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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介绍了国产民机制造商作为市场的新进入者,其航空产业的金融发展模式。考虑航空公司飞机采购和运营的资金来源及融资偏好,提出了基建业务、销售业务、运营业务、海外业务、供应链业务的融资模式。通过充分利用政府、政策性银行,金融产品等工具以多方盈利为目的发展航空金融。
关键词:航空金融;融资模式;国产民机
1.飞机航空金融发展现状
航空公司飞机引进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主要分为自有资金购买和外部资金购买。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留存收益、折旧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外部融资的来源主要来自于股权融资(公开发行股票、私募资金)和债权融资(信贷融资和发行债券)。在实际飞机引进工作中,航空公司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从以上方式中选择可操作性强、成本低的方式,完成飞机引进工作。资金来源方面,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资金为主要来源。
2.航空公司飞机采购及运营资金来源分析
(一)内源性资金来源
内源性融资对企业而言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企业融资渠道的首选。内源性融资是外源性融资的保证,也是外源性融资的规模和风险的衡量标准之一。国产民机制造商公司的内源性资金短期内主要以飞机的销售收入为主,中长期客户服务体系建立后,客户服务产品的收入将可能占据主要地位。
(二)外源性资金来源
外源性融资总体上可分为金融市场融资和财政补贴两大类。金融市场融资方面,国产民机制造商基于自身为国有企业的信用优势,银行信贷是主要的融资途径,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随着公司的业务成熟,发行银行间市场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也是重要渠道。对于旗下的子公司,可以考虑单独上市融资,在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等多种资本市场融资模式。财政补贴主要是国家对于国产民机制造商研发的投入支持,国产民机制造商公司目前的财政补贴形式为项目需求形式,可以适时学习高铁的支持方式,针对运营阶段大量的基建、制造、研发、营销投入,可以设立民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作为综合性资本投入与偿债专项基金,采取常态化的财政定额补贴方式,形成一个稳定扶持机制。这样非常有助于国产民机制造商自身的發展规划,资金管理,以及获取其他外源性资金。其他政策补贴包括直接注入的资金,新的战略投资人引入以及相关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
3航空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为保证产品的经济性,优先考虑成本因素,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融资策略的合理性及融资结构的优劣性,对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起到了关键作用。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化,银行贷款利率的同质化越发明显,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推动集团业务开展就显得更为重要。
积极推进融资模式创新。公司可以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运用基金、租赁等不同金融产品,打开工作思路,推动融资模式创新。由于贷款方资质不稳定,融资结构中的风险控制部分尤为重要,重点考虑有担保的,风险较低的融资模式。对海外客服建设这种工期较长开发类项目,重点考虑贷款期限较长的银行贷款,因为长期贷款能够使公司更好的运用金融杠杆,为公司长期战略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4投融资模式设计
(1)基建业务融资模式
与研发生产相关的基建业务融资模式
与研发生产相关的基建业务主要是为支持生产研发所需的厂房改扩建或海外新网点的建立。考虑国产民机制造商的产品初入市场,短期内收入有限,因此多为准经营项目。准经营性项目的特点是未来现金流入只能支付项目生命周期内建设与运营的部分成本和费用,无法完全回收成本。因此,国产民机制造商会不可避免地形成资金供给的诸多缺口,需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才能持续正常运营。目前,准经营项目的融资以公私合营模式为主,即PPP模式,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与国内地方政府、海外合作国家政府共同商讨建设民机产业研发、制造或运营服务园区、厂房时,可以探讨采取PPP模式,在引入政府信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国产民机制造商在运营过程中的市场信用力量,对重大基建项目融资形成良好的现金流支撑。
海外销售点,客户服务点基建融资模式
这一类基建需求的项目都是经营性项目,有较为稳定的资金流入,能够通过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主要采取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包括银行信贷融资、证券化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即ABS、项目融资、集合委托贷款融资、融资租赁等。
客户服务网点由于其设立基本都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即下游企业)可以考虑类BT模式进行融资,即与有关合作方明确权利义务,形成业主合作关系,加强配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
类BT模式
主要合作方:航空公司
适用项目类型:有明确服务对象的网点建设。
合作模式: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买卖合同,在项目投资建设前锁定资产购买者,利用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现金流和资产购买者的信用,为项目融资安排现金流和搭建信用结构。在客户服务点之前,国产民机制造商与下游企业(航空公司)签订项目资产类BT协议,下游企业承诺在项目建成以类BT协议项下应付账款的方式将项目资产逐步买入,国产民机制造商将该BT协议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用于客服网点建设。
联合投资模式
主要合作方:有关企业或金融机构
适用项目类型:与同样有海外销售需求的有关企业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设。
合作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愿意参与海外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设,国产民机制造商与合作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建设网点,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海外销售或服务网点的运营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由国产民机制造商或合作方提供担保,项目建成后合作方可通过股权转让退出。该模式还可进一步拓展到与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双方以成立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投资,共同参与联合投资的项目。 协助客户的基建业务
此类业务主要指客户有需求,但却无能力无资金实施的基建业务,可以由国产民机制造商与合作国政府联合为其担保进行融资,还款可来源于日后的运营收益或当地资源抵充。
上游企业与政府联合担保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没有融资能力的下游企业项目
合作模式:目前,国产民机制造商的海外客户以非洲及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航空公司为主,其存在信用等级不够、可抵押资产不足的融资问题。国产民机制造商作为相对实力较为雄厚的国有企业,可以考虑与和合作国政府搭建风险共担与信用差额补偿机制,共同为下游企业(合作国官方背景支持的航空公司或机场等)提供保证担保。在项目建设之前,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请国产民机制造商和合作国政府联合提供保证担保,客户支付担保费或赋予优先购买权等形式给予国产民机制造商一定的商业回报。
技术援助贷款融资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技术研发类项目
合作模式:根据国产民机制造商的研发业务需求,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援助贷款,采用相对要求灵活的信用贷款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对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贷款,以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项目还款来源。
技术研发基金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技术研发类项目
合作模式:针对一些特别重大的研发类项目,可以考虑结合国家正在推进的专项基金提供直接资本金支持,再由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配套贷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国产民机制造商可以利用专项基金的资金推动成立中国民机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围绕技术研发设立专项子基金,增强对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就民机产业发展领域推荐项目的引导性,提升专项基金的市场带动与投资拉动作用。
(2)销售业务融资模式
出口买方/买方信贷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对国产民机制造商而言,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都是可以考虑的模式。如果买方付款条件好,国产民机制造商的综合收益好,而对方资信水平相对较弱,可以考虑卖方信贷;如果买方资信实力强,议价能力强,则适合做出口买方信贷。在买方信贷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搭建信用结构。
项目自身信用:买方购买国产民机制造商的飞机,则可利用项目自身的信用,主要包括飞机抵押、未来航线销售收入质押、保险第一受益人等结构和风险控制技术。
第三方增信:设备出口可考虑用引入中信保承保。目前国产民机制造商需要了解中信保及合作银行对买方资质和信用的具体要求,在选择买方的时候就可将中信保及合作银行的要求纳入考虑范围。
风险分担机制:参照华为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合作银行签署风险分担机制合作协议,针对合作银行通过买方信贷、保理融资、供应商融资转让等方式为飞机出口提供融资所形成的债权,国产民机制造商在合作银行按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存放风险准备金,并与飞机购买方建立一定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或措施,根据大数法则,合作银行可以覆盖贷款项目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
保理业务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适用项目类型:国外进口商不能或不愿意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外进口商的资信和财务能力有限的业务,如飞机销售、零备件销售等。
合作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合同,当应收账款发生时,集团与进口商办理正常的货物交割,同时由金融机构向进口商出具出口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进口商向金融机构支付货款。在此过程中,国产民机制造商需在出口信用保险和金融机构设立应收账款专户,以便金融机构对账户资金起到监控作用。
(3)运营业务融资模式
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短期运营成本融资
合作模式: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债务工具融资
利用债务工具进行融资具有结构清晰、成本较低等优点。公司可以适时选择利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等债务融资工具。一方面,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服务公司总体战略。另一方面,丰富公司融资手段,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4)海外业务融资模式
与航空公司联合海外投资
主要合作方:航空公司、战略投资人、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海外具有较好市场控但资质相对较差的航空运营商
合作模式:对于海外具有较好市场控但资质相对较差的客户,为保證产品良好运营,可通过与具有较好运营管理水平的国内航空公司联合对其进行海外投资,参股或控股海外航空公司,加强对其运营效率能力的提升,形成对中国ARJ21和C919进行良好运营的示范效应,在市场进入初期指导其运营并初步培养市场,待运营稳定后再逐步扩大航线网络。在此过程中,可以采取并购贷款、股权投资、项目融资等模式,加强对项目风险的整体把控,确保实现战略目标。 对目标海外航空公司直接入股
主要合作方:航空公司、战略投资人、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具有战略目标价值的航空运营商
合作模式:对于具有战略目标价值的航空运营商,可以直接股权投资和并购方式获取控股权,在合作国及周边区域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引导更多客户选择国产民机制造商的飞机产品,确保初期阶段就具备了较好运营管理水平,形成对中国ARJ21和C919进行良好运营的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可采取战略投资基金、并购贷款、股权投资、项目融资等模式,确保实现战略目标。
租赁公司、包机公司联合运营支持
主要合作方:租赁公司、包机公司、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具有较好市场发展空间但缺乏运营商的项目
合作模式:具有较好市场发展空间但缺乏运营商的项目,为保证产品的良好运营,可考虑通过与租赁公司和包机公司共同合作,由租赁公司统一购买飞机,银行向租赁公司提供贷款,租赁公司委托包机公司提供航空运营及专业人员支持,在市场进入初期指导其运营并初步培养市场,待运营稳定后形成可持续发展。
(5)供应链业务融资模式
供应链业务包括对国内产业的培育和支持,以及对国外技术成熟公司的投资和并购。
“并购顾问+并购融资”业务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
适用项目类型:海外并购项目
合作模式:根据并购标的所在国家区域,由具有海外业务网络布局的金融机构为国产民机制造商提供战略并购咨询服务,根据项目信息提供并购融资方案,为企业提供境外并购贷款。
下游企业担保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用项目类型: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融资信用等级的国内民营航空公司
合作模式: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融资信用等级的国内民营航空公司,可以依托国产民机制造商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差额信用支持或保证担保,由其向银行申请贷款,供应商以支付担保费或优先采购国产民机制造商飞机的方式给予约定回报,飞机交付后由民营航空公司购买飞机,以未来运营收入为质押回收投资并偿还贷款。
技术共同开发模式(孵化器-政府)
主要合作方:政府引导基金、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创投机构、商业银行
适用项目类型: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信用支持的创新技术项目
合作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共同搭建支持民机产业链发展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项目公司,构建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统贷平台(如小贷公司等),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信用支持的创新技术项目,由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通过统贷平台向银行申请贷款,国产民机制造商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差额信用支持或保证担保。
5 总结
综上所述,国产民机的航空金融发展模式需要摆正姿态,从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需求出发,借助政府、政策性银行和资本市场的优势特点,结合自身优势。选取正确的融资发展模式,打造多赢局面,进而带动整个民机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公达.我国航空公司的融资现状和融资策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4
[2]魏振中.中国航空租赁业在金融危机下的机遇与发展.第三届中國航空租赁高峰会议,2008
[3]王谊.航空租赁行业概述和中国银行的选择.2007
[4]闫福然.我国开展飞机租赁业务障碍及政策建议.国际航空,2010
[5]刘欢.对航空租赁投融资业务的思考.深圳金融,2010
关键词:航空金融;融资模式;国产民机
1.飞机航空金融发展现状
航空公司飞机引进的方式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主要分为自有资金购买和外部资金购买。自有资金主要来源于留存收益、折旧和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外部融资的来源主要来自于股权融资(公开发行股票、私募资金)和债权融资(信贷融资和发行债券)。在实际飞机引进工作中,航空公司会根据自身财务状况、现金流情况,从以上方式中选择可操作性强、成本低的方式,完成飞机引进工作。资金来源方面,银行贷款和资本市场资金为主要来源。
2.航空公司飞机采购及运营资金来源分析
(一)内源性资金来源
内源性融资对企业而言是成本最低的一种融资方式,是企业融资渠道的首选。内源性融资是外源性融资的保证,也是外源性融资的规模和风险的衡量标准之一。国产民机制造商公司的内源性资金短期内主要以飞机的销售收入为主,中长期客户服务体系建立后,客户服务产品的收入将可能占据主要地位。
(二)外源性资金来源
外源性融资总体上可分为金融市场融资和财政补贴两大类。金融市场融资方面,国产民机制造商基于自身为国有企业的信用优势,银行信贷是主要的融资途径,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融资贷款、承兑汇票、保函等。随着公司的业务成熟,发行银行间市场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工具也是重要渠道。对于旗下的子公司,可以考虑单独上市融资,在资本市场发行企业债、设立产业基金投资等多种资本市场融资模式。财政补贴主要是国家对于国产民机制造商研发的投入支持,国产民机制造商公司目前的财政补贴形式为项目需求形式,可以适时学习高铁的支持方式,针对运营阶段大量的基建、制造、研发、营销投入,可以设立民机产业发展专项基金,作为综合性资本投入与偿债专项基金,采取常态化的财政定额补贴方式,形成一个稳定扶持机制。这样非常有助于国产民机制造商自身的發展规划,资金管理,以及获取其他外源性资金。其他政策补贴包括直接注入的资金,新的战略投资人引入以及相关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等。
3航空公司融资偏好分析
为保证产品的经济性,优先考虑成本因素,融资成本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融资策略的合理性及融资结构的优劣性,对企业融资模式的选择起到了关键作用。随着利率市场化的深化,银行贷款利率的同质化越发明显,公司可以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选择合适的融资工具以较低的融资成本推动集团业务开展就显得更为重要。
积极推进融资模式创新。公司可以针对不同的业务特点运用基金、租赁等不同金融产品,打开工作思路,推动融资模式创新。由于贷款方资质不稳定,融资结构中的风险控制部分尤为重要,重点考虑有担保的,风险较低的融资模式。对海外客服建设这种工期较长开发类项目,重点考虑贷款期限较长的银行贷款,因为长期贷款能够使公司更好的运用金融杠杆,为公司长期战略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
4投融资模式设计
(1)基建业务融资模式
与研发生产相关的基建业务融资模式
与研发生产相关的基建业务主要是为支持生产研发所需的厂房改扩建或海外新网点的建立。考虑国产民机制造商的产品初入市场,短期内收入有限,因此多为准经营项目。准经营性项目的特点是未来现金流入只能支付项目生命周期内建设与运营的部分成本和费用,无法完全回收成本。因此,国产民机制造商会不可避免地形成资金供给的诸多缺口,需通过政府的财政补贴或政策优惠才能持续正常运营。目前,准经营项目的融资以公私合营模式为主,即PPP模式,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在与国内地方政府、海外合作国家政府共同商讨建设民机产业研发、制造或运营服务园区、厂房时,可以探讨采取PPP模式,在引入政府信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国产民机制造商在运营过程中的市场信用力量,对重大基建项目融资形成良好的现金流支撑。
海外销售点,客户服务点基建融资模式
这一类基建需求的项目都是经营性项目,有较为稳定的资金流入,能够通过市场有效配置资源,主要采取市场化的投融资模式。包括银行信贷融资、证券化融资、资产证券化融资,即ABS、项目融资、集合委托贷款融资、融资租赁等。
客户服务网点由于其设立基本都有明确的支持对象(即下游企业)可以考虑类BT模式进行融资,即与有关合作方明确权利义务,形成业主合作关系,加强配套服务功能体系建设。
类BT模式
主要合作方:航空公司
适用项目类型:有明确服务对象的网点建设。
合作模式:利用具有法律效力的资产买卖合同,在项目投资建设前锁定资产购买者,利用合同项下的资产转让现金流和资产购买者的信用,为项目融资安排现金流和搭建信用结构。在客户服务点之前,国产民机制造商与下游企业(航空公司)签订项目资产类BT协议,下游企业承诺在项目建成以类BT协议项下应付账款的方式将项目资产逐步买入,国产民机制造商将该BT协议项下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用于客服网点建设。
联合投资模式
主要合作方:有关企业或金融机构
适用项目类型:与同样有海外销售需求的有关企业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设。
合作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愿意参与海外销售和服务的企业或金融机构共同出资建设,国产民机制造商与合作方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建设网点,项目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以海外销售或服务网点的运营现金流作为还款来源,由国产民机制造商或合作方提供担保,项目建成后合作方可通过股权转让退出。该模式还可进一步拓展到与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双方以成立投资基金等方式进行投资,共同参与联合投资的项目。 协助客户的基建业务
此类业务主要指客户有需求,但却无能力无资金实施的基建业务,可以由国产民机制造商与合作国政府联合为其担保进行融资,还款可来源于日后的运营收益或当地资源抵充。
上游企业与政府联合担保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没有融资能力的下游企业项目
合作模式:目前,国产民机制造商的海外客户以非洲及一带一路发展中国家的航空公司为主,其存在信用等级不够、可抵押资产不足的融资问题。国产民机制造商作为相对实力较为雄厚的国有企业,可以考虑与和合作国政府搭建风险共担与信用差额补偿机制,共同为下游企业(合作国官方背景支持的航空公司或机场等)提供保证担保。在项目建设之前,客户向银行申请贷款,请国产民机制造商和合作国政府联合提供保证担保,客户支付担保费或赋予优先购买权等形式给予国产民机制造商一定的商业回报。
技术援助贷款融资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技术研发类项目
合作模式:根据国产民机制造商的研发业务需求,由特定的金融机构提供技术援助贷款,采用相对要求灵活的信用贷款或知识产权质押等方式对重点技术研发项目提供中长期、低成本的贷款,以企业自由现金流作为项目还款来源。
技术研发基金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技术研发类项目
合作模式:针对一些特别重大的研发类项目,可以考虑结合国家正在推进的专项基金提供直接资本金支持,再由相关金融机构提供中长期配套贷款。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国产民机制造商可以利用专项基金的资金推动成立中国民机产业发展基金,重点围绕技术研发设立专项子基金,增强对国家发改委及地方发改委就民机产业发展领域推荐项目的引导性,提升专项基金的市场带动与投资拉动作用。
(2)销售业务融资模式
出口买方/买方信贷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对国产民机制造商而言,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都是可以考虑的模式。如果买方付款条件好,国产民机制造商的综合收益好,而对方资信水平相对较弱,可以考虑卖方信贷;如果买方资信实力强,议价能力强,则适合做出口买方信贷。在买方信贷中可以考虑以下几种方式搭建信用结构。
项目自身信用:买方购买国产民机制造商的飞机,则可利用项目自身的信用,主要包括飞机抵押、未来航线销售收入质押、保险第一受益人等结构和风险控制技术。
第三方增信:设备出口可考虑用引入中信保承保。目前国产民机制造商需要了解中信保及合作银行对买方资质和信用的具体要求,在选择买方的时候就可将中信保及合作银行的要求纳入考虑范围。
风险分担机制:参照华为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合作银行签署风险分担机制合作协议,针对合作银行通过买方信贷、保理融资、供应商融资转让等方式为飞机出口提供融资所形成的债权,国产民机制造商在合作银行按债权总额的一定比例存放风险准备金,并与飞机购买方建立一定形式的风险共担机制或措施,根据大数法则,合作银行可以覆盖贷款项目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
保理业务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租赁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适用项目类型:国外进口商不能或不愿意开立进口信用证、国外进口商的资信和财务能力有限的业务,如飞机销售、零备件销售等。
合作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金融机构签订相关授信合同,当应收账款发生时,集团与进口商办理正常的货物交割,同时由金融机构向进口商出具出口应收账款债权转让通知书,进口商向金融机构支付货款。在此过程中,国产民机制造商需在出口信用保险和金融机构设立应收账款专户,以便金融机构对账户资金起到监控作用。
(3)运营业务融资模式
流动资金贷款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短期运营成本融资
合作模式: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短期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一年期以内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一年至三年期的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方式可分为担保贷款和信用贷款,其中担保贷款又分保证、抵押和质押等形式;按使用方式可分为逐笔申请、逐笔审贷的短期周转贷款,和在银行规定时间及限额内随借、随用、随还的短期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作为一种高效实用的融资手段,具有贷款期限短、手续简便、周转性较强、融资成本较低的特点。
债务工具融资
利用债务工具进行融资具有结构清晰、成本较低等优点。公司可以适时选择利用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和可转债等债务融资工具。一方面,优化公司负债结构,服务公司总体战略。另一方面,丰富公司融资手段,助力公司长远发展。
(4)海外业务融资模式
与航空公司联合海外投资
主要合作方:航空公司、战略投资人、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海外具有较好市场控但资质相对较差的航空运营商
合作模式:对于海外具有较好市场控但资质相对较差的客户,为保證产品良好运营,可通过与具有较好运营管理水平的国内航空公司联合对其进行海外投资,参股或控股海外航空公司,加强对其运营效率能力的提升,形成对中国ARJ21和C919进行良好运营的示范效应,在市场进入初期指导其运营并初步培养市场,待运营稳定后再逐步扩大航线网络。在此过程中,可以采取并购贷款、股权投资、项目融资等模式,加强对项目风险的整体把控,确保实现战略目标。 对目标海外航空公司直接入股
主要合作方:航空公司、战略投资人、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具有战略目标价值的航空运营商
合作模式:对于具有战略目标价值的航空运营商,可以直接股权投资和并购方式获取控股权,在合作国及周边区域形成良好示范效应,引导更多客户选择国产民机制造商的飞机产品,确保初期阶段就具备了较好运营管理水平,形成对中国ARJ21和C919进行良好运营的示范带动作用,具体可采取战略投资基金、并购贷款、股权投资、项目融资等模式,确保实现战略目标。
租赁公司、包机公司联合运营支持
主要合作方:租赁公司、包机公司、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合项目类型:具有较好市场发展空间但缺乏运营商的项目
合作模式:具有较好市场发展空间但缺乏运营商的项目,为保证产品的良好运营,可考虑通过与租赁公司和包机公司共同合作,由租赁公司统一购买飞机,银行向租赁公司提供贷款,租赁公司委托包机公司提供航空运营及专业人员支持,在市场进入初期指导其运营并初步培养市场,待运营稳定后形成可持续发展。
(5)供应链业务融资模式
供应链业务包括对国内产业的培育和支持,以及对国外技术成熟公司的投资和并购。
“并购顾问+并购融资”业务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投资银行
适用项目类型:海外并购项目
合作模式:根据并购标的所在国家区域,由具有海外业务网络布局的金融机构为国产民机制造商提供战略并购咨询服务,根据项目信息提供并购融资方案,为企业提供境外并购贷款。
下游企业担保模式
主要合作方:开发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
适用项目类型: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融资信用等级的国内民营航空公司
合作模式: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融资信用等级的国内民营航空公司,可以依托国产民机制造商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差额信用支持或保证担保,由其向银行申请贷款,供应商以支付担保费或优先采购国产民机制造商飞机的方式给予约定回报,飞机交付后由民营航空公司购买飞机,以未来运营收入为质押回收投资并偿还贷款。
技术共同开发模式(孵化器-政府)
主要合作方:政府引导基金、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创投机构、商业银行
适用项目类型: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信用支持的创新技术项目
合作模式:国产民机制造商与政府引导基金合作,共同搭建支持民机产业链发展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项目公司,构建符合金融机构要求的统贷平台(如小贷公司等),重点支持有发展潜力却缺乏足够信用支持的创新技术项目,由产业链上的中小企业通过统贷平台向银行申请贷款,国产民机制造商提供一定范围内的差额信用支持或保证担保。
5 总结
综上所述,国产民机的航空金融发展模式需要摆正姿态,从整个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需求出发,借助政府、政策性银行和资本市场的优势特点,结合自身优势。选取正确的融资发展模式,打造多赢局面,进而带动整个民机产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徐公达.我国航空公司的融资现状和融资策略.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学报,2004
[2]魏振中.中国航空租赁业在金融危机下的机遇与发展.第三届中國航空租赁高峰会议,2008
[3]王谊.航空租赁行业概述和中国银行的选择.2007
[4]闫福然.我国开展飞机租赁业务障碍及政策建议.国际航空,2010
[5]刘欢.对航空租赁投融资业务的思考.深圳金融,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