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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经济下行背景下,小微企业经常发生还旧贷、续新贷之间的“信贷断点”上的资金链条断裂问题,由此伴生的资金困境甚至破产倒闭的风险愈加突出。山东省巨野县在当地人民银行主导下,确立了小微企业在贷款到期前一个月申请续贷、经贷款银行审查并承诺续贷的制度安排。研究结论表明:第一,“信贷断点”可以通过优化商业银行的内部信贷制度,实现有助于银行稳定优质客户群和企业稳健经营的自我修复;第二,当务之急是,需要确立层级更高的小微企业“信贷断点”外在干预和修复机制,以谋求更大范围的帕累托改进。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断点;无缝对接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0-0081-05
一、引言
大力扶植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增加就业、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但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惧贷情绪不断上升,企业续贷难度不断增加,“信贷断点”问题愈发突出,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如何有效续接信贷断点、降低融资成本,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山东省巨野县创新推出的小微企业续贷新模式,有效修复了信贷断点问题,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成本。
二、信贷断点修复方式综述
目前,弥补信贷断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狭义上的企业自筹资金,主要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金,以及折旧资金、资产处置收益等自有资金。二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介入解决资金需求方的周转问题。如财政出资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供符合规定的企业无偿使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刘吉运、曹黔然,2010)。三是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即借贷双方以外的商业化机构介入其中。这里的市场第三方可以是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商业化担保公司(曹黔然、王安国,2010)、商会等具有俱乐部性质的合作组织(郑现中等,2010)。
以上三种解决信贷断点的方式都是通过外部力量来修复断点,而不是通过借贷双方协调沟通的方式来解决。这三种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缺陷:企业自筹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不符合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政府直接干预虽然简单,但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容易出现寻租问题,滋生腐败,且审批效率低下。对于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如果第三方机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要考虑运行第三方组织的成本收益比,这决定了第三方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如果是纯商业性机构,一般情况下,其所提供的过桥贷款的利率也要高于普通贷款利率。
总的来说,靠外部力量修复“信贷断点”的成本是较高的,修复过程是低效的,无法避免地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的负担。那么又为什么必须通过高成本的外部修复,而不通过内部制度优化来修复断点?内部修复断点真的无法实现吗?人民银行巨野县支行推出的小微企业续贷无缝对接模式对此给予了回答。该种制度模式证明了在不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商业银行内部的制度优化可以修复信贷断点,即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着续贷制度的优化空间,同时也说明了以往通过外部修复断点行为的实质是对强势银行的妥协。
三、信贷断点修复的新尝试:续贷无缝对接模式
(一)信贷断点的困扰
2015年初,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菏泽中支)以辖内巨野县为试点,指导巨野县支行开展了百家企业走访活动。该活动共联系9家银行业机构,走访企业179家,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量身定做信贷产品。从调查情况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经营更加困难,盈利能力下降,续贷需求意愿更加强烈。走访的179家企业中,153家有存量贷款的小微企业表示“原贷款到期后将办理续贷业务”,与此相对应的是各银行业机构对企业续贷条件的苛刻要求和审批条件的烦琐。从续贷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到最后批复,时间较快的也要在15天左右,慢的大概需要30天,近9成小微企业面临“信贷断点”问题的困扰。
“信贷断点”的存在导致高融资成本的“过桥贷”业务快速发展,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巨大“包袱”。为了弥补“信贷断点”,企业不得不拆东补西、东拼西凑,甚至借用高利贷。同时,撮合“过桥贷”也成了银行信贷员的一项“灰色业务”。巨野县就发生过一起某乡镇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充当资金掮客从中赚快钱的案子。据对小微客户相对集中的3家金融机构调查显示,75户小微企业中,通过“过桥贷”进行续贷的企业占70%,资金额高达1.7亿元,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过桥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高成本民间融资往往把企业拖入困境之中,甚至破产、倒闭边缘。比如,巨野县某公司是一家集皮革和皮毛加工、购销于一体的公司,年销售皮革300万平方尺。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公司通过企业担保在当地信用联社贷款1500万元,解决了其资金困难。然而在贷款即将到期时,新的问题出现了。贷款到期后,要办理新贷款,从申请到审批大约需要30天的时间,严重干扰公司的生产,如果在贷款“空档期”向民间借贷融资,按月利率45‰,资金额1000万元来算,30天将产生45万元利息。
(二)对信贷断点的思考和判断
整个国民经济就是个完整的共同体,其内部各个成分之间相互依存,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银行之间均存在着共生关系,各自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小微企业发展滞后,也将制约大中型企业、商业银行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转。“信贷断点”的存在给小微企业造成巨大的债务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信贷断点”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很多小微企业将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甚至停产、倒闭,对整个宏观经济将会造成致命冲击。因此,“信贷断点”的修复问题势在必行。
菏泽中支通过深入企业调查了解,认识到了“信贷断点”的危害以及修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以往的修复方式存在着各种问题,政府过桥资金有限,资助范围过小,丛生寻租问题;其他渠道的过桥资金来源不稳定,难以持续修复。既然过桥资金难以解决问题,那么有没有不动用资金,通过改进银行制度、实现修复的可能性呢? 经过走访各家银行,菏泽中支发现了信贷流程改进的空间:原有小微企业续贷流程中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均在企业原贷款归还后进行,而且效率很低;而对待大企业则在贷款到期前,甚至企业还没申请续贷,就启动了续贷前的各项工作。如果商业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续贷工作也能采取同样的流程,并且每个环节都限时办结,小微企业的续贷时间将会明显缩短。那么,商业银行为什么不能像对待大企业那样尽力地优化续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呢?
菏泽中支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商业银行信贷服务是有门槛的,不同级别的客户享受不同质量的服务,小微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非优质客户,享受不到大企业的“VIP”级别的服务,享受不到优化的续贷流程和较高的续贷审批效率。同时,商业银行对续贷工作的改进是缺乏动力的:首先,与大型企业的贷款利润相比,小微企业的贷款收益显得微不足道,商业银行不愿意为此花费功夫;其次,由于商业银行把持着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他们相信即使现在的信贷制度存在问题,小微企业也不得不找他们贷款;再次,商业银行普遍认为向大企业发放贷款能够获得充足的安全收益,因为大企业有政府的隐性担保,一般是不会破产的;第四,他们先入为主地对小微企业有种排斥感,认为小微企业信用差、贷款风险大、交易的成本较高。
与此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大企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的稳定,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因此政府不得不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大企业,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商业银行不谋而合。在精力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难免顾此失彼。小微企业势单力薄,在缺少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只能被动接受。
僵化的制度范式、强势的市场地位、天然的风险厌恶特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态度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银行意识到,如果没有强大的外部力量介入、督促,内部优化是很难实现的。但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应该具有充分的决策自主权,外部力量介入的同时必须扼守权力的边界,不干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不增加银行的市场风险,尊重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
通过多次总结和分析,菏泽中支做出以下判断:一是信贷断点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亟须资金解决续贷问题;二是靠外部资金弥补“信贷断点”成本高企,难以持续;三是商业银行内部的技术性优化,可以修复“信贷断点”,即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着信贷断点的修复空间;四是由于银企地位的不对等,商业银行不会主动地去修复“信贷断点”,需要有外部力量充当信贷交易的仲裁者,做好督促、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要尊重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判断。于是,就有了续贷无缝对接业务的制度安排。
(三)续贷无缝对接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在不增加商业银行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续贷无缝对接既要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又要充分体现贷款手续的简便快捷。为此,管理办法从办理无缝对接贷款业务的对象和范围,申请与受理,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合同的签订、审查、审批以及贷款的管理等七个环节对续贷模式流程进行规范。
与原有续贷模式相比较,新的续贷模式同样要在续贷申请后对企业的续贷条件进行调查,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同样进行审查、审批、批复等工作,续贷发放工作也都在原贷款归还后进行,这就确保了新的模式没有增加原有续贷模式的风险。但新的模式下(见表1),对符合条件且有续贷意向的企业,银行业机构提前30天开展续贷调查,且从受理、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分别设置2天、15天、5天、2天和1天的办结时限,要求贷款到期前5日内审查审批手续全部办结。
(四)续贷无缝对接模式的风险控制
为了提高信贷资金投放的安全性,有效甄别企业信息,人民银行巨野县支行联合辖区银行业机构制定了续贷无缝对接业务办理的“七准”和“七不准”原则(见表2)。对于同时符合“七准”条件,且不存在“七不准”所列任何一项情形的企业,纳入续贷无缝对接企业“白名单”库管理,作为续贷无缝对接重点支持对象。入库企业每年确定一次,对后续管理中发现入库企业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
为了强化贷后资金风险监控,对续贷客户在正常贷款监控的基础上,增加了贷款欠息、逾期等四种重点监控内容(见表3)。如出现任一情况,贷款金融机构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企业提前偿还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四、商业银行修复“信贷断点”的帕累托改进
(一)提升了商业银行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续贷无缝对接模式在尊重商业银行风险判断、不增加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督促商业银行对贷款流程进行了优化,实施以来,得到了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无缝对接业务98笔,受惠企业94户,到期贷款金额累计7.13亿元,续贷金额6.74亿元,续贷率达到了94.58%,其中续贷效率比较高的村镇银行和中国银行,实现了归还贷款的当日或隔日款项到账,效率最低的5—7天到账,续贷天数比以前大大缩短。
(二)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经营更加有序
续贷无缝对接模式抑制了“过桥贷”业务的快速膨胀,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企业在贷款“空档期”如果走民间借贷的路子,平均月利率要远高于45‰,而通过无缝对接贷款,月利率仅10.5‰,利息支出显著减少。另外,企业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更加有序的经营状态。
(三)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银企关系
银企关系的深化不仅会影响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同时也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定价和抵押产生重要的影响。当前金融部门与企业的合作不够密切,缺乏良好的协作机制和有效的对接措施。续贷无缝对接模式为县域企业尤其是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有利于重塑和谐的银企关系,对于银行延续客户关系、防止优质客户流失等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拓展性分析
综上所述,相较于由外部提供资金修复“信贷断点”的高成本、低效率模式,商业银行内部修复“信贷断点”具有显著的帕累托改进效应,理应成为拓展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着力点。但现实问题是,面对普遍和严重的小微企业“信贷断点”困境,为什么企业总是首先想到靠高成本的自筹资金予以弥补?政府部门也总是想法设法设立各类过桥资金予以协助?为什么没有怀疑过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商业银行为什么不主动优化自身的信贷制度?这一系列问题,从本案例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一)外部推动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在金融体系尚不完备、企业融资渠道较少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银行一定程度上垄断了资金的供给,造成了僵化的体制和长期存在的垄断利润,抑制了信贷制度的改进和创新,使得内部制度的有效供给与外部现实需求之间形成了亟待优化的空间。小微企业无法与强势的银行进行平等的谈判,只能被迫接受目前的信贷服务,也就不得不依靠高成本的过桥资金来弥补断点。在现有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不会轻易放弃固有垄断地位,自我革新的动力也会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强力推动。本案例中,人民银行的外部干预,客观上提升了小微企业对商业银行的谈判能力,相对均等了银企双方的谈判地位。
(二)外部干预的合理边界
干预“信贷断点”修复的实质,是将不对等的银企关系尽可能对等起来,维护小微信贷市场的金融秩序,促进市场出清。本案例中,人民银行干预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很好地遵循了市场规律,尊重了银行和企业的意愿,而不是乱作为、乱干预。新模式并未对商业银行信贷制度进行伤筋动骨的颠覆性革新,也没有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体系施加任何影响,最大的变化只是打足提前量,提前准备,限期兑现续贷承诺。这些做法正是尊重市场、尊重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行为的直接体现。同时,续贷资金风险监控主要事项也说明人民银行在续贷工作中站在了公平公正的位置。由此可知,人民银行干预的行为和目的是对商业银行续贷承诺和对企业进一步筛选的双边约束,是对小微信贷市场正常秩序的维护。这也明确了人民银行的活动边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银行的干预行为必须扼守边界,否则适得其反。
(三)未来展望
截至目前,无缝对接模式已实施近一年,巨野县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达到7.13亿元,续贷总额达到6.74亿元,续贷成功率达到了94.58%,续贷天数缩短了4—27天,续贷利率也较续贷前下降0.5个百分点。未续贷的企业除了个别贷款到期、未按规定偿还本金、不符合续贷规定外,其余主要是提前偿还贷款,无续贷意愿。这说明,巨野县的信贷修复模式并未增加银行信贷风险,得到了双方的支持,具有长期性。但是,人民银行干预的目的是将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不对等的关系矫正过来,是“不得已而为之”。一旦交易双方能够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实现内部的自我修复,那么干预存在的意义也就微乎其微。这个时候,人民银行就应该逐步地退出干预。然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满足多个条件:首先,通过外部的强制性干预以及先进信贷模式、信贷技术的推广,逐步将商业银行续贷的动力来源由外部干预向内部利益驱动转变。其次,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使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同一机构的不同分支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通过竞争促进金融机构的信贷创新。再次,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后,构建相对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打击失信行为,优化信用环境,金融机构也要有一套完善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技术,合理控制信贷风险。
六、政策建议
在不增加任何操作成本、不增加商业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新的“信贷断点”修复机制是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持续性的,因而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由此,本文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确立更高层级的外部干预机制。建议以人民银行分行货币信贷部门为单位,设立金融协调委员会,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设立相应部门,对辖区小微企业续贷工作专司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商业银行开展多元化的信贷制度创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第二,规范小微企业续贷操作流程。组织和指导各家商业银行通过协商的方式制订《小微企业续贷管理办法》,推出全省统一的、内容更完善的无缝对接续贷模式,对续贷条件、办结期限、风险监控进行明确规定,将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并对企业风险状况、续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若企业出现风险状况违背风险监控注意事项,应将该企业从“白名单”中剔除。
第三,加强小微企业续贷工作的监督管理。金融协调委员会在全省设立小微企业续贷信息库,根据续贷信息变动情况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对续贷工作不力、违反管理办法的银行,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定期对外公布,形成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另外,要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办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小微信贷市场。
参考文献:
[1]刘吉运,曹黔然.信贷断点与政府守夜:陵县企业还贷周转金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09.(4).
[2]曹黔然,王安国.比较优势下的过桥融资:商业化担保可持续发展的路径选择[J].金融发展研究,2010.(9).
[3]郑现中,王伟,郑方敬.俱乐部机制下的企业互助金:邹平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6).
[4]王锦玲,唐功爽.中小企业融资断点链接的激励相容设计:龙口港物流链商品融资案例[J].金融发展研究,2010.(9).
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economic downturn,the 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s often come across the rupture of capital chain in the process of borrowing for repaying and renewing loans. Due to the funding dilemma,the risk of bankruptcy is more prominent,leading to waste of private enterprise resources. Guided by the PBC Heze Branch,the PBC Juye County Sub-branch releases a way of renewing loans seamlessly to relieve this condition effectively. The case study shows that firstly,the "credit breaking point" problem will be solved effectively through optimizing the internal credit institution of commercial banks,which is helpful for the banks' optimal clients and enterprises' stable operation to repair by themselves. Secondly,the top priority is to establish an external intervention and repair mechanism of a higher level for the the "credit breaking point" of 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s,so as to achieve a Pareto improvement of bigger scale.
Key Words: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credit breaking point,seamless joint
关键词:小微企业;信贷断点;无缝对接
中图分类号:F830.5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2265(2016)10-0081-05
一、引言
大力扶植小微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其增加就业、稳定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但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不断增大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惜贷、惧贷情绪不断上升,企业续贷难度不断增加,“信贷断点”问题愈发突出,融资成本居高不下。如何有效续接信贷断点、降低融资成本,成为各界关注的热点。山东省巨野县创新推出的小微企业续贷新模式,有效修复了信贷断点问题,降低了小微企业的续贷成本。
二、信贷断点修复方式综述
目前,弥补信贷断点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狭义上的企业自筹资金,主要包括企业的盈余公积金,以及折旧资金、资产处置收益等自有资金。二是通过政府财政资金的介入解决资金需求方的周转问题。如财政出资设立“企业还贷周转金”,供符合规定的企业无偿使用,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刘吉运、曹黔然,2010)。三是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即借贷双方以外的商业化机构介入其中。这里的市场第三方可以是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商业化担保公司(曹黔然、王安国,2010)、商会等具有俱乐部性质的合作组织(郑现中等,2010)。
以上三种解决信贷断点的方式都是通过外部力量来修复断点,而不是通过借贷双方协调沟通的方式来解决。这三种方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缺陷:企业自筹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不符合企业资金短缺的现状。政府直接干预虽然简单,但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容易出现寻租问题,滋生腐败,且审批效率低下。对于市场第三方的介入,如果第三方机构具有一定的公益性,要考虑运行第三方组织的成本收益比,这决定了第三方组织的运行效率和可持续性;如果是纯商业性机构,一般情况下,其所提供的过桥贷款的利率也要高于普通贷款利率。
总的来说,靠外部力量修复“信贷断点”的成本是较高的,修复过程是低效的,无法避免地给企业和社会带来较大的负担。那么又为什么必须通过高成本的外部修复,而不通过内部制度优化来修复断点?内部修复断点真的无法实现吗?人民银行巨野县支行推出的小微企业续贷无缝对接模式对此给予了回答。该种制度模式证明了在不增加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通过商业银行内部的制度优化可以修复信贷断点,即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着续贷制度的优化空间,同时也说明了以往通过外部修复断点行为的实质是对强势银行的妥协。
三、信贷断点修复的新尝试:续贷无缝对接模式
(一)信贷断点的困扰
2015年初,人民银行菏泽市中心支行(以下简称菏泽中支)以辖内巨野县为试点,指导巨野县支行开展了百家企业走访活动。该活动共联系9家银行业机构,走访企业179家,深入了解小微企业的个性化融资需求,量身定做信贷产品。从调查情况看,在经济下行的情况下,小微企业经营更加困难,盈利能力下降,续贷需求意愿更加强烈。走访的179家企业中,153家有存量贷款的小微企业表示“原贷款到期后将办理续贷业务”,与此相对应的是各银行业机构对企业续贷条件的苛刻要求和审批条件的烦琐。从续贷申请、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到最后批复,时间较快的也要在15天左右,慢的大概需要30天,近9成小微企业面临“信贷断点”问题的困扰。
“信贷断点”的存在导致高融资成本的“过桥贷”业务快速发展,成为企业经营发展的巨大“包袱”。为了弥补“信贷断点”,企业不得不拆东补西、东拼西凑,甚至借用高利贷。同时,撮合“过桥贷”也成了银行信贷员的一项“灰色业务”。巨野县就发生过一起某乡镇农村信用社负责人充当资金掮客从中赚快钱的案子。据对小微客户相对集中的3家金融机构调查显示,75户小微企业中,通过“过桥贷”进行续贷的企业占70%,资金额高达1.7亿元,民间融资已成为企业“过桥贷”资金的主要来源。但是,高成本民间融资往往把企业拖入困境之中,甚至破产、倒闭边缘。比如,巨野县某公司是一家集皮革和皮毛加工、购销于一体的公司,年销售皮革300万平方尺。由于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大量流动资金,公司通过企业担保在当地信用联社贷款1500万元,解决了其资金困难。然而在贷款即将到期时,新的问题出现了。贷款到期后,要办理新贷款,从申请到审批大约需要30天的时间,严重干扰公司的生产,如果在贷款“空档期”向民间借贷融资,按月利率45‰,资金额1000万元来算,30天将产生45万元利息。
(二)对信贷断点的思考和判断
整个国民经济就是个完整的共同体,其内部各个成分之间相互依存,小微企业与大中型企业之间,以及企业与银行之间均存在着共生关系,各自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小微企业发展滞后,也将制约大中型企业、商业银行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转。“信贷断点”的存在给小微企业造成巨大的债务负担,更为严重的是,如果“信贷断点”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很多小微企业将会面临资金链断裂,甚至停产、倒闭,对整个宏观经济将会造成致命冲击。因此,“信贷断点”的修复问题势在必行。
菏泽中支通过深入企业调查了解,认识到了“信贷断点”的危害以及修复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但是,以往的修复方式存在着各种问题,政府过桥资金有限,资助范围过小,丛生寻租问题;其他渠道的过桥资金来源不稳定,难以持续修复。既然过桥资金难以解决问题,那么有没有不动用资金,通过改进银行制度、实现修复的可能性呢? 经过走访各家银行,菏泽中支发现了信贷流程改进的空间:原有小微企业续贷流程中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均在企业原贷款归还后进行,而且效率很低;而对待大企业则在贷款到期前,甚至企业还没申请续贷,就启动了续贷前的各项工作。如果商业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续贷工作也能采取同样的流程,并且每个环节都限时办结,小微企业的续贷时间将会明显缩短。那么,商业银行为什么不能像对待大企业那样尽力地优化续贷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呢?
菏泽中支经过进一步了解发现,商业银行信贷服务是有门槛的,不同级别的客户享受不同质量的服务,小微企业作为商业银行的非优质客户,享受不到大企业的“VIP”级别的服务,享受不到优化的续贷流程和较高的续贷审批效率。同时,商业银行对续贷工作的改进是缺乏动力的:首先,与大型企业的贷款利润相比,小微企业的贷款收益显得微不足道,商业银行不愿意为此花费功夫;其次,由于商业银行把持着小微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他们相信即使现在的信贷制度存在问题,小微企业也不得不找他们贷款;再次,商业银行普遍认为向大企业发放贷款能够获得充足的安全收益,因为大企业有政府的隐性担保,一般是不会破产的;第四,他们先入为主地对小微企业有种排斥感,认为小微企业信用差、贷款风险大、交易的成本较高。
与此同时,对于地方政府来说,由于大企业影响到地方经济发展的稳定,支持大企业发展是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务,因此政府不得不把更多的注意力投向大企业,这在某种程度上与商业银行不谋而合。在精力和资源有限的情况下,政府难免顾此失彼。小微企业势单力薄,在缺少权益保护的情形下,只能被动接受。
僵化的制度范式、强势的市场地位、天然的风险厌恶特性,决定了商业银行对待小微企业的态度和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人民银行意识到,如果没有强大的外部力量介入、督促,内部优化是很难实现的。但是,商业银行作为独立的、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应该具有充分的决策自主权,外部力量介入的同时必须扼守权力的边界,不干涉商业银行的正常经营,不增加银行的市场风险,尊重商业银行的市场主体地位。
通过多次总结和分析,菏泽中支做出以下判断:一是信贷断点是客观存在的,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小微企业亟须资金解决续贷问题;二是靠外部资金弥补“信贷断点”成本高企,难以持续;三是商业银行内部的技术性优化,可以修复“信贷断点”,即商业银行内部存在着信贷断点的修复空间;四是由于银企地位的不对等,商业银行不会主动地去修复“信贷断点”,需要有外部力量充当信贷交易的仲裁者,做好督促、沟通、协调工作,同时要尊重商业银行对市场风险的判断。于是,就有了续贷无缝对接业务的制度安排。
(三)续贷无缝对接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在不增加商业银行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续贷无缝对接既要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又要充分体现贷款手续的简便快捷。为此,管理办法从办理无缝对接贷款业务的对象和范围,申请与受理,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合同的签订、审查、审批以及贷款的管理等七个环节对续贷模式流程进行规范。
与原有续贷模式相比较,新的续贷模式同样要在续贷申请后对企业的续贷条件进行调查,对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同样进行审查、审批、批复等工作,续贷发放工作也都在原贷款归还后进行,这就确保了新的模式没有增加原有续贷模式的风险。但新的模式下(见表1),对符合条件且有续贷意向的企业,银行业机构提前30天开展续贷调查,且从受理、贷前调查、审查、审批、批复等环节分别设置2天、15天、5天、2天和1天的办结时限,要求贷款到期前5日内审查审批手续全部办结。
(四)续贷无缝对接模式的风险控制
为了提高信贷资金投放的安全性,有效甄别企业信息,人民银行巨野县支行联合辖区银行业机构制定了续贷无缝对接业务办理的“七准”和“七不准”原则(见表2)。对于同时符合“七准”条件,且不存在“七不准”所列任何一项情形的企业,纳入续贷无缝对接企业“白名单”库管理,作为续贷无缝对接重点支持对象。入库企业每年确定一次,对后续管理中发现入库企业发生变化已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退出。
为了强化贷后资金风险监控,对续贷客户在正常贷款监控的基础上,增加了贷款欠息、逾期等四种重点监控内容(见表3)。如出现任一情况,贷款金融机构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企业提前偿还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贷款。
四、商业银行修复“信贷断点”的帕累托改进
(一)提升了商业银行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续贷无缝对接模式在尊重商业银行风险判断、不增加银行信贷风险的前提下,督促商业银行对贷款流程进行了优化,实施以来,得到了商业银行的积极响应。截至目前,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办理无缝对接业务98笔,受惠企业94户,到期贷款金额累计7.13亿元,续贷金额6.74亿元,续贷率达到了94.58%,其中续贷效率比较高的村镇银行和中国银行,实现了归还贷款的当日或隔日款项到账,效率最低的5—7天到账,续贷天数比以前大大缩短。
(二)企业融资成本下降,经营更加有序
续贷无缝对接模式抑制了“过桥贷”业务的快速膨胀,企业融资成本大幅下降,企业在贷款“空档期”如果走民间借贷的路子,平均月利率要远高于45‰,而通过无缝对接贷款,月利率仅10.5‰,利息支出显著减少。另外,企业可以获得更加稳定的资金来源,实现更加有序的经营状态。
(三)有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银企关系
银企关系的深化不仅会影响小微企业信贷可得性,同时也对这些企业的贷款定价和抵押产生重要的影响。当前金融部门与企业的合作不够密切,缺乏良好的协作机制和有效的对接措施。续贷无缝对接模式为县域企业尤其是县域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有利于重塑和谐的银企关系,对于银行延续客户关系、防止优质客户流失等也起到了积极作用。
五、拓展性分析
综上所述,相较于由外部提供资金修复“信贷断点”的高成本、低效率模式,商业银行内部修复“信贷断点”具有显著的帕累托改进效应,理应成为拓展小微企业信贷市场的重要着力点。但现实问题是,面对普遍和严重的小微企业“信贷断点”困境,为什么企业总是首先想到靠高成本的自筹资金予以弥补?政府部门也总是想法设法设立各类过桥资金予以协助?为什么没有怀疑过商业银行信贷制度是否存在缺陷?商业银行为什么不主动优化自身的信贷制度?这一系列问题,从本案例可以看出一些端倪。 (一)外部推动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在金融体系尚不完备、企业融资渠道较少的情况下,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银行一定程度上垄断了资金的供给,造成了僵化的体制和长期存在的垄断利润,抑制了信贷制度的改进和创新,使得内部制度的有效供给与外部现实需求之间形成了亟待优化的空间。小微企业无法与强势的银行进行平等的谈判,只能被迫接受目前的信贷服务,也就不得不依靠高成本的过桥资金来弥补断点。在现有的体制下,商业银行不会轻易放弃固有垄断地位,自我革新的动力也会不足。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相关部门的强力推动。本案例中,人民银行的外部干预,客观上提升了小微企业对商业银行的谈判能力,相对均等了银企双方的谈判地位。
(二)外部干预的合理边界
干预“信贷断点”修复的实质,是将不对等的银企关系尽可能对等起来,维护小微信贷市场的金融秩序,促进市场出清。本案例中,人民银行干预之所以能够成功,是因为很好地遵循了市场规律,尊重了银行和企业的意愿,而不是乱作为、乱干预。新模式并未对商业银行信贷制度进行伤筋动骨的颠覆性革新,也没有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价体系施加任何影响,最大的变化只是打足提前量,提前准备,限期兑现续贷承诺。这些做法正是尊重市场、尊重商业银行自主经营行为的直接体现。同时,续贷资金风险监控主要事项也说明人民银行在续贷工作中站在了公平公正的位置。由此可知,人民银行干预的行为和目的是对商业银行续贷承诺和对企业进一步筛选的双边约束,是对小微信贷市场正常秩序的维护。这也明确了人民银行的活动边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银行的干预行为必须扼守边界,否则适得其反。
(三)未来展望
截至目前,无缝对接模式已实施近一年,巨野县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总额达到7.13亿元,续贷总额达到6.74亿元,续贷成功率达到了94.58%,续贷天数缩短了4—27天,续贷利率也较续贷前下降0.5个百分点。未续贷的企业除了个别贷款到期、未按规定偿还本金、不符合续贷规定外,其余主要是提前偿还贷款,无续贷意愿。这说明,巨野县的信贷修复模式并未增加银行信贷风险,得到了双方的支持,具有长期性。但是,人民银行干预的目的是将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之间不对等的关系矫正过来,是“不得已而为之”。一旦交易双方能够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实现内部的自我修复,那么干预存在的意义也就微乎其微。这个时候,人民银行就应该逐步地退出干预。然而,实现这一目标需要满足多个条件:首先,通过外部的强制性干预以及先进信贷模式、信贷技术的推广,逐步将商业银行续贷的动力来源由外部干预向内部利益驱动转变。其次,需要建立较为完善的金融体系,使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同一机构的不同分支之间形成有效的竞争,通过竞争促进金融机构的信贷创新。再次,以法律的形式约束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尤其是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最后,构建相对成熟的社会信用体系,打击失信行为,优化信用环境,金融机构也要有一套完善的、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估技术,合理控制信贷风险。
六、政策建议
在不增加任何操作成本、不增加商业信贷风险的前提下,新的“信贷断点”修复机制是切实可行和具有可持续性的,因而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由此,本文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第一,确立更高层级的外部干预机制。建议以人民银行分行货币信贷部门为单位,设立金融协调委员会,各中心支行和县支行设立相应部门,对辖区小微企业续贷工作专司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职能,促进商业银行开展多元化的信贷制度创新,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渠道。
第二,规范小微企业续贷操作流程。组织和指导各家商业银行通过协商的方式制订《小微企业续贷管理办法》,推出全省统一的、内容更完善的无缝对接续贷模式,对续贷条件、办结期限、风险监控进行明确规定,将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纳入“白名单”,并对企业风险状况、续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管,若企业出现风险状况违背风险监控注意事项,应将该企业从“白名单”中剔除。
第三,加强小微企业续贷工作的监督管理。金融协调委员会在全省设立小微企业续贷信息库,根据续贷信息变动情况对商业银行进行考核,对续贷工作不力、违反管理办法的银行,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定期对外公布,形成对商业银行的约束力。另外,要制定和完善配套的制度安排,加强与地方政府、金融办的沟通联系,整合各方资源,完善小微信贷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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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economic downturn,the 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s often come across the rupture of capital chain in the process of borrowing for repaying and renewing loans. Due to the funding dilemma,the risk of bankruptcy is more prominent,leading to waste of private enterprise resources. Guided by the PBC Heze Branch,the PBC Juye County Sub-branch releases a way of renewing loans seamlessly to relieve this condition effectively. The case study shows that firstly,the "credit breaking point" problem will be solved effectively through optimizing the internal credit institution of commercial banks,which is helpful for the banks' optimal clients and enterprises' stable operation to repair by themselves. Secondly,the top priority is to establish an external intervention and repair mechanism of a higher level for the the "credit breaking point" of 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s,so as to achieve a Pareto improvement of bigger scale.
Key Words:small and micro-enterprise,credit breaking point,seamless jo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