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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生殁双循环”是河南省方城县在农业农村工作实践基础上提出的种养循环的重要论断。所谓“双循环”,即生的循环:畜禽养殖→粪污收集→沼气、沼渣及沼液→饲料(有机粮、有机菜)种植→畜禽养殖。殁的循环:病死畜禽→有机肥(骨粉等)→农业种植→秸秆及废菜叶→畜禽养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在这一理论指导下,以实施全国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项目为契机,成功探索实践了养殖粪污就地消纳、转化增值、集中处理三种农牧生态循环模式,在全省、全国具有很强示范性、引领性。2016年,全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及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现场会在方城县召开,“生殁双循环”模式在全国推广。建立完善了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长效機制,实现了种养业有机结合。基于这一理论的实践和创新,组织在全县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已创建国家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场9个,省级畜牧业生态示范场5个、美丽牧场5个。
一、就地消纳模式
以方城县鸿旺牧业有限公司、南阳东嘉牧业有限公司、方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等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其他大型养殖场按照养殖规模与消纳土地相配套的原则,采取“畜-沼-果”“畜-沼-蔬”“畜-沼-粮”生态循环模式,实现养殖粪污就地消纳。这些公司按照“养好猪、种好田、植好树、建好园”的总要求,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流转土地1万亩,立足于打造传统农耕文化的回放点和现代养殖文明的展示点,建设集生态养殖、休闲采摘、滨河湿地、牧歌体验、有机农业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方城县鹏迈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迈牧业),流转拐河镇权庄、黄土岗、王家营、石门等村山冈薄地10677亩,以所属的5万头生猪育肥场AO一体化粪污处理工程为依托,采取“猪-沼-果”生态种养模式,发展有机冬桃种植,年果业收入3000多万元,同时,使周边500多户居民免费用上清洁能源。2018年11月,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调研鹏迈牧业时说:“方城县的种养结合模式为全省发展生态农业树立了典范。”
二、转化增值模式
以河南福葵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辐射带动其他大型养鸡场采取“鸡粪+秸秆+食用菌”的生产模式,进行集约化孢菇立体栽培,年消化秸秆8000吨、鸡粪4000吨,生产双孢菇2000吨,实现了粪污和秸秆资源的就地转化增值。在运作模式上,一是以周边行政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单位,签订秸秆购销合同,既满足了双孢菇生产需要,又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同时减少了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二是与县域内大型养鸡场签订鸡粪购销合同,增加其副产品收入,变废为宝,减轻鸡粪环保处置压力。三是双孢菇收获后的废弃物,制作成有机肥,优先满足秸秆供给农户需求,改良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集中处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由方城县福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盛源)牵头,与县域内多家养殖场签订畜禽养殖废弃物委托处理合同,实行社会化收集,养殖废弃物由福盛源粪污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目前,由福盛源投资建设的年产2万吨有机肥厂已建成投产,年集中处理畜禽粪便8万吨,消化秸秆0.8万吨。在运作模式上,一是按照区域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公司与周边的古庄店、二郎庙、券桥、博望等乡镇的21个养殖场签订了委托处理合同,养殖废弃物由福盛源粪污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生产有机肥。二是对于提供粪污的养殖场,公司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收购或由养殖场付费,其中,含水率在80%以下的,按50~100元/吨的价格收购;含水率在80%以上的,按10元/吨的价格公司向养殖场收取处理费用。三是生产的有机肥优先供应养殖企业有机农作物种植使用,并给予50~100元/吨的优惠。
四、存在的问题
方城县在“生殁双循环”探索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部分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发展、轻环保思想,没有完全统筹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尤其在脱贫攻坚中,很多乡镇将畜牧养殖业作为到户增收项目的主要内容,政府只对贫困户扶持购买牲畜资金,不扶持环保设施投入,而贫困户又无能力投资环保设施,给农村养殖污染治理带来新的压力。二是因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环保要求标准过高,投资较大,且没有相应的奖补政策,致使养殖场(户)积极性不高。按照环保治污标准,养殖场污防设施配套投入应占总投资的20%以上,以年出栏500头的猪场为例,环保设施设备投资至少15万元,在上级没有补偿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业主投资压力较大。三是个别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量与养殖规模不配套,粪便和污水存储设施建设标准较低,尤其是防雨设施不尽完备,雨污分离不够彻底,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五、结 语
方城县通过探索实践,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发展步伐,使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提升了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促进了主要畜产品稳定增长,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了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种养业效益实现“双提升”,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完善。通过废物利用,构建了农牧循环产业链,有机肥产品广泛应用于种植、沼气等清洁能源产业形态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逐步成熟。通过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养殖从业者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有力推进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治化管理,为畜牧业绿色发展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1.南阳市疫控中心;2.方城县畜牧局)
一、就地消纳模式
以方城县鸿旺牧业有限公司、南阳东嘉牧业有限公司、方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等为龙头企业,辐射带动其他大型养殖场按照养殖规模与消纳土地相配套的原则,采取“畜-沼-果”“畜-沼-蔬”“畜-沼-粮”生态循环模式,实现养殖粪污就地消纳。这些公司按照“养好猪、种好田、植好树、建好园”的总要求,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流转土地1万亩,立足于打造传统农耕文化的回放点和现代养殖文明的展示点,建设集生态养殖、休闲采摘、滨河湿地、牧歌体验、有机农业于一体的田园综合体。方城县鹏迈农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迈牧业),流转拐河镇权庄、黄土岗、王家营、石门等村山冈薄地10677亩,以所属的5万头生猪育肥场AO一体化粪污处理工程为依托,采取“猪-沼-果”生态种养模式,发展有机冬桃种植,年果业收入3000多万元,同时,使周边500多户居民免费用上清洁能源。2018年11月,河南省副省长武国定调研鹏迈牧业时说:“方城县的种养结合模式为全省发展生态农业树立了典范。”
二、转化增值模式
以河南福葵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为龙头,辐射带动其他大型养鸡场采取“鸡粪+秸秆+食用菌”的生产模式,进行集约化孢菇立体栽培,年消化秸秆8000吨、鸡粪4000吨,生产双孢菇2000吨,实现了粪污和秸秆资源的就地转化增值。在运作模式上,一是以周边行政村、种植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为单位,签订秸秆购销合同,既满足了双孢菇生产需要,又增加了当地农民收入,同时减少了秸秆焚烧造成的环境污染。二是与县域内大型养鸡场签订鸡粪购销合同,增加其副产品收入,变废为宝,减轻鸡粪环保处置压力。三是双孢菇收获后的废弃物,制作成有机肥,优先满足秸秆供给农户需求,改良土壤结构,培肥地力,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农民收入。
三、集中处理模式
在该模式下,由方城县福盛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盛源)牵头,与县域内多家养殖场签订畜禽养殖废弃物委托处理合同,实行社会化收集,养殖废弃物由福盛源粪污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目前,由福盛源投资建设的年产2万吨有机肥厂已建成投产,年集中处理畜禽粪便8万吨,消化秸秆0.8万吨。在运作模式上,一是按照区域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公司与周边的古庄店、二郎庙、券桥、博望等乡镇的21个养殖场签订了委托处理合同,养殖废弃物由福盛源粪污处理中心集中处理生产有机肥。二是对于提供粪污的养殖场,公司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收购或由养殖场付费,其中,含水率在80%以下的,按50~100元/吨的价格收购;含水率在80%以上的,按10元/吨的价格公司向养殖场收取处理费用。三是生产的有机肥优先供应养殖企业有机农作物种植使用,并给予50~100元/吨的优惠。
四、存在的问题
方城县在“生殁双循环”探索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部分乡镇不同程度的存在重发展、轻环保思想,没有完全统筹好畜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尤其在脱贫攻坚中,很多乡镇将畜牧养殖业作为到户增收项目的主要内容,政府只对贫困户扶持购买牲畜资金,不扶持环保设施投入,而贫困户又无能力投资环保设施,给农村养殖污染治理带来新的压力。二是因粪污处理利用设施建设环保要求标准过高,投资较大,且没有相应的奖补政策,致使养殖场(户)积极性不高。按照环保治污标准,养殖场污防设施配套投入应占总投资的20%以上,以年出栏500头的猪场为例,环保设施设备投资至少15万元,在上级没有补偿政策支持的情况下,业主投资压力较大。三是个别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量与养殖规模不配套,粪便和污水存储设施建设标准较低,尤其是防雨设施不尽完备,雨污分离不够彻底,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
五、结 语
方城县通过探索实践,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生态畜牧业、清洁畜牧业、循环畜牧业发展步伐,使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态循环绿色发展方式基本确立,提升了畜牧业生产水平,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促进了主要畜产品稳定增长,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及生态效益。通过机制创新,推动了畜牧业区域布局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粮饲统筹、农牧结合、养防并重、种养一体的绿色畜牧业发展模式初步形成,种养业效益实现“双提升”,种养结合绿色发展机制基本完善。通过废物利用,构建了农牧循环产业链,有机肥产品广泛应用于种植、沼气等清洁能源产业形态基本形成,废弃物综合利用取得积极成效,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实现全覆盖,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逐步成熟。通过依法治理,进一步增强了广大养殖从业者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有力推进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法治化管理,为畜牧业绿色发展奠定了广泛的社会基础。
(作者单位:1.南阳市疫控中心;2.方城县畜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