,新增生产能力的炼铁、炼钢、热轧、电解铝项目,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目录》称,这是从当前化解产能过剩下作的需要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