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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外资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从五个方面探讨了新形势下的外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
关键词:外企 财务管理 制度
引言:
外资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上与一般的企业有所不同。在后世界金融危机时代,作为外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依据外资企业财务活动的各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完善外资企业的各项财务制度,根据外资企业的财务特点,加强外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一、健全完善企业财务制度
一是完善预算制度。准确的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是确保企业拥有足够资金的保障。其中,资金计划是对企业各部门的资金需求作出整合,让资金的流动最为合理、效率也最高,从而实现降低资金成本与保障资金供给的最终目的。对于遵循市场经济体制运作的企业来说,市场导向是分析各类问题的源头,财务预测的第一步是销售预测,销售预测的依据将成为企业的战略目标。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一套严格的资产入账、管理与运转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以防止资产的流失。因此,外资企业对于子公司日常合理的限额之内的资产损失,在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之后,可由其作出自行处理。对于超出限额之外的资产损失,必须要由成员子公司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报送集团总部进行统一处理。成员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各种资产,都必须在作出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报经集团总部批准。子公司一般不能对外提供经济担保。对固定资产技术进行改造投资,需要注意投资的报酬率,由企业集团总部开展统一规划,由各成员子公司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三是完善成本费用与利润管理制度。价格竞争是企业最为常用的竞争策略,而价格竞争的实质就是成本的竞争。在经济危机刚刚离去的大背景下,企业应当审时度势,不仅要转变企业的发展模式,而且要进一步增强控制成本的能力,更多地通过强化管理等途径以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从而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集团公司要对子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指导与检查,以防止企业效益低下与资源浪费。企业集团总部还要加强对子公司在财务核算和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发展后劲。各成员子公司不能擅自扩大营业之外的支出。对于各种公益性与救济性捐赠支出,应当事先报请集团总部批准。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与实收资结构一旦发生数额变化,尤其是涉及到产权变动的等事项,都要事先报请集团总部批准。
■二、努力维护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针对外资企业监督不力的情况,一方面要设计到外资企业的基本法规进行不断修订与完善,比如外商所占股权的比例、出资期限、收购国有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经营期限等,并将以上法规与《公司法》衔接。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各大环节的管理。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建立联合审批外资项目的相关制度,改变当前一律依照金额分项目审批权限的办法,要根据不同行业与不同产品的比例来确定审批的权限并备案。
■三、加强外资企业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有价证券、应收与预付款项及存货等。企业现金应由专人保管,不能坐支。银行存款要以企业名义存到开户银行。预付款项与应收款项都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进行办理或回收。各项外币资金的收付与存放也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币和记账本位币之间的折算要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与器具等。凡是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只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而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三是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营特许权及著作权等。以上无形资产在计价中必须有相关的详细资料,作为计价的依据与标准,其中专有技术、经营特许权等的计价,应当由有权认证的机构或注册会计师进行评估确认。四是对其他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其它资产主要包括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等。
■四、确保外资企业筹资渠道畅通
在经济危机尚未完全消退的情况下,为保证筹资渠道的畅通,并防范资金链条的断裂,是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与应对经济危机的根本办法。资金筹集的途径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权益融资,就是通过增资扩股以募集资金。二是负债融资,就是通过银行贷款、发放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三是商业信用,就是通过调整和供货商、顾客的信用条件来改变企业的资产、销售结构等,进而改变企业的资金需求。
企业在资金筹集的途径选择之中,要做好企业的财务预测和计划。在对外部资金的选择中,应当从具体的投资项目做起,运用销售增长的百分比法来确定外部的筹资需求。可从以往的经验出发来确定外部资金的需求规模,也可开展财务报表分析,让各项数据更加直观、准确,并量化资金的数额。应当选择那些愿意承担风险,而且乐于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发放贷款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银行。当然,还要关注银行的专业化程度,应当选择那些拥有丰富贷款经验的银行开展合作,以确保所选银行具有稳定性,保证企业借款不至于中途有变故,并需保持适当的现金储备,以确保企业的正常支付与意外所需。现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相当强的一部分资产,现金持有量太少而无法确保企业的正常性支出,企业就会由于资金短缺而发生筹资风险。相反,如果企业所持有的现金越多,那么企业的支付能力也就越强。但是,现金是收益能力与增值能力比较低的资产,一旦企业持有了太多的现金,就必然会失去用这部分现金进行投资的机会,从而造成资金机会成本太大,从而降低了企业资产所具有的盈利能力与资产利润率。
■五、注重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管理
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管理是其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企业的价值。利润分配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税后利润,也就是外资企业要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部分分配。一是利润分配政策。外资企业常见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有剩余分配政策、变动分配政策及稳定分配政策等。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目标、资本结构、合同规定等多方面的差异,分别采取不同的利润分配政策。二是利润分配的顺序。外资企业所得利润,按照如下顺序作出分配:首先是用于支付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等,其次是弥补企业以前的年度亏损,再次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最后是剩余利润部分,用于对投资人的利润分配。三是外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方法与标准,这是利润分配的第三步。外资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与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及方法和一般企业不同。外资企业可以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法定盈余公积能提取比例不得低于企业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当提取的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时,即可不再提取。外资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与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也和一般企业存在不同之处,外资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而任意盈余公积则主要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过原审批机构的批准,也可转为投资人的增资。法定公益金则用于职工非经常性的奖励。
综上所述,外资企业应当实行稳健的财务管理战略,维持必要的现金流量,严格控制企业资金的流向,合理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有效防范与化解财务危机。
参考文献:
[1]何建荣. 外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与思考.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9
[2]袁小勇. 外企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 中国外资,2008;3
(责任编辑:梁天梅)
关键词:外企 财务管理 制度
引言:
外资企业在财务管理制度上与一般的企业有所不同。在后世界金融危机时代,作为外资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应当依据外资企业财务活动的各环节进行深入分析,完善外资企业的各项财务制度,根据外资企业的财务特点,加强外资企业的财务管理。
■一、健全完善企业财务制度
一是完善预算制度。准确的财务预算和资金计划是确保企业拥有足够资金的保障。其中,资金计划是对企业各部门的资金需求作出整合,让资金的流动最为合理、效率也最高,从而实现降低资金成本与保障资金供给的最终目的。对于遵循市场经济体制运作的企业来说,市场导向是分析各类问题的源头,财务预测的第一步是销售预测,销售预测的依据将成为企业的战略目标。二是完善资产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一套严格的资产入账、管理与运转制度,落实具体责任人,以防止资产的流失。因此,外资企业对于子公司日常合理的限额之内的资产损失,在经过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之后,可由其作出自行处理。对于超出限额之外的资产损失,必须要由成员子公司提出必要的处理意见,报送集团总部进行统一处理。成员子公司进行对外投资的各种资产,都必须在作出充分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报经集团总部批准。子公司一般不能对外提供经济担保。对固定资产技术进行改造投资,需要注意投资的报酬率,由企业集团总部开展统一规划,由各成员子公司进行具体的组织实施。三是完善成本费用与利润管理制度。价格竞争是企业最为常用的竞争策略,而价格竞争的实质就是成本的竞争。在经济危机刚刚离去的大背景下,企业应当审时度势,不仅要转变企业的发展模式,而且要进一步增强控制成本的能力,更多地通过强化管理等途径以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从而获取更大的竞争优势。与此同时,集团公司要对子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指导与检查,以防止企业效益低下与资源浪费。企业集团总部还要加强对子公司在财务核算和利润分配等方面的管理,最大限度地保证企业的发展后劲。各成员子公司不能擅自扩大营业之外的支出。对于各种公益性与救济性捐赠支出,应当事先报请集团总部批准。各子公司的税后利润分配方案与实收资结构一旦发生数额变化,尤其是涉及到产权变动的等事项,都要事先报请集团总部批准。
■二、努力维护投资方的合法权益
针对外资企业监督不力的情况,一方面要设计到外资企业的基本法规进行不断修订与完善,比如外商所占股权的比例、出资期限、收购国有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的设立、经营期限等,并将以上法规与《公司法》衔接。另一方面,则要加强外商投资企业中各大环节的管理。要进一步扩大市场,建立联合审批外资项目的相关制度,改变当前一律依照金额分项目审批权限的办法,要根据不同行业与不同产品的比例来确定审批的权限并备案。
■三、加强外资企业资产管理
一是加强对流动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有价证券、应收与预付款项及存货等。企业现金应由专人保管,不能坐支。银行存款要以企业名义存到开户银行。预付款项与应收款项都要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进行办理或回收。各项外币资金的收付与存放也要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外币和记账本位币之间的折算要按照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办理。二是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建筑物、机器、运输工具及其它与生产经营相关的设备与器具等。凡是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只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而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处理。三是对无形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经营特许权及著作权等。以上无形资产在计价中必须有相关的详细资料,作为计价的依据与标准,其中专有技术、经营特许权等的计价,应当由有权认证的机构或注册会计师进行评估确认。四是对其他资产的管理。外资企业的其它资产主要包括开办费、筹建期间汇兑损失等。
■四、确保外资企业筹资渠道畅通
在经济危机尚未完全消退的情况下,为保证筹资渠道的畅通,并防范资金链条的断裂,是强化财务管理工作与应对经济危机的根本办法。资金筹集的途径主要有三大类:一是权益融资,就是通过增资扩股以募集资金。二是负债融资,就是通过银行贷款、发放债券等形式筹集资金。三是商业信用,就是通过调整和供货商、顾客的信用条件来改变企业的资产、销售结构等,进而改变企业的资金需求。
企业在资金筹集的途径选择之中,要做好企业的财务预测和计划。在对外部资金的选择中,应当从具体的投资项目做起,运用销售增长的百分比法来确定外部的筹资需求。可从以往的经验出发来确定外部资金的需求规模,也可开展财务报表分析,让各项数据更加直观、准确,并量化资金的数额。应当选择那些愿意承担风险,而且乐于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发放贷款以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的银行。当然,还要关注银行的专业化程度,应当选择那些拥有丰富贷款经验的银行开展合作,以确保所选银行具有稳定性,保证企业借款不至于中途有变故,并需保持适当的现金储备,以确保企业的正常支付与意外所需。现金是企业资产中流动性相当强的一部分资产,现金持有量太少而无法确保企业的正常性支出,企业就会由于资金短缺而发生筹资风险。相反,如果企业所持有的现金越多,那么企业的支付能力也就越强。但是,现金是收益能力与增值能力比较低的资产,一旦企业持有了太多的现金,就必然会失去用这部分现金进行投资的机会,从而造成资金机会成本太大,从而降低了企业资产所具有的盈利能力与资产利润率。
■五、注重外资企业利润分配管理
外资企业的利润分配管理是其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出企业的价值。利润分配管理主要是针对企业的税后利润,也就是外资企业要依法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部分分配。一是利润分配政策。外资企业常见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有剩余分配政策、变动分配政策及稳定分配政策等。企业可根据经营状况、财务管理目标、资本结构、合同规定等多方面的差异,分别采取不同的利润分配政策。二是利润分配的顺序。外资企业所得利润,按照如下顺序作出分配:首先是用于支付各项赔偿金、违约金、滞纳金、罚款等,其次是弥补企业以前的年度亏损,再次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最后是剩余利润部分,用于对投资人的利润分配。三是外资企业提取盈余公积的方法与标准,这是利润分配的第三步。外资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与任意盈余公积的比例及方法和一般企业不同。外资企业可以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其法定盈余公积能提取比例不得低于企业税后利润的百分之十,当提取的金额达到企业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时,即可不再提取。外资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与任意盈余公积的用途也和一般企业存在不同之处,外资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一般是用于弥补企业的亏损,而任意盈余公积则主要是用于扩大生产经营。经过原审批机构的批准,也可转为投资人的增资。法定公益金则用于职工非经常性的奖励。
综上所述,外资企业应当实行稳健的财务管理战略,维持必要的现金流量,严格控制企业资金的流向,合理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结构,从而在后金融危机时代有效防范与化解财务危机。
参考文献:
[1]何建荣. 外资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现状与思考.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4;9
[2]袁小勇. 外企如何应对新会计准则. 中国外资,2008;3
(责任编辑:梁天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