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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使用是世界八大死因(缺血性心脏病、脑血管疾病、下呼吸道感染、慢性阻塞性肺病、艾滋病、腹泻疾病、结核病、气管、支气管和肺癌)中的六个(除艾滋病和腹泻疾病之外)的风险因素。烟草使用是非传染性疾病的首要可预防风险因素,也是单一最可预防的致死因素。全球10亿多人吸烟,每6个非传染病中,就有1个是烟草使用导致的。烟草使用带来沉重的疾病负担和经济负担,阻碍了全球发展目标,人类社会必须采取共同行动加以干预,遏制烟草使用的全球流行和蔓延。
烟草制品的“市场失灵”
对于烟草制品和吸烟者来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失灵和负外部效应,从而导致经济上的无效率,是典型的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加以干预。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吸烟危害健康,但是事实上,关于吸烟会在哪些方面、在何种程度上危害健康,许多人仍然不清楚。导致烟草消费信息不完全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市场所提供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二是从开始吸烟到出现健康被损害特征之间,一般有很长的滞后期,从而使人们对吸烟与健康损害之间的联系认识模糊。
吸烟行为通常会导致被动吸烟。吸烟者的吸烟行为不但会影响自身的健康,还给其他人带来健康损害,但吸烟者本人并不为此付出代价。吸烟的社会成本远大于私人成本,因为私人成本中并未包括吸烟者给其他人造成的健康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的他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心理负担。
吸烟者对于烟草产品的消费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它导致对烟草成瘾的个人丧失了做出提高自己福利的理性选择的能力。
众所周知,烟草中含有尼古丁,这是一种被国际医疗机构公认为可使人上瘾的物质,吸烟成瘾后很难戒除。相比于普通非致瘾性商品,卷烟的需求量变动对价格反应不敏感,消费需求弹性相对较小。根据最适课税理论中关于商品课税的“逆弹性原则”,可对需求弹性低的产品课以高税,因此,烟草制品因其致瘾性特征天然地成为理想的征税对象。
世界银行的研究发现,在全世界范围内,穷人和受教育较少者的吸烟率都高于富人和受教育较多者。也就是说,随着人类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低收入群体比高收入群体有更高的吸烟率。吸烟从三个方面扩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一是吸烟的开支使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进一步减少,扩大了社会的收入差距;二是吸烟的开支使低收入群体有限的家庭收入被消耗在卷烟上,而不是花在食物和其他必需开支如教育和营养方面,从而造成低收入阶层福利的进一步恶化;三是由于吸烟所造成的高患病率和高死亡率增加了低收入群体的医疗开支,使其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都有一定的调节和制约作用。源于烟草经济的收入分配不公显然也在税收的调节范围和能力之内。通过对烟草征税,辅以其他必要手段,可以有效地缓解烟草消费所引致的收入分配差距。
提高烟草税是一项全球行动
烟草制品在公共健康方面的危害性以及在经济方面的市场失灵和缺乏效率使得政府有必要采取干预措施,对烟草消费加以干预,纠正市场失灵。为此政府可选择的干预措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烟盒包装警示),规制(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立法),征税以及补贴(财政资金提供戒烟帮助,将戒烟门诊和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等。
税收和价格手段在控制烟草消费方面的有效性已经被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所证明,其中有代表性的经验性研究结论包括:烟草的绝对价格每提高10%,将使得高收入国家的卷烟消费减少4%,中低收入国家卷烟消费减少8%。此外,众多实证研究的结果还表明,青少年、低收入人群以及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对价格更为敏感,因而提高烟草制品的价格对于控制和减少这类人群的吸烟率和吸烟量尤其有效。
烟草制品的特殊性使得其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对人类有百害无一利却又被合法地生产和贸易的商品。因此,为了限制和减少烟草制品的消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人类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发展,世界各国普遍对烟草制品征收体现政府“寓禁于征”调控意图的烟草消费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90%的国家(182个国家中的163个)都对卷烟征收消费税。
卷烟的税负水平以平均每包烟(20支标准装)中税(广义的烟草税概念)占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这一比重达到75%以上。2015年,世界上有33个国家达到这一标准(其中20个高收入国家,11个中等收入国家,2个低收入国家)。有64个国家卷烟税占零售价格的标准处于51%-75%之间(其中20个高收入国家,41个中等收入国家,3个低收入国家)。中国经2015年卷烟消费税调整后,这一比重为56%。
自2012年以来,全球有106个国家提高了烟草消费税。有些国家提税幅度很小,但也有些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烟草消费税。如菲律宾通过的“罪恶税法案”使得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比重在2012至2014年的两年间提高了45%;巴哈马则通过取消从价消费税,改征从量消费税使得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比重增加了16%。这些提税国家充分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提高烟草消费税不仅能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还能够同时减少烟草消费,促进公共卫生和国民健康,从而成为一项“双赢”政策。
2015年中国提高烟草消费税是一项“双赢”的政策实践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卷烟的生产和消费也都分别占到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中国目前拥有3亿烟民,约占世界烟民总数的27%。中国的吸烟流行率一直都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2010年中国的吸烟流行率男性为53%,女性为2.4%。此外,中国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也非常高,72.4%的非吸烟者暴露于二手烟。吸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健康危害,我国每天有超过3000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相关疾病,2005年因烟草使用死亡人数约120万。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话,到2025年这一指标将达到200万人。吸烟也给中国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因吸烟引致的经济负担增长迅速,由2003年的171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289亿美元。鉴于烟草使用在中国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中国迫切需要采取包括提高烟草税收和价格措施在内的全面控烟手段,减少烟草使用危害,增加政府收入,并将这部分收入补充到规模日益庞大的公共医疗卫生支出中。
持续提高烟草税,优化卷烟消费税结构,促进公共健康水平
中国2015年的卷烟消费税调整为全球运用税收和价格手段控制烟草消费提供了中国经验。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卷烟税负增加了4%,零售价格增长了10%,提税后12个月内,卷烟销售量下降了3.3%,19个月内,卷烟销售量下降了5.6%。2015年中央政府烟草税税收收入增长了9%,2016年与2015年持平。在公共卫生方面效应显著。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目前卷烟的价格仍然偏低(平均每包不到2美元),税占零售价格的比重离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75%的目标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卷烟的实际支付能力持续增强。因此,未来卷烟消费税和卷烟价格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中国目前的卷烟消费税既从价,又从量,从价税对高价烟和低价烟实行两档不同的税率,而且从价税和从量税不仅在生产环节征收,还在批发环节征收,因此仅从消费税制设计来看,中国当前的卷烟消费税制在世界上是最为复杂的。这种复杂的税制结构不仅增加了征管的难度,也为烟草行业利用税收政策调整时机,通过价格策略实现其行业目标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可能。中国在2009年和2015年的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中,烟草行业都运用价格策略促进了其行业目标的实现。由于从量税对低价烟的提价效果更为明显,且征收管理较从价税更为简便,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其成员国更多地采用从量税,并尽可能地在单一环节对所有烟草制品征收单一税率。未来我国卷烟消费税制调整应在持续提税提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税制,更多地倚重从量税,将两档从价税率调整为对所有价类卷烟征收一档税率,并设置卷烟最低价格限制。
2016年8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必然会严重影响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习主席的讲话表明,控制烟草消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已经放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采用包括提高烟草税在内的烟草控制措施在中国刻不容緩。
烟草制品的“市场失灵”
对于烟草制品和吸烟者来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失灵和负外部效应,从而导致经济上的无效率,是典型的市场失灵,因此需要政府采取措施加以干预。
虽然很多人都知道吸烟危害健康,但是事实上,关于吸烟会在哪些方面、在何种程度上危害健康,许多人仍然不清楚。导致烟草消费信息不完全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市场所提供的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二是从开始吸烟到出现健康被损害特征之间,一般有很长的滞后期,从而使人们对吸烟与健康损害之间的联系认识模糊。
吸烟行为通常会导致被动吸烟。吸烟者的吸烟行为不但会影响自身的健康,还给其他人带来健康损害,但吸烟者本人并不为此付出代价。吸烟的社会成本远大于私人成本,因为私人成本中并未包括吸烟者给其他人造成的健康损害,以及由此产生的他人的医疗费用负担和心理负担。
吸烟者对于烟草产品的消费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它导致对烟草成瘾的个人丧失了做出提高自己福利的理性选择的能力。
众所周知,烟草中含有尼古丁,这是一种被国际医疗机构公认为可使人上瘾的物质,吸烟成瘾后很难戒除。相比于普通非致瘾性商品,卷烟的需求量变动对价格反应不敏感,消费需求弹性相对较小。根据最适课税理论中关于商品课税的“逆弹性原则”,可对需求弹性低的产品课以高税,因此,烟草制品因其致瘾性特征天然地成为理想的征税对象。
世界银行的研究发现,在全世界范围内,穷人和受教育较少者的吸烟率都高于富人和受教育较多者。也就是说,随着人类进步、社会经济的发展,低收入群体比高收入群体有更高的吸烟率。吸烟从三个方面扩大了收入分配的差距:一是吸烟的开支使低收入阶层的收入进一步减少,扩大了社会的收入差距;二是吸烟的开支使低收入群体有限的家庭收入被消耗在卷烟上,而不是花在食物和其他必需开支如教育和营养方面,从而造成低收入阶层福利的进一步恶化;三是由于吸烟所造成的高患病率和高死亡率增加了低收入群体的医疗开支,使其生活状况进一步恶化。
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一种特殊分配方式,对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都有一定的调节和制约作用。源于烟草经济的收入分配不公显然也在税收的调节范围和能力之内。通过对烟草征税,辅以其他必要手段,可以有效地缓解烟草消费所引致的收入分配差距。
提高烟草税是一项全球行动
烟草制品在公共健康方面的危害性以及在经济方面的市场失灵和缺乏效率使得政府有必要采取干预措施,对烟草消费加以干预,纠正市场失灵。为此政府可选择的干预措施包括向消费者提供充分的信息(烟盒包装警示),规制(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无烟立法),征税以及补贴(财政资金提供戒烟帮助,将戒烟门诊和相关治疗费用纳入医保)等。
税收和价格手段在控制烟草消费方面的有效性已经被来自世界许多国家的实证研究结果所证明,其中有代表性的经验性研究结论包括:烟草的绝对价格每提高10%,将使得高收入国家的卷烟消费减少4%,中低收入国家卷烟消费减少8%。此外,众多实证研究的结果还表明,青少年、低收入人群以及受教育程度较低的人群对价格更为敏感,因而提高烟草制品的价格对于控制和减少这类人群的吸烟率和吸烟量尤其有效。
烟草制品的特殊性使得其成为世界上唯一的对人类有百害无一利却又被合法地生产和贸易的商品。因此,为了限制和减少烟草制品的消费、增加财政收入,促进人类的健康水平和社会发展,世界各国普遍对烟草制品征收体现政府“寓禁于征”调控意图的烟草消费税。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世界90%的国家(182个国家中的163个)都对卷烟征收消费税。
卷烟的税负水平以平均每包烟(20支标准装)中税(广义的烟草税概念)占零售价格的比重来衡量。世界卫生组织推荐这一比重达到75%以上。2015年,世界上有33个国家达到这一标准(其中20个高收入国家,11个中等收入国家,2个低收入国家)。有64个国家卷烟税占零售价格的标准处于51%-75%之间(其中20个高收入国家,41个中等收入国家,3个低收入国家)。中国经2015年卷烟消费税调整后,这一比重为56%。
自2012年以来,全球有106个国家提高了烟草消费税。有些国家提税幅度很小,但也有些国家大幅度地提高了烟草消费税。如菲律宾通过的“罪恶税法案”使得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比重在2012至2014年的两年间提高了45%;巴哈马则通过取消从价消费税,改征从量消费税使得税占卷烟零售价格的比重增加了16%。这些提税国家充分的实证研究结果说明,提高烟草消费税不仅能够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还能够同时减少烟草消费,促进公共卫生和国民健康,从而成为一项“双赢”政策。
2015年中国提高烟草消费税是一项“双赢”的政策实践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烟草生产国和消费国,中国卷烟的生产和消费也都分别占到世界总量的三分之一。中国目前拥有3亿烟民,约占世界烟民总数的27%。中国的吸烟流行率一直都维持在一个较高的水平,2010年中国的吸烟流行率男性为53%,女性为2.4%。此外,中国非吸烟人群的二手烟暴露率也非常高,72.4%的非吸烟者暴露于二手烟。吸烟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健康危害,我国每天有超过3000人死于吸烟导致的相关疾病,2005年因烟草使用死亡人数约120万。据世界卫生组织预测,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的话,到2025年这一指标将达到200万人。吸烟也给中国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最近的一项研究表明,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因吸烟引致的经济负担增长迅速,由2003年的171亿美元增至2008年的289亿美元。鉴于烟草使用在中国造成严重的健康危害和经济损失,中国迫切需要采取包括提高烟草税收和价格措施在内的全面控烟手段,减少烟草使用危害,增加政府收入,并将这部分收入补充到规模日益庞大的公共医疗卫生支出中。
持续提高烟草税,优化卷烟消费税结构,促进公共健康水平
中国2015年的卷烟消费税调整为全球运用税收和价格手段控制烟草消费提供了中国经验。此次卷烟消费税调整,卷烟税负增加了4%,零售价格增长了10%,提税后12个月内,卷烟销售量下降了3.3%,19个月内,卷烟销售量下降了5.6%。2015年中央政府烟草税税收收入增长了9%,2016年与2015年持平。在公共卫生方面效应显著。但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中国目前卷烟的价格仍然偏低(平均每包不到2美元),税占零售价格的比重离世界卫生组织要求的75%的目标仍然有相当大的差距,卷烟的实际支付能力持续增强。因此,未来卷烟消费税和卷烟价格需要进一步提高。此外,中国目前的卷烟消费税既从价,又从量,从价税对高价烟和低价烟实行两档不同的税率,而且从价税和从量税不仅在生产环节征收,还在批发环节征收,因此仅从消费税制设计来看,中国当前的卷烟消费税制在世界上是最为复杂的。这种复杂的税制结构不仅增加了征管的难度,也为烟草行业利用税收政策调整时机,通过价格策略实现其行业目标提供了更多的空间和可能。中国在2009年和2015年的两次卷烟消费税政策调整中,烟草行业都运用价格策略促进了其行业目标的实现。由于从量税对低价烟的提价效果更为明显,且征收管理较从价税更为简便,因此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其成员国更多地采用从量税,并尽可能地在单一环节对所有烟草制品征收单一税率。未来我国卷烟消费税制调整应在持续提税提价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税制,更多地倚重从量税,将两档从价税率调整为对所有价类卷烟征收一档税率,并设置卷烟最低价格限制。
2016年8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要坚定不移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必然会严重影响人民健康,制约经济发展,影响社会和谐稳定。”习主席的讲话表明,控制烟草消费,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已经放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采用包括提高烟草税在内的烟草控制措施在中国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