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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全国建筑行业生机勃勃,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建筑工程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群众生活提供了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同时,建筑工程也不可避免的带来了资源耗费,建筑垃圾等一些环境问题,不仅危及施工现场及其周围人们的生活、工作、学习和健康,而且也影响施工的顺利进行,与我国正在大力提倡可持续发展战略相背。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管理,消除或减轻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和光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确保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地发展。
一、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环保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仍然采用最为普及的建筑模式,加之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较差,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也逐渐地在施工中暴露的越来越多,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的平衡,严重影响了施工的先进理念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管理。同时,建筑工程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建筑原料的耗费同样成了建筑工程与质量管理一项重要问题。目前国内的建筑工程项目或多或少存在着资源耗费的现象;而陈光标式利用建筑垃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屈指可数,可以说,治理土木建筑工程中的环境问题,有效改善资源的耗费,打造生态施工环境已经迫在眉睫。
二、工程建筑中存在的主要的環保问题
1、施工噪音严重扰民。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渐扩大,大多数的建筑工程基本上处在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居民相对集中,噪音影响施工地点所居住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尤其是有的企业为了赶工期,进行夜间施工,加剧了企业和居民之间的矛盾。
2、建筑垃圾存在隐患。建筑垃圾贯穿工程拆迁、施工和原料的耗费整个过程,尤其在工程施工中,不仅没有使本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建筑垃圾的清除,转运不及时还为土木建筑工程的施工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3、环境污染增加成本。有的企业注重工程成本,忽视建筑垃圾转运等环保问题,尤其对于施工中的有毒害原料的控制不严,在紧接着处理这些遗留问题的时候,工程施工的成本也就随之增加。
4、排减技术不能运用。有很多的施工单位对现代化的科学的排减技术理解和掌握不够,有的甚至缺乏专业的管理,在实际的施工中不能做好排减工作,因此对工程的施工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
5、缺乏生态环境意识。有的建筑项目对于绿化项目规划不合理,往往是先破坏,再改造,使得项目本身的环境生态平衡得到了破坏,而且改造的周期比较长,在建筑施工中,对未破坏的环境也不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三、实现工程建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作为建设的主体,二者要相互配合和协调,既要作好本职工作也要相互配合,不但注重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在建筑设计和施工时,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完善有关审批手续。同时,时刻不忘环境保护,特别是要对建筑施工时期的环保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施工期间各种因素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地发展。
(一)建筑施工要依法施工
1、积极试验和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环境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2、加强企业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渣要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需要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制企业的生产规模。
3、一切排烟装置,工业窑炉、机动车辆、船舶等,都要采取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有害气体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加强对城市和工业噪声、震动的管理。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航空器等,都应装置消声、防震设施。
5、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单位,要积极采用密闭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回收设施。劳动环境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含量,须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施工招标时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审查施工招标时,应将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素质作为评标定标的条件之一,要求施工单位设立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拟定详细而切实可行的环保方案。
2、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环保意识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增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例如,临时用地、清场、道路使用、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明确承包人对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使施工单位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治理。
3、建立环保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主动与环保行政职能部门配合,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于不利于环保的措施和操作程序提出意见。
4、进行施工期间的环保监测施工期间,由环保行政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景观破坏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出现超标或不利于环保的严重行为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采取补救措施,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5、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作用监理工程师在环保管理中的作用很重要,不仅要抓好合同、进度、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要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设计中不利于环保的各种工程隐患;检查环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是否落到实处;配合环保职能部门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检测和监督工作。
6、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手段,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应订立专门条款,加强工程支付管理,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作用,强化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
7、妥善进行环境补偿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对各种环境问题进行补偿,例如:使用地方道路及污染的补偿,施工噪声及震动补偿,临时用地超期补偿、林地补偿等,以便能及时对损坏的道路进行修复,对损坏的建筑物进行加固,对占用的林地补偿同等数量的林地等等,从而减少对环境的进一步影响。
一、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环保现状
目前,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迅速,但是建筑工程施工仍然采用最为普及的建筑模式,加之施工单位的环保意识较差,建筑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问题也逐渐地在施工中暴露的越来越多,导致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的平衡,严重影响了施工的先进理念和工程施工的基础管理。同时,建筑工程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建筑垃圾和建筑原料的耗费同样成了建筑工程与质量管理一项重要问题。目前国内的建筑工程项目或多或少存在着资源耗费的现象;而陈光标式利用建筑垃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屈指可数,可以说,治理土木建筑工程中的环境问题,有效改善资源的耗费,打造生态施工环境已经迫在眉睫。
二、工程建筑中存在的主要的環保问题
1、施工噪音严重扰民。随着城市规模的逐渐扩大,大多数的建筑工程基本上处在城市或者城乡结合部,这些地方居民相对集中,噪音影响施工地点所居住的居民的生产和生活,尤其是有的企业为了赶工期,进行夜间施工,加剧了企业和居民之间的矛盾。
2、建筑垃圾存在隐患。建筑垃圾贯穿工程拆迁、施工和原料的耗费整个过程,尤其在工程施工中,不仅没有使本可利用的建筑垃圾得到合理的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因为建筑垃圾的清除,转运不及时还为土木建筑工程的施工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3、环境污染增加成本。有的企业注重工程成本,忽视建筑垃圾转运等环保问题,尤其对于施工中的有毒害原料的控制不严,在紧接着处理这些遗留问题的时候,工程施工的成本也就随之增加。
4、排减技术不能运用。有很多的施工单位对现代化的科学的排减技术理解和掌握不够,有的甚至缺乏专业的管理,在实际的施工中不能做好排减工作,因此对工程的施工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
5、缺乏生态环境意识。有的建筑项目对于绿化项目规划不合理,往往是先破坏,再改造,使得项目本身的环境生态平衡得到了破坏,而且改造的周期比较长,在建筑施工中,对未破坏的环境也不能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三、实现工程建筑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作为建设的主体,二者要相互配合和协调,既要作好本职工作也要相互配合,不但注重经济效益,也要重视社会效益。在建筑设计和施工时,要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完善有关审批手续。同时,时刻不忘环境保护,特别是要对建筑施工时期的环保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采取各种切实可行的措施,把施工期间各种因素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使工程建设和环境保护同步协调地发展。
(一)建筑施工要依法施工
1、积极试验和采用无污染或少污染环境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2、加强企业管理,实行文明生产,对于污染环境的废气、废水、废渣要实行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需要排放的,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标准;一时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期治理;逾期达不到国家标准的,要限制企业的生产规模。
3、一切排烟装置,工业窑炉、机动车辆、船舶等,都要采取有效的消烟除尘措施,有害气体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加强对城市和工业噪声、震动的管理。各种噪声大、震动大的机械设备、机动车辆、航空器等,都应装置消声、防震设施。
5、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单位,要积极采用密闭的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并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回收设施。劳动环境的有害气体和粉尘含量,须符合国家工业卫生标准的规定。
(二)建设单位应采取的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1、施工招标时对施工单位的环保措施进行审查施工招标时,应将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素质作为评标定标的条件之一,要求施工单位设立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拟定详细而切实可行的环保方案。
2、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环保意识为了保证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应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增加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条款,例如,临时用地、清场、道路使用、文物保护、环境保护等,明确承包人对保护环境的责任和义务。从而促使施工单位提高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环保治理。
3、建立环保监督机构建设单位应主动与环保行政职能部门配合,成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于不利于环保的措施和操作程序提出意见。
4、进行施工期间的环保监测施工期间,由环保行政职能部门对施工过程中的噪音污染、大气污染、水质污染、景观破坏等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出现超标或不利于环保的严重行为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采取补救措施,严重者应追究法律责任。
5、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监督作用监理工程师在环保管理中的作用很重要,不仅要抓好合同、进度、质量和建设资金使用的管理,要负责对施工单位的环保工作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工程设计中不利于环保的各种工程隐患;检查环保工程资金的使用是否落到实处;配合环保职能部门做好施工期间的环保检测和监督工作。
6、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手段,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在施工承包合同中应订立专门条款,加强工程支付管理,充分利用工程支付的调节作用,强化施工期间的环保工作。
7、妥善进行环境补偿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对各种环境问题进行补偿,例如:使用地方道路及污染的补偿,施工噪声及震动补偿,临时用地超期补偿、林地补偿等,以便能及时对损坏的道路进行修复,对损坏的建筑物进行加固,对占用的林地补偿同等数量的林地等等,从而减少对环境的进一步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