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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国际田联的竞赛规则对竞走技术有严格的限定:其一不允许运动员在走的过程中出现人眼可见的腾空现象;其二要求运动员每一步必须在摆动腿脚着地瞬间膝关节充分伸立并保持到与身体的垂直面。
关键词 竞走 犯规 腾空,曲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人们在追求精神需求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其中体育产业也得到了很大幅度的发展。竞技体育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竞技体育以其极具观赏性的特点不断发展壮大。自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我国对竞技体育的发展非常重视。其中,竞走项目是我国的传统强项。虽然起步较晚,但经过长期摸索我国竞走项目不断在国际顶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我国竞走项目的技术特点已从以前的“小、快、灵”转为如今的“大、快、行”。这与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对竞走项目的规则的改变有很大的关系。
一、对腾空现象的研究
(一)对腾空时间的研究
1999年杨金田,张殿亮,杨银田经生物力学解析对竞走腾空犯规的临界值研究发现,竞走技术中腾空犯规的临界值为55 ms。也就是说运动员在走的过程中可以出现肉眼不可见的腾空现象,并对腾空时间的界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个临界值对于竞走科研人员对运动员走的过程中是否出现腾空犯规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对重心起伏高度的研究
郎雪梅,纪仲秋采用摄像及录像解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优秀女子竞走运动员的技术进行生物力学研究与分析。研究表明,步长、步频、着地角及支撑腿各阶段的膝角合理,但身体重心上下起伏偏大(>5 cm),并且单步腾空时间在模糊腾空时限,竞走技术不连贯、协调、轻松都易造成犯规,需要在以后的训练中纠正。
(三)对运动员速度的研究
1972年前苏联学者萨洛夫采用摄影来研究竞走,研究双脚支撑达到零速度临界点,也是竞走向跑转换的临界标准。研究发现当运动员的速度达到每秒3.5米时候,运动员就出现了所谓的腾空现象,这一阶段主要对竞走技术特征进行研究。刘涛,蒋秋艳表示身体重心在竞走技术中有着特殊意义,在规范技术情况下,速度越快,重心就会越平稳,因此重心起伏就会越小,重心起伏的高低是竞走裁判判罚是否符合竞走定义的依据。
二、对曲腿犯规现象的研究
(一)对曲腿角度的研究
1.对摆动腿着地瞬间曲腿角度的研究
许世岩表示竞走的曲腿着地技术是指前脚着地的瞬间,前腿稍有弯曲(大约屈成172°—176°左右)柔和着地。根据竞走判罚的原则,曲腿着地技术已被承认是符合竞走定义的。刘涛提到竞走定义对竞走过程的曲腿是这样确认的,即:前腿从触地瞬间至垂直部位应该伸直(即膝关节不能弯曲)。造成曲腿的成因主要包括:运动员本身膝关节不直、状态不好时和后程疲劳时、地形与环境、髋部以下有疼痛时、足跟着地不明显等。
2.对前腿至垂直阶段时膝关节角度的研究
王净洁表示根据竞走定义“前腿从着地瞬间至垂直阶段应该伸直”这样就会有一个直腿着地与发力的过程,由于我国竞走运动员步幅小,小腿前摆不充分,脚落地距身体投影点过近,这一过程是短暂的,甚至没有这一过程,即落地时已经到了垂直阶段,所以很容易被裁判员判为腾空或曲腿犯规。
(二)对膝关节水平速度的研究
王君侠,林宏伟对摆动腿摆动时间与髋、膝、踝水平速度进行了分析,研究证明膝关节水平速度与摆动时间的相关系数为—0.42(P>0.05)。从竞走技术的角度看,膝关节的水平速度过高不利于脚低平向前摆动,容易造成摆动腿的曲腿着地,从而造成犯规技术。足触地角过小时,容易造成曲腿犯规现象。应加强足触地技术与控制足触地角度的训练。
(三)对足跟着地角度的研究
李卫,李建臣认为足跟离地时脚尖应表现为上翘,使脚踝与小腿有关肌群保持一定的紧张状态,这对于给裁判员展现出清晰、可辨认的规范化动作是非常必要的。着地角度大可以产生较小的制动,速度损失较少,但角度不能太大。着地脚刚一落地,前脚掌就突然下压,虽然可能对身体重心快速前移有利,但却可能导致身体重心在垂直阶段下降过多,也易导致曲腿支撑犯规。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竞走运动员出现不符合竞走定义现象时,本文从以上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在实际训练与比赛中,若运动员出现犯规情况,教练员应根据运动员训练与比赛中导致犯规的生物力学原因,并进行有针对性地训练,从而帮助运动员改正动作避免犯规。同时,本文总结了部分导致竞走犯规的原因,希望能够对竞走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王电海.从北京田径世锦赛探究中国田径运动的蜕变思路[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5,12(34):55~60.
[2]张庆飞.透过第30届奥运会田径奖牌演变看中国竞技田径的走势[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0(22)
[3]韩国辉,李龙娟,王林.2015年全国竞走大奖赛男、女20km竞走速度变化特征分析[J].SI四川体育科学.2015,12(6).
[4]王林,孙自金,徐国栋,陈栋,王志强.田径耐力项目备战伦敦奥运会的高原训练成果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
[5]刘涛,蒋秋艳.竞走技术原述与违背竞走定义技术的成因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9(3).
关键词 竞走 犯规 腾空,曲腿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不断推进,人民的物质需求基本得到满足。人们在追求精神需求方面的支出不断增加,其中体育产业也得到了很大幅度的发展。竞技体育是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竞技体育以其极具观赏性的特点不断发展壮大。自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后,我国对竞技体育的发展非常重视。其中,竞走项目是我国的传统强项。虽然起步较晚,但经过长期摸索我国竞走项目不断在国际顶级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我国竞走项目的技术特点已从以前的“小、快、灵”转为如今的“大、快、行”。这与国际田径协会联合会对竞走项目的规则的改变有很大的关系。
一、对腾空现象的研究
(一)对腾空时间的研究
1999年杨金田,张殿亮,杨银田经生物力学解析对竞走腾空犯规的临界值研究发现,竞走技术中腾空犯规的临界值为55 ms。也就是说运动员在走的过程中可以出现肉眼不可见的腾空现象,并对腾空时间的界定进行了深入的研究。这个临界值对于竞走科研人员对运动员走的过程中是否出现腾空犯规提供了参考依据。
(二)对重心起伏高度的研究
郎雪梅,纪仲秋采用摄像及录像解析等研究方法,对我国优秀女子竞走运动员的技术进行生物力学研究与分析。研究表明,步长、步频、着地角及支撑腿各阶段的膝角合理,但身体重心上下起伏偏大(>5 cm),并且单步腾空时间在模糊腾空时限,竞走技术不连贯、协调、轻松都易造成犯规,需要在以后的训练中纠正。
(三)对运动员速度的研究
1972年前苏联学者萨洛夫采用摄影来研究竞走,研究双脚支撑达到零速度临界点,也是竞走向跑转换的临界标准。研究发现当运动员的速度达到每秒3.5米时候,运动员就出现了所谓的腾空现象,这一阶段主要对竞走技术特征进行研究。刘涛,蒋秋艳表示身体重心在竞走技术中有着特殊意义,在规范技术情况下,速度越快,重心就会越平稳,因此重心起伏就会越小,重心起伏的高低是竞走裁判判罚是否符合竞走定义的依据。
二、对曲腿犯规现象的研究
(一)对曲腿角度的研究
1.对摆动腿着地瞬间曲腿角度的研究
许世岩表示竞走的曲腿着地技术是指前脚着地的瞬间,前腿稍有弯曲(大约屈成172°—176°左右)柔和着地。根据竞走判罚的原则,曲腿着地技术已被承认是符合竞走定义的。刘涛提到竞走定义对竞走过程的曲腿是这样确认的,即:前腿从触地瞬间至垂直部位应该伸直(即膝关节不能弯曲)。造成曲腿的成因主要包括:运动员本身膝关节不直、状态不好时和后程疲劳时、地形与环境、髋部以下有疼痛时、足跟着地不明显等。
2.对前腿至垂直阶段时膝关节角度的研究
王净洁表示根据竞走定义“前腿从着地瞬间至垂直阶段应该伸直”这样就会有一个直腿着地与发力的过程,由于我国竞走运动员步幅小,小腿前摆不充分,脚落地距身体投影点过近,这一过程是短暂的,甚至没有这一过程,即落地时已经到了垂直阶段,所以很容易被裁判员判为腾空或曲腿犯规。
(二)对膝关节水平速度的研究
王君侠,林宏伟对摆动腿摆动时间与髋、膝、踝水平速度进行了分析,研究证明膝关节水平速度与摆动时间的相关系数为—0.42(P>0.05)。从竞走技术的角度看,膝关节的水平速度过高不利于脚低平向前摆动,容易造成摆动腿的曲腿着地,从而造成犯规技术。足触地角过小时,容易造成曲腿犯规现象。应加强足触地技术与控制足触地角度的训练。
(三)对足跟着地角度的研究
李卫,李建臣认为足跟离地时脚尖应表现为上翘,使脚踝与小腿有关肌群保持一定的紧张状态,这对于给裁判员展现出清晰、可辨认的规范化动作是非常必要的。着地角度大可以产生较小的制动,速度损失较少,但角度不能太大。着地脚刚一落地,前脚掌就突然下压,虽然可能对身体重心快速前移有利,但却可能导致身体重心在垂直阶段下降过多,也易导致曲腿支撑犯规。
三、结论与建议
综上所述,竞走运动员出现不符合竞走定义现象时,本文从以上方面进行研究分析。在实际训练与比赛中,若运动员出现犯规情况,教练员应根据运动员训练与比赛中导致犯规的生物力学原因,并进行有针对性地训练,从而帮助运动员改正动作避免犯规。同时,本文总结了部分导致竞走犯规的原因,希望能够对竞走运动员的训练、比赛有所帮助。
参考文献
[1]王电海.从北京田径世锦赛探究中国田径运动的蜕变思路[J].长江大学学报(自科版),2015,12(34):55~60.
[2]张庆飞.透过第30届奥运会田径奖牌演变看中国竞技田径的走势[J].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0(22)
[3]韩国辉,李龙娟,王林.2015年全国竞走大奖赛男、女20km竞走速度变化特征分析[J].SI四川体育科学.2015,12(6).
[4]王林,孙自金,徐国栋,陈栋,王志强.田径耐力项目备战伦敦奥运会的高原训练成果研究[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13
[5]刘涛,蒋秋艳.竞走技术原述与违背竞走定义技术的成因分析[J].西安体育学院学报.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