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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和谐价值观是中华文化思想上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一特点,充分反映了中华民族独特的思维模式与价值取向,决定了中华民族的行为方式与生活追求,成为华夏民族人格的一个代表性特征。作为民族文化组成部分的传统武术,亦全面地渗透了和谐化的价值观。对传统武术的和谐观念作系统探讨和研究,有助于世人更好地认识其民族特性,以促进其发展,也有利于传统武术国际化的传播和交流。
【关键词】 和谐价值观;传统武术;传播交流
所谓和谐价值观,是指中华民族自远古以来所形成的对宇宙、自然、人、物的价值判断与追求,其核心就是一个“和”字,即“和谐”。中华民族把“和谐”视为至高无上的根本。《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动气以为和。”认为宇宙万物都产生于阴阳二气的和谐之中。儒家经典《中庸》载“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认为中和是万物生育的根本。发详于东亚大陆半封闭的肥沃黄土平原上的早熟的农业文明,形成中华民族沉静、温和、善良的性格。正如商业民族喜竞争,游牧民族好争斗一样,作为农耕民族的华人则以稳定、和谐为主要价值目标。在这种文化历史背景下所形成的传统武术,自然融汇了中华民族性格与智慧的特色,以和谐观念贯穿整个武术的思维模式与行为规范之中。传统武术有其独特的价值取向,以及技击、养生、修性、悦身、教化、娱乐等多方面的功能,而实现这些功能的方法论观念是和谐;衡量诸多功能的总体价值尺度,是和谐;其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仍是和谐。传统武术视个体之和谐为真,人际之和谐为善,天人之和谐为美。和谐观念渗透于武术的哲学思想、技法原理、人伦武德、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
一、个体和谐——形神并练的功法观
在处理人体的身与心、形与神即灵与肉这一对矛盾时,与西方体育多着眼二者的差异而重形轻神不同,传统武术以形神对立统一的观念为指导、并视“神”为这对矛盾的主导方面。传统武术功理功法仍视二者的和谐为练功途径,更以追求其高度和谐为价值目标。以人的血肉之躯为对象的武术,却必须把人的精神(心意等)置于重要地位,达到形神相亲,表里俱济,方为完善。这在太极拳中体现尤为突出。在太极拳的许多理论、要领、口诀中,强调了练功要形神统一与神、意、心的主导作用,以及功法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圆转性,其特性都是以“个体和谐”为运动过程和终极目的的。传统武术的诸多拳神,无不以“个体和谐”为功法核心,只是各家拳法在和谐的表现形态上各具特色,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风格。如少林长拳的神、形、气、势在运动中形成和谐整体;又如心意六合拳等强调内外“三合”,前者要求外形的和谐,后者要求心神的和谐。后起的六合八卦拳把这些特色概括为“体合于心,心合于意,气和于神,神合于动,动合于空”。把形与神的各个因素均统一于整体运动与空灵协调之中。别具气质的象形拳(如猴拳、螳螂拳、蛇拳、醉拳等),以象形寓技击为总体特征,亦强调以形似为基础,神似为精髓,要达到神形的高度统一与和谐。至于诸般兵械武艺无非是人体的延伸,要做到“身械合一”,“物我合一”,以体现武术“个体的和谐”的完善。“个体和谐”是武术的最根本性特征。在“个体和谐”诸因素中,必须把“神”置于首要地位。这也是传统武术与西方竞技运动的重要区别。传统武术的“个体和谐”这一特征,亦正是传统武术的独特文化形态的标志。
二、天人和谐——物我统一的养练观
“天人和谐”在古典哲学上是“天人合一”本体论的体现。这个思想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与思维模式,也是传统武术中重要的养练观。“天人和谐”——宇宙自然与自身的统一,物我统一,是传统武术思想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根本观点,是传统武术养练功法的核心。所谓“天”,主要指包括宇宙、天地、万物的大自然。“天人和谐”含有天人一体、天人相应、天人互感等概念。道家和儒家的许多文献中,均有不少“天人和谐”的论述。从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作为武术运动的客体——人体自身与宇宙自然的客体,是相应相通的。人体便是“小宇宙”,人体心理、生理功能与自然的客体性、统一性、互感性。传统武术哲学根据“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理论创造了太极拳学说,以阴阳变化的规律解悉心理、生理与拳理。形意拳家亦指出“人身一小天地,天地一大人生”;“人在气中,气在人中”。武术家认为在八卦掌“一意五劲”的“蹚泥步”,诱导内气流注脚底,达到与地气交融,实现天人互感,以增进动力。《峨嵋十二荘》口诀说:“象天法地,圆空法生,大力开合,唯妙于心。” “圆”与“空”的特色来自“天人和谐”,是大自然最根本的特征。
以“天人和谐”的观念指导武术,使武术从世界观、方法论、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各方面都趋向于博大与精深,使传统武术的表现形态与行为方式在体现其根本特征技击性的同时,还表现出保健、修身、养性、延寿、悦身等功能,闪耀着东方生命哲学的光辉,因而使武术与传统的养生、导引、医疗等领域豁然相通,更与道家的内丹、釋家的禅学、新儒的理学产生了许多共鸣与默契,这就使得传统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更加丰满与成熟,成为具有特色的体育文化。
三、人际和谐——仁爱主义的人伦观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之一是重人伦,重德行,所谓“礼仪之邦”,的确反映了中华民族精神。不少学者认为“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易经》)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代表。传统武术亦充分反映了这种精神,在传统武术思想中表现出追求“人际和谐”的价值取向,即仁爱主义的人伦观。
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方式的华夏民族喜好和平与安定,在处理人际关系中不是强调竞争与战斗,而是提倡宽厚、容忍。儒家文化的核心“仁”,主要含义是孔子说的“仁者爱人”,并认为“仁”为“勇”的统帅与动力。道家主张“无为”,但老子也是提倡“德”,说“道生之,德畜之”。认为万物需要“德”来畜养。老子反对战争与武力,说“兵者,不详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这里亦表现出中国道家鲜明的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亦直接体现在武术的仁爱思想之中。
传统武术以“人际和谐”为目标的仁爱思想,首先反映在武术的整体价值观上。一个非常重要之点是武术技法创造,并非为杀人,而是救人。少林秘典《罗汉行功》叙述少林先辈们创造“点穴”技击术是暂时“载其血脉,壅其气息,使心神昏迷,手脚不能动,一救而苏,不致伤人”,且是“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是制服对手,而不致伤残或致命。传统武术中许多功夫与技法的创造,如“一指禅”、“仙人拳”、“朱砂拳”等,其目的均为自卫。“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著名武术家孙禄堂之绝技取名为“卐”(音万)字手,此字来自佛家,有“万德吉祥”之意。武林中“八打”、“八不打”口诀,实质上也体现了传统武术以自卫为主的仁爱主义。
传统武术的“人际和谐”观念还表现在各门各派均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尊师重道”、“择人选徒”、“扬善惩恶”的戒约规范上。《峨嵋枪法》在“戒谨篇”中说:“不知者不与言,不仁者不与传,谈元授道,贵乎择人。”莫家拳《初学条目》也规定:“学拳宜以德行为先,方是正人君子。学拳宜以涵养为本,举动间要平心气和,善气迎人。”永春白鹤拳要求“善修其身,善正其心,善慎其行,善守其德”。《少林短打十戒》中有“六戒”是关于德行的规定,强调习武要“仁爱”、“守礼”、“忠诚”、“信义”、“谦让”、“宽厚”。
由此可见,传统武术以仁爱主义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人际和谐”为价值目标,使得它远远超出作为一般体育运动的意义,而成为人们德行修养的一种途径,进行教化的一种方式,体现中华民族优良品性的一种文化形态。
以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思想,渗透于整体武术文化体系之中,除以上论及的几个方面之外,还有体现传统武术之美的“物我和谐”、“神韵和谐”。贯穿于武术技法动作形态中的动静、刚柔、虚实、开合等一系列范畴的和谐,以及体现于武术竞技意识上的超越与礼让、形交与神交的和谐、服饰与器械的和谐等等。总之,和谐观念有如红线贯穿于整个武术体系。作为独特的民族文化形态,传统武术融汇了中华民族各个系统文化的精粹,发挥出自卫、修身、教化、娱乐等多重社会价值和功能。而这种诸多社会功能,又无不是通过整体的和谐化来实现的。这一特色致使一些欧州文化人得到“中国传统武术是一种哲学”的深刻印象。毫无疑问,传统武术的和谐价值观在当今时代不仅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同我们提倡构建和谐世界及和谐社会是相融的,也有助于传统武术国际化传播和交流,今后,还必须继续发扬这个特色的优点。
(作者单位:浙江省岱山中学)
【关键词】 和谐价值观;传统武术;传播交流
所谓和谐价值观,是指中华民族自远古以来所形成的对宇宙、自然、人、物的价值判断与追求,其核心就是一个“和”字,即“和谐”。中华民族把“和谐”视为至高无上的根本。《老子》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动气以为和。”认为宇宙万物都产生于阴阳二气的和谐之中。儒家经典《中庸》载“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认为中和是万物生育的根本。发详于东亚大陆半封闭的肥沃黄土平原上的早熟的农业文明,形成中华民族沉静、温和、善良的性格。正如商业民族喜竞争,游牧民族好争斗一样,作为农耕民族的华人则以稳定、和谐为主要价值目标。在这种文化历史背景下所形成的传统武术,自然融汇了中华民族性格与智慧的特色,以和谐观念贯穿整个武术的思维模式与行为规范之中。传统武术有其独特的价值取向,以及技击、养生、修性、悦身、教化、娱乐等多方面的功能,而实现这些功能的方法论观念是和谐;衡量诸多功能的总体价值尺度,是和谐;其所追求的终极目标,仍是和谐。传统武术视个体之和谐为真,人际之和谐为善,天人之和谐为美。和谐观念渗透于武术的哲学思想、技法原理、人伦武德、审美情趣等各个方面。
一、个体和谐——形神并练的功法观
在处理人体的身与心、形与神即灵与肉这一对矛盾时,与西方体育多着眼二者的差异而重形轻神不同,传统武术以形神对立统一的观念为指导、并视“神”为这对矛盾的主导方面。传统武术功理功法仍视二者的和谐为练功途径,更以追求其高度和谐为价值目标。以人的血肉之躯为对象的武术,却必须把人的精神(心意等)置于重要地位,达到形神相亲,表里俱济,方为完善。这在太极拳中体现尤为突出。在太极拳的许多理论、要领、口诀中,强调了练功要形神统一与神、意、心的主导作用,以及功法的整体性、统一性和圆转性,其特性都是以“个体和谐”为运动过程和终极目的的。传统武术的诸多拳神,无不以“个体和谐”为功法核心,只是各家拳法在和谐的表现形态上各具特色,从而形成各自不同的风格。如少林长拳的神、形、气、势在运动中形成和谐整体;又如心意六合拳等强调内外“三合”,前者要求外形的和谐,后者要求心神的和谐。后起的六合八卦拳把这些特色概括为“体合于心,心合于意,气和于神,神合于动,动合于空”。把形与神的各个因素均统一于整体运动与空灵协调之中。别具气质的象形拳(如猴拳、螳螂拳、蛇拳、醉拳等),以象形寓技击为总体特征,亦强调以形似为基础,神似为精髓,要达到神形的高度统一与和谐。至于诸般兵械武艺无非是人体的延伸,要做到“身械合一”,“物我合一”,以体现武术“个体的和谐”的完善。“个体和谐”是武术的最根本性特征。在“个体和谐”诸因素中,必须把“神”置于首要地位。这也是传统武术与西方竞技运动的重要区别。传统武术的“个体和谐”这一特征,亦正是传统武术的独特文化形态的标志。
二、天人和谐——物我统一的养练观
“天人和谐”在古典哲学上是“天人合一”本体论的体现。这个思想充分表现了中华民族的文化特色与思维模式,也是传统武术中重要的养练观。“天人和谐”——宇宙自然与自身的统一,物我统一,是传统武术思想认识论和方法论的根本观点,是传统武术养练功法的核心。所谓“天”,主要指包括宇宙、天地、万物的大自然。“天人和谐”含有天人一体、天人相应、天人互感等概念。道家和儒家的许多文献中,均有不少“天人和谐”的论述。从实践中我们体会到:作为武术运动的客体——人体自身与宇宙自然的客体,是相应相通的。人体便是“小宇宙”,人体心理、生理功能与自然的客体性、统一性、互感性。传统武术哲学根据“易有太极、是生两仪”的理论创造了太极拳学说,以阴阳变化的规律解悉心理、生理与拳理。形意拳家亦指出“人身一小天地,天地一大人生”;“人在气中,气在人中”。武术家认为在八卦掌“一意五劲”的“蹚泥步”,诱导内气流注脚底,达到与地气交融,实现天人互感,以增进动力。《峨嵋十二荘》口诀说:“象天法地,圆空法生,大力开合,唯妙于心。” “圆”与“空”的特色来自“天人和谐”,是大自然最根本的特征。
以“天人和谐”的观念指导武术,使武术从世界观、方法论、价值取向、审美情趣等各方面都趋向于博大与精深,使传统武术的表现形态与行为方式在体现其根本特征技击性的同时,还表现出保健、修身、养性、延寿、悦身等功能,闪耀着东方生命哲学的光辉,因而使武术与传统的养生、导引、医疗等领域豁然相通,更与道家的内丹、釋家的禅学、新儒的理学产生了许多共鸣与默契,这就使得传统武术作为一种文化形态更加丰满与成熟,成为具有特色的体育文化。
三、人际和谐——仁爱主义的人伦观
中国传统文化的特色之一是重人伦,重德行,所谓“礼仪之邦”,的确反映了中华民族精神。不少学者认为“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易经》)是中华民族精神的代表。传统武术亦充分反映了这种精神,在传统武术思想中表现出追求“人际和谐”的价值取向,即仁爱主义的人伦观。
以农耕为主要生活方式的华夏民族喜好和平与安定,在处理人际关系中不是强调竞争与战斗,而是提倡宽厚、容忍。儒家文化的核心“仁”,主要含义是孔子说的“仁者爱人”,并认为“仁”为“勇”的统帅与动力。道家主张“无为”,但老子也是提倡“德”,说“道生之,德畜之”。认为万物需要“德”来畜养。老子反对战争与武力,说“兵者,不详之器” “不得已而用之”,这里亦表现出中国道家鲜明的人道主义精神。这种精神亦直接体现在武术的仁爱思想之中。
传统武术以“人际和谐”为目标的仁爱思想,首先反映在武术的整体价值观上。一个非常重要之点是武术技法创造,并非为杀人,而是救人。少林秘典《罗汉行功》叙述少林先辈们创造“点穴”技击术是暂时“载其血脉,壅其气息,使心神昏迷,手脚不能动,一救而苏,不致伤人”,且是“不得已而为之”。其目的是制服对手,而不致伤残或致命。传统武术中许多功夫与技法的创造,如“一指禅”、“仙人拳”、“朱砂拳”等,其目的均为自卫。“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著名武术家孙禄堂之绝技取名为“卐”(音万)字手,此字来自佛家,有“万德吉祥”之意。武林中“八打”、“八不打”口诀,实质上也体现了传统武术以自卫为主的仁爱主义。
传统武术的“人际和谐”观念还表现在各门各派均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尊师重道”、“择人选徒”、“扬善惩恶”的戒约规范上。《峨嵋枪法》在“戒谨篇”中说:“不知者不与言,不仁者不与传,谈元授道,贵乎择人。”莫家拳《初学条目》也规定:“学拳宜以德行为先,方是正人君子。学拳宜以涵养为本,举动间要平心气和,善气迎人。”永春白鹤拳要求“善修其身,善正其心,善慎其行,善守其德”。《少林短打十戒》中有“六戒”是关于德行的规定,强调习武要“仁爱”、“守礼”、“忠诚”、“信义”、“谦让”、“宽厚”。
由此可见,传统武术以仁爱主义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人际和谐”为价值目标,使得它远远超出作为一般体育运动的意义,而成为人们德行修养的一种途径,进行教化的一种方式,体现中华民族优良品性的一种文化形态。
以和谐为价值取向的思想,渗透于整体武术文化体系之中,除以上论及的几个方面之外,还有体现传统武术之美的“物我和谐”、“神韵和谐”。贯穿于武术技法动作形态中的动静、刚柔、虚实、开合等一系列范畴的和谐,以及体现于武术竞技意识上的超越与礼让、形交与神交的和谐、服饰与器械的和谐等等。总之,和谐观念有如红线贯穿于整个武术体系。作为独特的民族文化形态,传统武术融汇了中华民族各个系统文化的精粹,发挥出自卫、修身、教化、娱乐等多重社会价值和功能。而这种诸多社会功能,又无不是通过整体的和谐化来实现的。这一特色致使一些欧州文化人得到“中国传统武术是一种哲学”的深刻印象。毫无疑问,传统武术的和谐价值观在当今时代不仅有着很大的现实意义,同我们提倡构建和谐世界及和谐社会是相融的,也有助于传统武术国际化传播和交流,今后,还必须继续发扬这个特色的优点。
(作者单位:浙江省岱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