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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之初,以毛泽东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就确立了强国家、弱社会的国家与社会关系模式。人民公社制度一方面就是强国家、弱社会关系模式僵化发展的结果,另一方面它也是继续强化这种模式的重要机制。党确立强国家、弱社会的关系模式,一个最重要的考虑因素就是赶超型现代化发展模式的要求,而人民公社制度的设计,如果撇开对政治稳定性质的分析,就其最基本的效应来看,无疑满足这一要求,但就现代化长远发展目标来看,人民公社制度的设计无疑是失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