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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9年,我国农业银行恢复,在近30年的金融改草里,农村基本上形成了以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信用合作社为主体的正规金融体系,其中农村信用合作社最为普遍。近年来,正规金融机构由于受到商业利润最大化原则的约束,并且中国在加入WTO后金融安全意识加强,以及新巴塞尔协议对于金融机构坏账率的约束,使得他们越发不倾向于在农村地区提供小额贷款和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