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调解制度建构进路的理论辨思

来源 :西部法学评论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talis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行政诉讼调解在理论上会遇到目的取向、适用空间和制度定位上的争论。与民事诉讼调解不同,行政诉讼调解并不完全是基于诉讼经济的考量,而更主要的是弥补现有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合理性问题上的不足;由于行政主体往往在事实上对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有首次判断权,在与司法关系的处理中往往会使行政诉讼调解的适用空间有适度的开放性;为了更为彰显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的价值,应该明确行政诉讼调解的制度定位,处理好与撤诉和判决的关系。
其他文献
"经济往来"系列条款在商业贿赂犯罪的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理解"经济往来"系列条款时,要注意条款所涉个罪均必须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不正当利益
今年来,按照省局服务创新的总体要求,在青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青州币国税局以纳税人为中心,以引导纳税遵从为目的,以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为导向,以提供全面、规范、便
在新旧之交的大背景下,本文根据本文在3个层次上分析了华北人民政府的法律观,即华北人民政府对于“法律为何”的一般议论,对于其治下“人民法律”之述说,认为无论在哪一等级,法律
在我国的证明责任理论中,证明责任能不能在具体的诉讼过程中转移是一个颇有争议的问题。大多数的学者认为,证明责任是可以转移的;也有学者认为,证明责任在诉讼过程中是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