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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是生产力水平和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中国古代城市自原始社会仰韶文化中晚期形成至今已有五千多年的历史,在数千年的城市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曾有数量浩大的建筑遗存,然而由于自然损毁和人为破坏等因素,留存至今的古建筑遗存已为数不多。尤其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古建筑保护现状不容乐观。在一些城市中许多本应得到挽救和保护的古建筑,却在城市化浪潮中屡遭破坏。
与此同时,国内许多城市都出现同质化的危机,到处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各个城市都缺乏自己应有的个性和内涵。而作为最能彰显城市个性的古建筑,被看作经济发展的障碍往往被人们忽略甚至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如何使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有机融合,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
古建筑是指古代遗留下来的各类具有历史价值的构筑物、街区、村落、城市的旧城区乃至整个古城。它是一座城市的永久财产,代表着城市久远的记忆和永恒的文脉传承,是城市发展的有力见证。早在城市出现之前,建筑技术作为城市建设的基础已得到很大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为丰富建筑种类、提升建筑技术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建筑在一定程度上是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最有力的文化载体。惟有完整地保留标志着时代文化、科技水准和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古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永远焕发持久的魅力和光彩。
古建筑与其它可移动的馆藏文物一样,属不可再生资源,具有存在意义上的不可逆性,一旦被破坏,就很难复原到最初的状态,尤其是其中所包涵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不可替代的。即使现代人根据文献记载和影像资料复建的的古建筑,由于时代工艺和社会环境的时空差异,其所能传达和表现的历史信息也会大打折扣,其文化价值与原始古建筑是无法比拟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古建筑,不仅是凸显城市个性特征的需要,而且在文化意义层面上能够增强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
世界各国对古建筑早就给予了高度关注,尤其是率先完成工业化进程的美国、日本和西欧诸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古建筑保护上投入巨大,因此在古建筑保护理论和实践领域都处于领先地位,也是目前掌握古建筑保护前沿技术的国家。我国相对起步较晚,国务院从1961年开始,至今已公布了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2年起又陆续公布了我国主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名录。
二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城市基础建设的迅猛展开和房地产业的不断崛起,使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作为最能体现城市个性文化载体的古建筑,本来就是与城市发展相伴始终的,随着城市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多层次性,许多地方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模式,出现了许多成功范例,显现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古建筑保护利用还处在探索阶段,某些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有效的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要对城市现存的古建筑资源进行评估,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首先要对现有古建筑所处位置、保存状态、建筑等级和年代、历史功能和知名度等状况进行实地勘察,掌握第一手资料,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其次,由政府牵头,组织历史、考古、建筑、规划、环保、经济、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旅游、商用、民用等可利用预期方面做出量化的技术评价。最后,依照评价结果,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趋势,决定最终的保护和利用方式。
(二)要注重对古建筑环境的保护,不要仅留下全面包围式的天井式空间
环境是古建筑存续价值的有机组成。由于受我国传统礼制文化和风水学说的影响,无论是大型宫殿和寺庙,还是民居院落,大都处在一个特定的利好环境之中,这种特定环境是在历史上发展形成的,蕴含着一定的历史信息。保护古建筑及其环境是对历史的尊重,不仅使人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切实感受当时的历史气氛,而且也更能表现民族建筑的文化内涵。对古建筑的历史环境实施妥善保护,不论从维护古建筑的原始功能抑或是从参观者的视觉感受都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要确保古建筑环境不做任何改变也不尽切合实际,但城市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将古建筑保护与环境控制尽力达到功能合理、整体和谐。城市古建筑保护最根本的任务是保护其历史文化信息的完整性、载体的完好性,做到客观有效的历史传承。
(三)对古建筑应坚持既重视保护又合理利用的原则,使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对古建筑只保护维修而后作为古代标本不加利用是不可取的,应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利用,使其经济价值得到最大体现。这类例子在大城市不在少数。历史较为久远的,如北京的故宫和长城,作为我国屈指可数的著名古建筑,随着历史的变迁,其原有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作为建筑博物馆和旅游观光点的功能使其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距我们生活时代较近的,如上海外滩欧式风格的建筑,不仅是研究上海亚文化的重要实物,而且是外滩风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内部构造,还是所处地段,都决定了这些建筑依然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如果只保护而不利用则是最大的浪费。
如今这些建筑既是融办公、居住、酒店于一体的繁华区(图一),也是国内外游客观光的热点,构成上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国外这种成功的例子也有很多。如德国的洛登堡因其优秀的传统建筑和古朴的民风成为著名的旅游城市。英国的约克郡首府充分发挥古建筑的优势,使被保护的古建筑在经济上自立。
(四)保护古建筑与仿古建筑的开发并非对立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仿古建筑的开发中要力戒形式上的单纯仿造,应倡导依托古建筑的文化环境和内涵,有所创新和发展。古建筑作为文化符号,是景观的历史渊源,如成都锦里仿古一条街正是依托三国古文化发展起来的(图二)。锦里曾经是西蜀历史上最古老且商业气息浓厚的街道之一,在秦汉、三国时期非常闻名。由于原有建筑、街巷已荡然无存,改造重建后的锦里以相邻的武侯祠所承载的三国文化为依托,通过对三国文化符号的有效提取和拓展,成为集商业与旅游功能于一体的民俗文化街。恰恰是出于对城市本底文化符号的感知,旅游者初到一个城市,那些融合了地域文化及商业特色的主题街区往往成为他们旅游的首选。借助于有利的区位条件和文化氛围,锦里通过弘扬三国蜀文化,将客源市场从市内扩大到全国甚至海外,使其成为游客在成都体验三国文化的必到之地,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之后的大慈寺、文殊院、宽窄巷子等片区改造提供了先例和启发,也成为成都旅游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五)要把古建筑保护延伸到城镇化中
位于乡镇及其周边的古建筑,由于地处偏远而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由于躲灾避乱、修佛参禅等需要,地处偏僻的地方往往保存有独具特色的古建筑遗存和古村落,而且这些建筑往往在山形地势、水系交通和建筑工艺等方面具有各自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在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它们可以看作是城市文化的必要补充。实际上,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些古建筑的保存状况令人堪忧,只是因宣传渠道所限而鲜为人知。
人们耳熟能详的多为得到成功开发和宣传的的名村名镇,像西递、宏村、周庄、乌镇等。大多处于偏僻之地的原生态村落远未被人所知,其保护也由于缺乏维修资金和有效管理,加之居民文物保护意识缺乏,许多古建筑伴随着生活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而逐渐减少。去年春,我们在林州市任村镇阳耳庄村做豫西北民居调查时,发现一处由倒座、东西厢房和正堂组成的保存完好的明代民居,据说是当地一位状元的府邸,但当今年3月再次调查时,发现倒座和东厢房已被拆掉,代之以新建的两层小楼(图三)。明代民居在河南省内保存极少,尤其在豫北地区更是罕见,这种损毁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遗憾。当地的文物保护人员说,几乎在每年雨季时都有一部分古民居在暴雨中坍塌,成为逐渐消失的乡间文明。目前,许多关于民居保护的调查和评估逐步开展,但相对于大范围的古民居拆除改造,还需要政府部门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加以引导。
三
古建筑对城市历史坐标具有定位作用。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所形成的历史建筑风貌,是维持一定地域范围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联系世代生长于斯的人们的重要精神纽带。借助这些蕴含丰富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建筑物去教育和感染我们的后代,有着传统文字无法比拟的震撼力及号召力,同时还能激发人们无尽的想象力,对于提升整体民众的文化认知水平,陶冶民众情操,激发民众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凝聚爱国激情都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实物的例证远比空穴来风的吹嘘更有说服力。因此,有效保护古建筑也是对城市历史最起码的尊重,不要若干年后再次回头寻找城市的源头时,陷入只有文字记录的尴尬局面。
要想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古代建筑保护的关系,就要提高文物保护意识,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要追求一蹴而就,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改善和转变。首先,作为具有管理主导功能的政府要重视。二是扩大宣传,提高公众对历史建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像日本古建筑维修工程现场对公众做定期开放。三是要对古建筑合理开发,使之转化为有经济产出的无烟产业。四是不可急功近利,操之过急,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阶段性开发,切忌杀鸡取卵。五是对古建筑要合理保护,正确维修,不要形成保护性破坏。
【参考文献】
[1]柳思维.论城市内涵、起源及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第一个高峰期[J].求索.2003(03)
[2]傅熹年.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王建国.城市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
[4]周岚.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保护和整体创造[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5]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6]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7]阮仪三,王景慧,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8]单霁翔.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 [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
[9]吴良镛.中国建筑与城市文化[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9
[10][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文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11]王小明.论成都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开发模式——以锦里、文殊坊、宽窄巷子为中心[J].传承,2012(24)
[12]赵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
与此同时,国内许多城市都出现同质化的危机,到处是林立的高楼大厦,各个城市都缺乏自己应有的个性和内涵。而作为最能彰显城市个性的古建筑,被看作经济发展的障碍往往被人们忽略甚至成了城市发展的牺牲品。如何使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有机融合,已成为一个需要认真思考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
古建筑是指古代遗留下来的各类具有历史价值的构筑物、街区、村落、城市的旧城区乃至整个古城。它是一座城市的永久财产,代表着城市久远的记忆和永恒的文脉传承,是城市发展的有力见证。早在城市出现之前,建筑技术作为城市建设的基础已得到很大的发展,城市的出现为丰富建筑种类、提升建筑技术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可以说,作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古建筑在一定程度上是城市发展历史进程中最有力的文化载体。惟有完整地保留标志着时代文化、科技水准和具有特殊人文意义的古建筑,才会使一个城市的历史绵延不绝,永远焕发持久的魅力和光彩。
古建筑与其它可移动的馆藏文物一样,属不可再生资源,具有存在意义上的不可逆性,一旦被破坏,就很难复原到最初的状态,尤其是其中所包涵的历史文化信息是不可替代的。即使现代人根据文献记载和影像资料复建的的古建筑,由于时代工艺和社会环境的时空差异,其所能传达和表现的历史信息也会大打折扣,其文化价值与原始古建筑是无法比拟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古建筑,不仅是凸显城市个性特征的需要,而且在文化意义层面上能够增强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凝聚力。
世界各国对古建筑早就给予了高度关注,尤其是率先完成工业化进程的美国、日本和西欧诸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在古建筑保护上投入巨大,因此在古建筑保护理论和实践领域都处于领先地位,也是目前掌握古建筑保护前沿技术的国家。我国相对起步较晚,国务院从1961年开始,至今已公布了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并于1982年起又陆续公布了我国主要的历史文化名城名录。
二
在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城市基础建设的迅猛展开和房地产业的不断崛起,使城市发展与古建筑保护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作为最能体现城市个性文化载体的古建筑,本来就是与城市发展相伴始终的,随着城市发展模式的多样性和社会公众需求的多层次性,许多地方探索出切实可行的开发利用模式,出现了许多成功范例,显现了较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由于古建筑保护利用还处在探索阶段,某些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何在城市发展的同时,更有效的加强对古建筑的保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供参考:
(一)要对城市现存的古建筑资源进行评估,纳入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首先要对现有古建筑所处位置、保存状态、建筑等级和年代、历史功能和知名度等状况进行实地勘察,掌握第一手资料,分门别类地进行整理。其次,由政府牵头,组织历史、考古、建筑、规划、环保、经济、旅游等相关部门的技术人员,对所获得的资料进行综合分析,在旅游、商用、民用等可利用预期方面做出量化的技术评价。最后,依照评价结果,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和长远发展趋势,决定最终的保护和利用方式。
(二)要注重对古建筑环境的保护,不要仅留下全面包围式的天井式空间
环境是古建筑存续价值的有机组成。由于受我国传统礼制文化和风水学说的影响,无论是大型宫殿和寺庙,还是民居院落,大都处在一个特定的利好环境之中,这种特定环境是在历史上发展形成的,蕴含着一定的历史信息。保护古建筑及其环境是对历史的尊重,不仅使人产生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切实感受当时的历史气氛,而且也更能表现民族建筑的文化内涵。对古建筑的历史环境实施妥善保护,不论从维护古建筑的原始功能抑或是从参观者的视觉感受都是十分必要的。
当然,要确保古建筑环境不做任何改变也不尽切合实际,但城市规划设计要充分考虑这方面的因素,将古建筑保护与环境控制尽力达到功能合理、整体和谐。城市古建筑保护最根本的任务是保护其历史文化信息的完整性、载体的完好性,做到客观有效的历史传承。
(三)对古建筑应坚持既重视保护又合理利用的原则,使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对古建筑只保护维修而后作为古代标本不加利用是不可取的,应在充分保护的基础上科学利用,使其经济价值得到最大体现。这类例子在大城市不在少数。历史较为久远的,如北京的故宫和长城,作为我国屈指可数的著名古建筑,随着历史的变迁,其原有的功能已经发生了很大改变,作为建筑博物馆和旅游观光点的功能使其在有效保护的前提下,创造了可观的经济价值。距我们生活时代较近的,如上海外滩欧式风格的建筑,不仅是研究上海亚文化的重要实物,而且是外滩风景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是内部构造,还是所处地段,都决定了这些建筑依然具有很高的使用价值,如果只保护而不利用则是最大的浪费。
如今这些建筑既是融办公、居住、酒店于一体的繁华区(图一),也是国内外游客观光的热点,构成上海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在国外这种成功的例子也有很多。如德国的洛登堡因其优秀的传统建筑和古朴的民风成为著名的旅游城市。英国的约克郡首府充分发挥古建筑的优势,使被保护的古建筑在经济上自立。
(四)保护古建筑与仿古建筑的开发并非对立的关系,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仿古建筑的开发中要力戒形式上的单纯仿造,应倡导依托古建筑的文化环境和内涵,有所创新和发展。古建筑作为文化符号,是景观的历史渊源,如成都锦里仿古一条街正是依托三国古文化发展起来的(图二)。锦里曾经是西蜀历史上最古老且商业气息浓厚的街道之一,在秦汉、三国时期非常闻名。由于原有建筑、街巷已荡然无存,改造重建后的锦里以相邻的武侯祠所承载的三国文化为依托,通过对三国文化符号的有效提取和拓展,成为集商业与旅游功能于一体的民俗文化街。恰恰是出于对城市本底文化符号的感知,旅游者初到一个城市,那些融合了地域文化及商业特色的主题街区往往成为他们旅游的首选。借助于有利的区位条件和文化氛围,锦里通过弘扬三国蜀文化,将客源市场从市内扩大到全国甚至海外,使其成为游客在成都体验三国文化的必到之地,获得了巨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为之后的大慈寺、文殊院、宽窄巷子等片区改造提供了先例和启发,也成为成都旅游的一张亮丽的名片。 (五)要把古建筑保护延伸到城镇化中
位于乡镇及其周边的古建筑,由于地处偏远而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由于躲灾避乱、修佛参禅等需要,地处偏僻的地方往往保存有独具特色的古建筑遗存和古村落,而且这些建筑往往在山形地势、水系交通和建筑工艺等方面具有各自的地域特色和文化内涵。在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它们可以看作是城市文化的必要补充。实际上,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人们收入水平的提高,这些古建筑的保存状况令人堪忧,只是因宣传渠道所限而鲜为人知。
人们耳熟能详的多为得到成功开发和宣传的的名村名镇,像西递、宏村、周庄、乌镇等。大多处于偏僻之地的原生态村落远未被人所知,其保护也由于缺乏维修资金和有效管理,加之居民文物保护意识缺乏,许多古建筑伴随着生活和居住条件的改善而逐渐减少。去年春,我们在林州市任村镇阳耳庄村做豫西北民居调查时,发现一处由倒座、东西厢房和正堂组成的保存完好的明代民居,据说是当地一位状元的府邸,但当今年3月再次调查时,发现倒座和东厢房已被拆掉,代之以新建的两层小楼(图三)。明代民居在河南省内保存极少,尤其在豫北地区更是罕见,这种损毁不能不说是一种极大的遗憾。当地的文物保护人员说,几乎在每年雨季时都有一部分古民居在暴雨中坍塌,成为逐渐消失的乡间文明。目前,许多关于民居保护的调查和评估逐步开展,但相对于大范围的古民居拆除改造,还需要政府部门重视,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加以引导。
三
古建筑对城市历史坐标具有定位作用。城市发展的各个阶段所形成的历史建筑风貌,是维持一定地域范围的物质基础,同时也是联系世代生长于斯的人们的重要精神纽带。借助这些蕴含丰富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建筑物去教育和感染我们的后代,有着传统文字无法比拟的震撼力及号召力,同时还能激发人们无尽的想象力,对于提升整体民众的文化认知水平,陶冶民众情操,激发民众对民族文化的自信心和凝聚爱国激情都能够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实物的例证远比空穴来风的吹嘘更有说服力。因此,有效保护古建筑也是对城市历史最起码的尊重,不要若干年后再次回头寻找城市的源头时,陷入只有文字记录的尴尬局面。
要想处理好城市发展与古代建筑保护的关系,就要提高文物保护意识,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要追求一蹴而就,应该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改善和转变。首先,作为具有管理主导功能的政府要重视。二是扩大宣传,提高公众对历史建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像日本古建筑维修工程现场对公众做定期开放。三是要对古建筑合理开发,使之转化为有经济产出的无烟产业。四是不可急功近利,操之过急,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做阶段性开发,切忌杀鸡取卵。五是对古建筑要合理保护,正确维修,不要形成保护性破坏。
【参考文献】
[1]柳思维.论城市内涵、起源及中国古代城市发展第一个高峰期[J].求索.2003(03)
[2]傅熹年.中国古代城市规划、建筑群布局及建筑设计方法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3]王建国.城市设计[M].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1999
[4]周岚.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保护和整体创造[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5]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
[6]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
[7]阮仪三,王景慧,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8]单霁翔.从"功能城市"走向"文化城市" [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7
[9]吴良镛.中国建筑与城市文化[M].北京:昆仑出版社,2009
[10][美]刘易斯·芒福德.城市文化[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9
[11]王小明.论成都市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开发模式——以锦里、文殊坊、宽窄巷子为中心[J].传承,2012(24)
[12]赵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理论与方法[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8
【作者单位: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