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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直流系统是110kV变电站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在变电站中为信号、控制、自动装置及事故照明、继电保护等提供可靠的直流电源。它还为操作提供可靠的操作电源。变电站的安全运行离不开一个可靠的直流系统。本文简要介绍和总结了直流系统(阀控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管理和定期维护管理要求。
【关键词】阀控蓄电池 充电装置 微机监控装置 运行及维护 管理要求
变电站的直流设备主要包括蓄电池(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等,它们的正常运行能保证变电站直流电源可靠。下面简单谈一下阀控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使我们在平时巡视中有所注意。
一、阀控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一)阀控蓄电池组的正常运行方式为浮充电状态,浮充电压值的范围为(2.23~2.28)V×N,一般最好调整到2.25V×N(25℃时);均衡充电电压应调整到(2.30~2.35)V×N。
(二)运行中的阀控蓄电池组主要作用是监视,其范围有: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运行环境温度、浮充电流值、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和绝缘状态等。
(三)巡视中检查的内容有:蓄电池通风散热是否良好,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值,温度是否过高,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绝缘电阻是否下降,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渗出等。
(四)蓄电池室的温度应控制在(5~30)℃,最高不可超过35℃,且应通风良好。蓄电池室照明应充足,且要使用防爆灯;安装在台架上的蓄电池组,应做好防震措施。并按期检查门窗及蓄电池室调温设备情况。每月要检查蓄电池室消防设施、照明及通风;对照现场实际运行情况,将对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定期外壳清洁工作。
(五)阀控蓄电池组的充放电
1.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运行条件是在(2.3~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充电电流慢慢减少,当充电电流降低到0.1 I10电流时,此时达到充电装置的倒计时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手动或自动转为正常的方式。浮充电电压值的范围为为(2.23~2.28)V×N。
2.恒流限压充电。恒流充电的方式若采用I10电流进行,当蓄电池组端电压的上限值达到(2.3~2.35)V×N限压值时,将手动或自动转为恒压充电。
3.补充充电(均衡充电)。上述运行中会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而造成欠充,此时可以进行补充充电,使蓄电池组的容量始终处于满值。其方法为: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补充充电时要合理掌握,在必要时才能进行,以防频繁充电而影响蓄电池寿命和质量,可以采用在监控系统设置后自动进行,循环时间为一季度一次。
4.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核对性放电的作用是可以发现蓄电池容量缺陷,并使因长期处于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下,而无法判断内部是否失水或干枯、蓄电池的现有容量的后果。
110kV、35kV变电所的核对性放电方式如下:若无备用蓄电池组时不可以进行全核对性放电,只可以用I10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的过程中,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不能低于2V×N。放电结束,即刻用I10电流进行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使蓄电池容量得以恢复,若经过三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其额定容量的80℅以上,就要安排更换;若有备用蓄电池组时,可以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电压降低到1.8V×N时,停止放电。隔(1~2)h后,可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使用备用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充放电时的注意点有:充放电过程中备用小容量的蓄电池的搭头和拆开过程中应注意正、负极性,并认清直流系统屏上包括屏前、屏后相关的开关,蓄电池组接线桩头的断开和恢复。
阀控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周期如下:新安装的阀控蓄电池在验收时应进行核对性充放电,以后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运行了六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须每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备用的阀控蓄电池,应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阀控蓄电池的浮充电电压值修正时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而设定,其基准温度设定为25℃,修正值为±1℃时3mV,即当温度每升高1℃,单体电压为2V的阀控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值就降低3mV,反之就提高3mV。
二、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一)充电装置的运行监视
对充电装置应定期进行以下检查:直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流等各表计显示数据的正确性,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绝缘状态是否完好。为了防止在交流电源中断时确保控制母线电压值的稳定,蓄电池组将不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并及时调整控制母线电压。当蓄电池组放出容量达到其额定容量的20%及以上时,恢复交流电源供电后,此时应立即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充电装置,按照制造厂规定的正确充电方法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或按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
(二)充电装置的维护及检测
充电装置应由维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对整定参数、充电装置输出电压和电流精度、指示仪表应定期进行校对,并定期进行稳流、稳压、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的均流不平衡度和纹波系数等参数测试。
三、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当直流电源装置的微机监控装置在运行时,可以通过切换操作按钮来检查相关功能和参数,其中各项参数的整定还要监督措施和有权限设置。
当微机监控装置出现故障时,若无备用充电装置,就启动手动操作,将运行方式进行调整,并把微机监控装置退出运行,在检查修复后才可以投入运行;若有备用的充电装置,就先投入备用充电装置,并把故障装置退出运行。
四、结束语
由于直流系统对变电站如此重要,所以需要加强系统的运行维护,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为了可以做到安全运行,我们必须从上到下重视它,认真学习和执行电力系统关于直流系统的规程规定。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站交直流电源设备运维管理规定〔2013.06.25〕.
[2]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2013.03〕.
【关键词】阀控蓄电池 充电装置 微机监控装置 运行及维护 管理要求
变电站的直流设备主要包括蓄电池(防酸蓄电池、镉镍蓄电池、阀控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等,它们的正常运行能保证变电站直流电源可靠。下面简单谈一下阀控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使我们在平时巡视中有所注意。
一、阀控蓄电池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一)阀控蓄电池组的正常运行方式为浮充电状态,浮充电压值的范围为(2.23~2.28)V×N,一般最好调整到2.25V×N(25℃时);均衡充电电压应调整到(2.30~2.35)V×N。
(二)运行中的阀控蓄电池组主要作用是监视,其范围有:每只单体蓄电池的电压值、蓄电池组及直流母线的对地电阻值、运行环境温度、浮充电流值、蓄电池组的端电压值和绝缘状态等。
(三)巡视中检查的内容有:蓄电池通风散热是否良好,连接片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蓄电池的单体电压值,温度是否过高,壳体有无渗漏和变形,绝缘电阻是否下降,极柱与安全阀周围是否有酸雾渗出等。
(四)蓄电池室的温度应控制在(5~30)℃,最高不可超过35℃,且应通风良好。蓄电池室照明应充足,且要使用防爆灯;安装在台架上的蓄电池组,应做好防震措施。并按期检查门窗及蓄电池室调温设备情况。每月要检查蓄电池室消防设施、照明及通风;对照现场实际运行情况,将对阀控蓄电池组进行定期外壳清洁工作。
(五)阀控蓄电池组的充放电
1.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运行条件是在(2.3~2.35)V×N的恒压充电下,I10充电电流慢慢减少,当充电电流降低到0.1 I10电流时,此时达到充电装置的倒计时起动,当整定的倒计时结束时,充电装置将手动或自动转为正常的方式。浮充电电压值的范围为为(2.23~2.28)V×N。
2.恒流限压充电。恒流充电的方式若采用I10电流进行,当蓄电池组端电压的上限值达到(2.3~2.35)V×N限压值时,将手动或自动转为恒压充电。
3.补充充电(均衡充电)。上述运行中会因浮充电流调整不当而造成欠充,此时可以进行补充充电,使蓄电池组的容量始终处于满值。其方法为: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补充充电时要合理掌握,在必要时才能进行,以防频繁充电而影响蓄电池寿命和质量,可以采用在监控系统设置后自动进行,循环时间为一季度一次。
4.阀控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核对性放电的作用是可以发现蓄电池容量缺陷,并使因长期处于限压限流的浮充电运行方式或只限压不限流的运行方式下,而无法判断内部是否失水或干枯、蓄电池的现有容量的后果。
110kV、35kV变电所的核对性放电方式如下:若无备用蓄电池组时不可以进行全核对性放电,只可以用I10电流放出其额定容量的50℅。在放电的过程中,蓄电池组的端电压不能低于2V×N。放电结束,即刻用I10电流进行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反复放充(2~3)次,使蓄电池容量得以恢复,若经过三次全核对性放充电,蓄电池组容量均达不到其额定容量的80℅以上,就要安排更换;若有备用蓄电池组时,可以进行全核对性放电。用I10恒流放电,当蓄电池组电压降低到1.8V×N时,停止放电。隔(1~2)h后,可用I10电流进行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使用备用蓄电池组进行核对性充放电时的注意点有:充放电过程中备用小容量的蓄电池的搭头和拆开过程中应注意正、负极性,并认清直流系统屏上包括屏前、屏后相关的开关,蓄电池组接线桩头的断开和恢复。
阀控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周期如下:新安装的阀控蓄电池在验收时应进行核对性充放电,以后2~3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运行了六年以后的阀控蓄电池,须每年进行一次核对性充放电;备用的阀控蓄电池,应3个月进行一次补充充电。阀控蓄电池的浮充电电压值修正时应根据环境温度变化而设定,其基准温度设定为25℃,修正值为±1℃时3mV,即当温度每升高1℃,单体电压为2V的阀控蓄电池浮充电电压值就降低3mV,反之就提高3mV。
二、充电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一)充电装置的运行监视
对充电装置应定期进行以下检查:直流输出电压、交流输入电压、直流输出电流等各表计显示数据的正确性,各保护信号是否正常,运行噪声有无异常,绝缘状态是否完好。为了防止在交流电源中断时确保控制母线电压值的稳定,蓄电池组将不间断地向直流母线供电,并及时调整控制母线电压。当蓄电池组放出容量达到其额定容量的20%及以上时,恢复交流电源供电后,此时应立即自动启动或手动启动充电装置,按照制造厂规定的正确充电方法对蓄电池组进行补充充电,或按恒流限压充电—恒压充电—浮充电方式对蓄电池组进行充电。
(二)充电装置的维护及检测
充电装置应由维护人员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对整定参数、充电装置输出电压和电流精度、指示仪表应定期进行校对,并定期进行稳流、稳压、高频开关电源型充电装置的均流不平衡度和纹波系数等参数测试。
三、微机监控装置的运行及维护管理要求
当直流电源装置的微机监控装置在运行时,可以通过切换操作按钮来检查相关功能和参数,其中各项参数的整定还要监督措施和有权限设置。
当微机监控装置出现故障时,若无备用充电装置,就启动手动操作,将运行方式进行调整,并把微机监控装置退出运行,在检查修复后才可以投入运行;若有备用的充电装置,就先投入备用充电装置,并把故障装置退出运行。
四、结束语
由于直流系统对变电站如此重要,所以需要加强系统的运行维护,保证其安全可靠地运行。为了可以做到安全运行,我们必须从上到下重视它,认真学习和执行电力系统关于直流系统的规程规定。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电力公司变电站交直流电源设备运维管理规定〔2013.06.25〕.
[2] 国家电网公司直流电源系统运行规范〔201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