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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南省义马市人民法院审结了建局以来第一起倒卖土地使用权案.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之规定,千秋镇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范某因倒卖土地牟利被判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追缴违法所得42.77万元,并处罚金6万元.这起案件,既处理事又处理了人,有效地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土地市场秩序,对欲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和违法使用土地者起到了震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