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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近期引发医疗界热议的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方案,笔者认为此事件是管理学中的“服务补救管理”和“就医抱怨管理”问题。医疗界应该有更包容的开放态度,允许尝试和探索,不是什么大是大非问题,不应该将医疗服务与普通商品消费相联系。医疗服务与普通商品消费有许多不同,简单将医疗服务等同或纳入普通商品消费范畴,是不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