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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律是从宗教与道德中“分离”出其独立性的,党规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其独立性也存在着从国家法律“分离”的逻辑和实践要求。反思这种“分离”的前提是反思法律定义的分析模式。该模式认为国家权力是法律规范性的主要来源,并且以其作为判断法与非法的核心标准。因此,我们需要跳出分析法学的概念桎梏,从社会法学的视角观察党规,以回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实践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