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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示范高职院校建设的优势在于,以开放办学,加强学生职业技能培养,有力地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对杭州高职教育的改革与发展起到了引领和示范作用。中高职课程衔接是职业教育发展提出的一个新的历史命题,它是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发展、人的提高发展所提出的必然要求,也是课程在职业教育中的基础与核心地位决定的。针对中高职课程衔接中存在的课程标准厘定不清、课程内容重复严重、课程结构因循陈规、课程教材一仍旧律等问题,文章提出制定统一的课程标准计划,准确定位和整合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结构,整合创新教材编写的应对措施。
一、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中课程设置的重要性
中高职教育衔接与中高职课程衔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上位概念,后者是下位概念;前者是讲整体衔接、全面衔接,后者是局部衔接、重点衔接。教育的衔接是一种全方位的整体衔接,是外延较宽、边界较广的泛在的衔接,涉及中高职教育的方方面面。课程衔接则是一种局部的、子项的衔接,是外延较窄、边界明晰的具在的衔接。从两者的关系看,教育衔接为课程衔接提供大的环境,课程衔接为教育衔接提供具体的内容和支撑。
中高职教育与课程衔接的历史命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发展、人的提高发展所提出的必然要求。第一,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经济科技的发展,使生产方式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进而转向知识密集型,对劳动者素質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当前我国产业结构由传统的第一、二、三产业正在向第三、二、一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要求人才产出必须相应的顺应和支持。第二,从教育发展角度看,一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拉抬受教育者的层次。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飞速发展,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9.1%,2002年就达到了15%,2009年已达24.2%,这标志着我国的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大众教育阶段,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二是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一直是职业教育的软肋和伤痛,不仅低端的中高职衔接不畅,而且更缺乏向本科以上高端延伸的对接,形成了“断头”教育,对职业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所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积极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
二、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中课程存在的问题
我们认为:课程标准是目标标准、内容标准和结果标准的统一。目标标准是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反映的是国家意志和社会期望对人才标准的统整;内容标准是输入性的,主要明确“学什么”的问题,即应教给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等;结果标准是输出性的,主要规定学生通过学习应“达到什么水平和程度”。中高职课程衔接在课程标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课程目标随意性大。中职与高职课程目标缺乏深入研究思考,往往根据要求随意编写,凑上几条,并不能清楚地界定出有效目标,当然也就难以据此进行教材编写或授课,目标的无效和虚化现象十分普遍。二是中高职课程缺乏有机的衔接连贯。中职与高职在课程标准上缺乏对接,导致你教你的,我教我的,缺乏沟通整合机制。于志晶在《关于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调研报告》中对“高职教师对中职教学内容的了解”的调研结果:了解较多的占10.17%;了解一点的占51.69%;一点不了解的占38.14%。显然,在这样的状态下,要想实现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很困难。
三、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中课程衔接的有效途径
制定并出台国家课程标准,是应对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困难和挑战,推进职业教育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发达国家与国际组织的通行做法。它不仅有助于解决中高职课程衔接、协调发展中的问题,而且“在改善教育质量的实践中发挥着导向、诊断、基准等作用,是连接教育质量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做到这一点:一是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层面,应组织专家从宏观高度和顶层视野,制定中高职贯通的分类的课程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课程目标、内容框架、改革要求等,为课程设置明确画线定界。二是中高职院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坐到一起,共同商讨制定中高职衔接的课程标准,制订教学计划,尤其是中高职联盟的五年一贯制院校更应如此。通过这样的方式,在课程避复、教材选用、内容衔接上进行统筹规划,一体化设计,形成连贯有序的有机整体,可以较好地避免课程设置的重复问题。三是探索建立中高职课程学分互认机制。中高职课程的重复学习,关键在于缺乏对已修课程的认同机制。如中职生修完与高职接续专业的某些课程,并考试合格甚至有的已获得了专业资格证书,但由于缺乏认定、认同机制,到了高职这些已学过的课程得不到承认,还得重复学习。所以,采用学分或课程认同机制,建立相同课程免修制和未修课程选修替换制,将能有效避免课程的重复设置问题。
课程内容重复是中高职课程问题的“顽症”。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第一,要准确定位中职和高职课程内容。要依据教育大众化和门槛降低的现实,从两个层次教育人才规格入手,研究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对应性,确定一般技能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的不同分野,然后再根据能力目标、知识目标、素质目标、岗位目标的要求,配置相应的课程内容,使课程内容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第二,要按层级和梯度原则甄选和细分课程内容。毋庸置疑,中职和高职两个不同的学历层级,所学的课程内容在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级差上都是有区别的。应该有明确的学段界域和逻辑梯度,尽管作为相邻层级它们又是联系贯通的。这就要求我们能够根据层级和梯度逻辑关系,认真分检、细化、定位各自应该学习和掌握的知识内容和能力层级,再据此编写出各自应知、应会的教科书。
参考文献:
[1]刘育锋. 中澳两国中高职衔接比较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 2002,(25).
[2]高 原. 我国中高职衔接研究综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4,(05).
[3]廖哲勋、田慧生.课程新论[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4]芦京昌.浅谈中高职衔接工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5,(07).
注:本文系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课题号:ky201269
一、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中课程设置的重要性
中高职教育衔接与中高职课程衔接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前者是上位概念,后者是下位概念;前者是讲整体衔接、全面衔接,后者是局部衔接、重点衔接。教育的衔接是一种全方位的整体衔接,是外延较宽、边界较广的泛在的衔接,涉及中高职教育的方方面面。课程衔接则是一种局部的、子项的衔接,是外延较窄、边界明晰的具在的衔接。从两者的关系看,教育衔接为课程衔接提供大的环境,课程衔接为教育衔接提供具体的内容和支撑。
中高职教育与课程衔接的历史命题是经济社会发展、职业教育发展、人的提高发展所提出的必然要求。第一,从经济发展角度看,经济科技的发展,使生产方式由劳动密集型转向技术密集型进而转向知识密集型,对劳动者素質的要求越来越高:并且当前我国产业结构由传统的第一、二、三产业正在向第三、二、一转型升级,高新技术产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要求人才产出必须相应的顺应和支持。第二,从教育发展角度看,一是高等教育大众化拉抬受教育者的层次。近十年来,我国高等教育飞速发展,1997年我国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只有9.1%,2002年就达到了15%,2009年已达24.2%,这标志着我国的高等教育已进入了大众教育阶段,接受高等教育的人越来越多。二是职业教育现代体系建设的必然要求。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一直是职业教育的软肋和伤痛,不仅低端的中高职衔接不畅,而且更缺乏向本科以上高端延伸的对接,形成了“断头”教育,对职业教育的健康、可持续发展非常不利。所以,《教育部关于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教职成[2011]9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重点培养高端技能型人才,发挥引领作用。完善高端技能型人才通过应用本科教育对口培养的制度,积极探索高端技能型人才专业硕士培养制度”。
二、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中课程存在的问题
我们认为:课程标准是目标标准、内容标准和结果标准的统一。目标标准是对人才规格的要求,反映的是国家意志和社会期望对人才标准的统整;内容标准是输入性的,主要明确“学什么”的问题,即应教给学生的知识和技能等;结果标准是输出性的,主要规定学生通过学习应“达到什么水平和程度”。中高职课程衔接在课程标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课程目标随意性大。中职与高职课程目标缺乏深入研究思考,往往根据要求随意编写,凑上几条,并不能清楚地界定出有效目标,当然也就难以据此进行教材编写或授课,目标的无效和虚化现象十分普遍。二是中高职课程缺乏有机的衔接连贯。中职与高职在课程标准上缺乏对接,导致你教你的,我教我的,缺乏沟通整合机制。于志晶在《关于中高职协调发展的调研报告》中对“高职教师对中职教学内容的了解”的调研结果:了解较多的占10.17%;了解一点的占51.69%;一点不了解的占38.14%。显然,在这样的状态下,要想实现有效衔接和协调发展很困难。
三、中高职一体化衔接中课程衔接的有效途径
制定并出台国家课程标准,是应对中高职课程衔接的困难和挑战,推进职业教育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的必然选择,也是发达国家与国际组织的通行做法。它不仅有助于解决中高职课程衔接、协调发展中的问题,而且“在改善教育质量的实践中发挥着导向、诊断、基准等作用,是连接教育质量理论与实践的桥梁和纽带”。做到这一点:一是国家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层面,应组织专家从宏观高度和顶层视野,制定中高职贯通的分类的课程标准体系,进一步明确课程目标、内容框架、改革要求等,为课程设置明确画线定界。二是中高职院校应在教育主管部门组织下坐到一起,共同商讨制定中高职衔接的课程标准,制订教学计划,尤其是中高职联盟的五年一贯制院校更应如此。通过这样的方式,在课程避复、教材选用、内容衔接上进行统筹规划,一体化设计,形成连贯有序的有机整体,可以较好地避免课程设置的重复问题。三是探索建立中高职课程学分互认机制。中高职课程的重复学习,关键在于缺乏对已修课程的认同机制。如中职生修完与高职接续专业的某些课程,并考试合格甚至有的已获得了专业资格证书,但由于缺乏认定、认同机制,到了高职这些已学过的课程得不到承认,还得重复学习。所以,采用学分或课程认同机制,建立相同课程免修制和未修课程选修替换制,将能有效避免课程的重复设置问题。
课程内容重复是中高职课程问题的“顽症”。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第一,要准确定位中职和高职课程内容。要依据教育大众化和门槛降低的现实,从两个层次教育人才规格入手,研究课程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的对应性,确定一般技能人才和高端技能人才的不同分野,然后再根据能力目标、知识目标、素质目标、岗位目标的要求,配置相应的课程内容,使课程内容的确定更加科学、合理。第二,要按层级和梯度原则甄选和细分课程内容。毋庸置疑,中职和高职两个不同的学历层级,所学的课程内容在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级差上都是有区别的。应该有明确的学段界域和逻辑梯度,尽管作为相邻层级它们又是联系贯通的。这就要求我们能够根据层级和梯度逻辑关系,认真分检、细化、定位各自应该学习和掌握的知识内容和能力层级,再据此编写出各自应知、应会的教科书。
参考文献:
[1]刘育锋. 中澳两国中高职衔接比较研究[J].职业技术教育, 2002,(25).
[2]高 原. 我国中高职衔接研究综述[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4,(05).
[3]廖哲勋、田慧生.课程新论[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4]芦京昌.浅谈中高职衔接工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 2005,(07).
注:本文系杭州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度院级科研课题,课题号:ky201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