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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诈骗罪不同于涉合同的诈骗罪,表现为不履行合同约定债务,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有特殊的技术过程.本文通过对样本中不履行约定债务事实的观察性研究和量化分析,证实这一特殊技术过程及其对合同诈蹁罪定罪的影响.该技术过程赋予其构成要件丰富的规范内容,使其行为类型具有动态特征,使之区别于涉合同的诈骗罪.在此基础上,合同诈骗罪的法条竞合、与合同欺诈的界限及犯罪数额问题都能得到合理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