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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实录
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魏一宁因受贿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查明,魏一宁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除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并收受贿赂共计70.9万余元。魏一宁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1月25日,二审海口市中院维持原判。
从黑客删帖中领悟赚钱门道
魏一宁今年35岁,大学毕业后有机会到南方电网、深圳上海等IT公司工作,但考虑到自己是海南人,为了方便照顾父母,同时,他又喜欢警察工作,于是,2004年,考入海口市公安局。
海南是人口小省但却是网络大省,天涯社区和凯迪论坛总部,都设立在海口,该社区多年位居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首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广泛,海口市公安局因势利导,成立网监处并成立了支队。有着专业素养的魏一宁很快被海口网警选中,自2007年9月开始在海口市网监部门工作。
网监处成立后,在市局领导的重视下,相关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其中网络银行盗窃案件40多宗,网络诈骗案件600多宗。这些案件的侦破,是全体民警的努力,当然魏一宁的功劳也不小。工作成绩突出,令魏一宁有了升职的资本,2010年9月,在人事调整中,他被提拔为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按照网络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口市公安局对天涯和凯迪的网帖有处置权。在海口市公安局中,这项职责具体由网警支队一大队负责,工作职责包括网络舆情监控、情报收集、信息处置等。就像交警每天要到街道上执勤一样,魏一宁和他的队友们每天要在当地的互联网上进行有害信息巡查。而有全国影响力乃至海外影响力的天涯和凯迪,是监控的重中之重。
工作中,魏一宁发现,不少人利用网络删帖进行发财,特别是他们破获了一起黑客入侵天涯和凯迪进行删帖,两三年时间竟然赚了近百万元的案子,这对魏一宁“触动”很大。
2008年开始,黑客曹某开始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偿非法删除各类网站帖子的网络公关工作。曹某通过在百度贴吧上发布招聘信息,认识了掌握黑客入侵技术的吕某后,二人合伙,由曹某对外承接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的业务,并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吕某,由吕某实施删帖行为。期间,二人合伙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共计48个,非法获利80万多元。此外,两人还合作非法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的帖子,非法获利8300元。
为“公”受贿初尝甜头
魏一宁知道,他的权力一旦对外人放开,钱就会自然地进入腰包。但他有所顾忌,尽管不断有人找上门要求他帮忙删帖,他都婉拒。让他打开贪念大门的,不是外面普通人,而是自己的同行:网警。
全国网警有一个业务讨论群,这个群是自发的,本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交流群,但有人却走歪了。魏一宁上群后,就有不少外地网警找到他,要求魏一宁替他们“办事”,帮领导删帖。外地网警看上魏一宁的原因很简单:魏一宁可以控制天涯社区和凯迪网络这两大网站。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工作规程》,帖子只有被认定为11种有害信息之一时才能进入以下删帖程序:分别向大队领导、支队领导汇报审核;等待市局分管领导和支队领导发放“处置指令”;由大队领导将“处置指令”下达给当天值班的网警;值班网警立即通知网站值班编辑;网站值班编辑删除帖子。
魏一宁为了获利,他的思想松懈了:2009年8月,山东潍坊网警因当地政府有一条负面帖子需要删除,找上了魏一宁,说是为“公家”删帖,并许以事后感谢,魏一宁接到信息后,立即指令凯迪删帖,结果山东网警迅速将承诺的费用汇款到魏一宁的账上。魏一宁的逾越之处在于,他在接受外地网警请托后,未经过支队和市局领导审核批准,直接通过RTX工作平台或QQ群,将请托人要求删除的帖子发给天涯和凯迪的管理人员并要求对方立即删除。而凯迪网的高层管理人员接到网警从公共账号发来的指令后,只能看到一条命令,根本无法查证其是否经过了法定程序。同样,在天涯社区,只要接收到处置指令,“执法部门”就会根据网警的处置指令选择对用户进行删帖、封号等处罚。由于指令具有权威性,即便管理员觉得怀疑,也往往不敢去问对方这个指令是领导审批过的,还是网警个人发送的。
同行大肆受贿导致案发
魏一宁小贪初成,沾沾自喜,但他不知道的是,贪的后面就是陷阱,他已经踏进了陷阱。2009年底,他的爱人怀上宝宝,这对他的家庭来说是喜从天降,但开心之余,亦觉得自己肩头担子重了。随着他与北京刘某交往日益密切,两人渐渐无话不谈,贪念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
33岁的刘某原是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副主任科员,主要负责删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害信息,具有向各大网站发出指令进行有害信息删除的权限。2006年他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监控大队。刘某所在的中队让网易公司特意制作了一个“网易泡泡”的公安版本,他们称之为“网警通”。通过“网警通”,网警可以把发现的有害信息发送给各大网站,并通知删除。
2010年初,刘某在通知某网站删除一个有害信息时,与该公司的负责人顾某相识。2010年、2011年之交时,顾某找刘某帮忙为一个朋友删除一个负面信息的帖子,还称“不会让他白帮忙”。开始刘某没同意,后来,顾某再提出类似要求时,刘某同意了。起初删帖较少,后来则数量越来越多,直到2012年7月刘某被北京市公安局纪委关了禁闭。
在此期间,刘某删除的负面信息主要涉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猫扑网和百度贴吧等。顾某给刘某的好处费总计78万余元,以及一辆价值27万余元的现代新胜达SUV轿车。2012年10月,刘某归案。
顾某等人的被查,牵出北京、海南、河南等省市15名网警。 其中因刘某被抓,牵出河南四名网警,分别是刘某允、李某等。他们是在2010年初,参加在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举办的一个四省联席会议中认识的。
从2010年6月开始,刘某开始帮着刘某允删除网帖。2003年至案发,刘某允一直在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舆情控制大队工作,主要是利用网络舆情监控软件和在百度、谷歌等人工搜索引擎上发现有害信息。刘某允找刘某删的网帖主要在百度贴吧。从2010年6月到2012年7月,刘某帮其在百度、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的贴吧、论坛等交互式网站上删除的网络帖子,都是涉及当地政府各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负面信息,共计1000多条。
其他三名网警与此类似,也是找刘某帮忙向网站下达指令,删除当地政府各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负面信息,然后给予好处费。
为了给刘某支付删帖好处费,刘某允要了刘某多个银行账户,又自己找同学开了几个银行账户,以逃避监管,并将删帖的好处费转给了刘某。
刘某允被查则将魏一宁牵出。
2012年11月28日,河南省公安厅纪委派员向海南省公安厅纪委移交了魏一宁收受河南濮阳网警刘某允的贿赂线索——
2010年初,刘某允和甘肃庆阳农民李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据李某供述,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他通过网络搜索到需要删除负面信息的人员,然后与之联系,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再通过刘某允的帮助将相关网络负面信息删除,并先后向刘某允支付“删帖费”1585700元。
2011年6月,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人员彭某和刘某允通过一个网警QQ群相识。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间,彭某先后向刘某允支付“删帖费”698650元,并请求其帮助删帖。
2011年4月,范县某局原局长郭某欲删除其在网上的负面信息,安排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此事。该局工作人员找到刘某允。刘某允提出,因郭某负面信息较多,需要通过北京网警利用技术手段将负面信息予以隐藏。为此,郭某给付刘某允费用10万元。而刘某允则要求魏一宁利用海口市公安局网警的公共账号,向天涯、凯迪发送“处置指令”,进行删帖,利益均分。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魏一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及支付宝的方式收受刘某允、高某、彭某等11人钱财共计709980元,完成了280多次删帖,几乎不加任何掩饰。
海口市检方调查还发现,向魏一宁行贿的外地网警竟然多达11人,仅河南省就有3例。行贿最多的是湖北黄冈市公安局的网警彭某: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行贿148次,共483600元。
判决后,魏一宁向法院退赃75万元,法院则根据其受贿数额,将多余的款项退还。
“公事”删帖引人深思
“魏一宁”案最令人惊讶的是,11位行贿网警想删除的帖子,都是“公事”:基本上都是当地领导不希望被看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负面信息。
辩护律师称,魏一宁多次收取异地网警同行的办案费用,并为其他省份的相关政府部门删除对政府具有严重负面影响的帖子的系列行为,不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不符合受贿罪的主观和客观构成要件。不过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定,其接受财物未经审批删除帖子的行为,事实上会削弱社会监督的效果,实际上是为帖子所指向的机关或单位谋取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还认为,并非所有对政府具有负面影响的帖子,均系违法或侵权的,根据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亦有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网络媒体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形式之一,正常的监督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提高服务质量。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网警仅仅是对上级负责,有的涉及机密,因此公众也无法参与到监督网警的工作中来。这就为像魏一宁这样假公济私的网警,将手中的执法权寻租和变现提供了天然的屏障。
编辑:黄灵
海南省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原副大队长魏一宁因受贿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法院查明,魏一宁利用自己监控网络舆情的工作便利,先后280多次帮助外地网警删除当地政府机关的负面帖子,并收受贿赂共计70.9万余元。魏一宁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2014年11月25日,二审海口市中院维持原判。
从黑客删帖中领悟赚钱门道
魏一宁今年35岁,大学毕业后有机会到南方电网、深圳上海等IT公司工作,但考虑到自己是海南人,为了方便照顾父母,同时,他又喜欢警察工作,于是,2004年,考入海口市公安局。
海南是人口小省但却是网络大省,天涯社区和凯迪论坛总部,都设立在海口,该社区多年位居全球最有影响力的中文论坛首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犯罪也越来越广泛,海口市公安局因势利导,成立网监处并成立了支队。有着专业素养的魏一宁很快被海口网警选中,自2007年9月开始在海口市网监部门工作。
网监处成立后,在市局领导的重视下,相关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破获了多起大案要案。其中网络银行盗窃案件40多宗,网络诈骗案件600多宗。这些案件的侦破,是全体民警的努力,当然魏一宁的功劳也不小。工作成绩突出,令魏一宁有了升职的资本,2010年9月,在人事调整中,他被提拔为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
按照网络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口市公安局对天涯和凯迪的网帖有处置权。在海口市公安局中,这项职责具体由网警支队一大队负责,工作职责包括网络舆情监控、情报收集、信息处置等。就像交警每天要到街道上执勤一样,魏一宁和他的队友们每天要在当地的互联网上进行有害信息巡查。而有全国影响力乃至海外影响力的天涯和凯迪,是监控的重中之重。
工作中,魏一宁发现,不少人利用网络删帖进行发财,特别是他们破获了一起黑客入侵天涯和凯迪进行删帖,两三年时间竟然赚了近百万元的案子,这对魏一宁“触动”很大。
2008年开始,黑客曹某开始在互联网上从事有偿非法删除各类网站帖子的网络公关工作。曹某通过在百度贴吧上发布招聘信息,认识了掌握黑客入侵技术的吕某后,二人合伙,由曹某对外承接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的业务,并将客户指定删除的帖子链接转发给吕某,由吕某实施删帖行为。期间,二人合伙非法删除凯迪论坛帖子共计48个,非法获利80万多元。此外,两人还合作非法删除“我爱购物网”“南方网”的帖子,非法获利8300元。
为“公”受贿初尝甜头
魏一宁知道,他的权力一旦对外人放开,钱就会自然地进入腰包。但他有所顾忌,尽管不断有人找上门要求他帮忙删帖,他都婉拒。让他打开贪念大门的,不是外面普通人,而是自己的同行:网警。
全国网警有一个业务讨论群,这个群是自发的,本来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学习交流群,但有人却走歪了。魏一宁上群后,就有不少外地网警找到他,要求魏一宁替他们“办事”,帮领导删帖。外地网警看上魏一宁的原因很简单:魏一宁可以控制天涯社区和凯迪网络这两大网站。
根据《海口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互联网信息巡查处置工作规程》,帖子只有被认定为11种有害信息之一时才能进入以下删帖程序:分别向大队领导、支队领导汇报审核;等待市局分管领导和支队领导发放“处置指令”;由大队领导将“处置指令”下达给当天值班的网警;值班网警立即通知网站值班编辑;网站值班编辑删除帖子。
魏一宁为了获利,他的思想松懈了:2009年8月,山东潍坊网警因当地政府有一条负面帖子需要删除,找上了魏一宁,说是为“公家”删帖,并许以事后感谢,魏一宁接到信息后,立即指令凯迪删帖,结果山东网警迅速将承诺的费用汇款到魏一宁的账上。魏一宁的逾越之处在于,他在接受外地网警请托后,未经过支队和市局领导审核批准,直接通过RTX工作平台或QQ群,将请托人要求删除的帖子发给天涯和凯迪的管理人员并要求对方立即删除。而凯迪网的高层管理人员接到网警从公共账号发来的指令后,只能看到一条命令,根本无法查证其是否经过了法定程序。同样,在天涯社区,只要接收到处置指令,“执法部门”就会根据网警的处置指令选择对用户进行删帖、封号等处罚。由于指令具有权威性,即便管理员觉得怀疑,也往往不敢去问对方这个指令是领导审批过的,还是网警个人发送的。
同行大肆受贿导致案发
魏一宁小贪初成,沾沾自喜,但他不知道的是,贪的后面就是陷阱,他已经踏进了陷阱。2009年底,他的爱人怀上宝宝,这对他的家庭来说是喜从天降,但开心之余,亦觉得自己肩头担子重了。随着他与北京刘某交往日益密切,两人渐渐无话不谈,贪念就像开了闸的洪水,一发不可收……
33岁的刘某原是北京市公安局网安总队副主任科员,主要负责删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在互联网上传播的有害信息,具有向各大网站发出指令进行有害信息删除的权限。2006年他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计算机专业毕业后,被分配到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的监控大队。刘某所在的中队让网易公司特意制作了一个“网易泡泡”的公安版本,他们称之为“网警通”。通过“网警通”,网警可以把发现的有害信息发送给各大网站,并通知删除。
2010年初,刘某在通知某网站删除一个有害信息时,与该公司的负责人顾某相识。2010年、2011年之交时,顾某找刘某帮忙为一个朋友删除一个负面信息的帖子,还称“不会让他白帮忙”。开始刘某没同意,后来,顾某再提出类似要求时,刘某同意了。起初删帖较少,后来则数量越来越多,直到2012年7月刘某被北京市公安局纪委关了禁闭。
在此期间,刘某删除的负面信息主要涉及新浪网、搜狐网、网易网、猫扑网和百度贴吧等。顾某给刘某的好处费总计78万余元,以及一辆价值27万余元的现代新胜达SUV轿车。2012年10月,刘某归案。
顾某等人的被查,牵出北京、海南、河南等省市15名网警。 其中因刘某被抓,牵出河南四名网警,分别是刘某允、李某等。他们是在2010年初,参加在河南省商丘市公安局举办的一个四省联席会议中认识的。
从2010年6月开始,刘某开始帮着刘某允删除网帖。2003年至案发,刘某允一直在濮阳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舆情控制大队工作,主要是利用网络舆情监控软件和在百度、谷歌等人工搜索引擎上发现有害信息。刘某允找刘某删的网帖主要在百度贴吧。从2010年6月到2012年7月,刘某帮其在百度、新浪、搜狐等各大网站的贴吧、论坛等交互式网站上删除的网络帖子,都是涉及当地政府各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负面信息,共计1000多条。
其他三名网警与此类似,也是找刘某帮忙向网站下达指令,删除当地政府各个部门和部门领导的负面信息,然后给予好处费。
为了给刘某支付删帖好处费,刘某允要了刘某多个银行账户,又自己找同学开了几个银行账户,以逃避监管,并将删帖的好处费转给了刘某。
刘某允被查则将魏一宁牵出。
2012年11月28日,河南省公安厅纪委派员向海南省公安厅纪委移交了魏一宁收受河南濮阳网警刘某允的贿赂线索——
2010年初,刘某允和甘肃庆阳农民李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据李某供述,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他通过网络搜索到需要删除负面信息的人员,然后与之联系,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再通过刘某允的帮助将相关网络负面信息删除,并先后向刘某允支付“删帖费”1585700元。
2011年6月,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人员彭某和刘某允通过一个网警QQ群相识。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间,彭某先后向刘某允支付“删帖费”698650元,并请求其帮助删帖。
2011年4月,范县某局原局长郭某欲删除其在网上的负面信息,安排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此事。该局工作人员找到刘某允。刘某允提出,因郭某负面信息较多,需要通过北京网警利用技术手段将负面信息予以隐藏。为此,郭某给付刘某允费用10万元。而刘某允则要求魏一宁利用海口市公安局网警的公共账号,向天涯、凯迪发送“处置指令”,进行删帖,利益均分。
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8月至2012年8月间,魏一宁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银行汇款、转账以及支付宝的方式收受刘某允、高某、彭某等11人钱财共计709980元,完成了280多次删帖,几乎不加任何掩饰。
海口市检方调查还发现,向魏一宁行贿的外地网警竟然多达11人,仅河南省就有3例。行贿最多的是湖北黄冈市公安局的网警彭某: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行贿148次,共483600元。
判决后,魏一宁向法院退赃75万元,法院则根据其受贿数额,将多余的款项退还。
“公事”删帖引人深思
“魏一宁”案最令人惊讶的是,11位行贿网警想删除的帖子,都是“公事”:基本上都是当地领导不希望被看到的有关政府部门的负面信息。
辩护律师称,魏一宁多次收取异地网警同行的办案费用,并为其他省份的相关政府部门删除对政府具有严重负面影响的帖子的系列行为,不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不符合受贿罪的主观和客观构成要件。不过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认定,其接受财物未经审批删除帖子的行为,事实上会削弱社会监督的效果,实际上是为帖子所指向的机关或单位谋取利益,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海口市龙华区法院还认为,并非所有对政府具有负面影响的帖子,均系违法或侵权的,根据法律精神和依法行政的要求,政府亦有接受社会监督的义务,网络媒体的监督属于社会监督的形式之一,正常的监督能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和提高服务质量。
有关专家认为,这些网警仅仅是对上级负责,有的涉及机密,因此公众也无法参与到监督网警的工作中来。这就为像魏一宁这样假公济私的网警,将手中的执法权寻租和变现提供了天然的屏障。
编辑:黄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