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粵疏稿》作者田生金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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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自《按粵疏稿》(包括《柱下芻言》)被學者從圖書館故紙堆中翻出來後,受到不少研究廣東地方史、澳門史、中外交通史,甚至明史專家所關注。但是,有關其作者田生金的資料,却一直是一個空白。有猜測其為山東泰和人者,有以為即田鐸者;至於《按粵疏稿》一書的版本情況、刊刻時間等,因資料匱乏,亦無深入討論。文章廣泛搜羅和爬梳相關史料,力求從零散殘存之蠹葉片羽中,勾稽出田氏的生平大略。
  〔关键词〕按粵疏稿;田生金;生平大略
  〔中图分类号〕H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2689(2015)05-0074-07
  1997年,《暨南學報》發表了湯開建《田生金〈按粵疏稿〉中的澳門史料》[1] 一文,田生金這個名字開始進入學者的視野。湯文稱:“明代澳門史料除《明史》、《明實錄》有部分記載外,其餘大都散落在明人文集、筆記及諸野史、雜史之中。經過數十年中外學者的搜尋網羅,明代澳門史料多已發現使用,要獲一則澳門新史料,殊為不易之事。然近讀明人田生金《按粵疏稿》,竟發現較多的前人尚未使用過的澳門史料,實令人欣喜萬分。”湯文從田生金《按粵疏稿》摘取《請補道缺疏》、《大計劾方面疏》、《條陳海防疏》、《參防汛把總疏》、《問過欽總林榮疏》、《辯問矜疑罪囚疏》六篇疏文中有關澳門史料作了一些具體分析。這以後,湯氏以及其他一些學者利用《按粵疏稿》一書,或作專題研究、或作史料徵引,頗多創獲。①
  但是,《按粵疏稿》的作者田生金到底是個什麼人,其生平事蹟如何等問題,至今沒有解決。湯開建說:“田生金,《明史》無傳,諸《廣州通志》亦無傳,其生卒籍貫,仕宦事蹟均不詳。從《明神宗實錄》及《按粵疏稿》的有關記載,大約在萬曆四十三年(1615)後至萬曆四十七年(1619)前出任廣東巡按御史,曾與兩任兩廣總督張鳴崗和周嘉謨共事。其在任內,頗有建樹。”[1] 由於這個原因,發生了一些隨意猜測和張冠李戴等現象。如有人認為田生金是山東泰和人,②
  更有人乾脆將《按粵疏稿》的作者改為田鐸。③而且,《按粵疏稿》一書到底刊刻於何年,其版本變遷如何?也是一本糊塗賬。
  下面,筆者根據搜集到的相關零散資料,試圖拼湊出田生金的生平輪廓,並對《按粵疏稿》(包括《柱下芻言》)的版本流變作一些初略的分析。
  一、 《明實錄》的記載
  《明實錄》中有關田生金的記載共有27條。其中,《神宗實錄》18條,《光宗實錄》1條,《熹宗實錄》8條。現節迻如下:
  1,萬曆四十年十月己卯,御史田生金疏言:邊患河患孔殷,邊臣河臣可議。[2](卷500)
  2,萬曆四十年十一月丁巳,御史田生金奏:告廟宣捷宜慎,功罪賞罰宜明。[2](卷501)
  3,萬曆四十年十二月乙未,兵部奏:鎮安之役,已經按臣勘報,而台臣田生金,直論撫臣乘虛襲殺,斫帳徼功,致挑邊釁,歲無寧日。[2](卷503)
  4,萬曆四十一年二月戊戌,(葉)向高既入闈,大理寺左寺丞朱吾弼言:輔臣勉承特命,微臣實為勸駕。乞聖明事事斷行,以杜眾口,以安輔臣。御史彭宗孟、田生金,給事中曾六德等,俱以獻媚醜之。[2](卷505)
  5,萬曆四十二年五月壬子朔,四川道御史田生金疏稱:紀綱倒持可慮,聖明整飭宜先。[2](卷520)
  6,萬曆四十三年十月甲辰朔,廵按廣東御史田生金奏:廣西歸德州狼目黃貴,屢持偽契,越界混爭。[2](卷538)
  7,萬曆四十四年五月壬申,廣東廵按御史田生金言:東粵僻在一隅,五嶺阻隔,市鎮貿易抽稅幾何?不知二十余萬之議誰生?[2](卷545)
  8,萬曆四十四年十二月甲寅,廣東廵按御史田生金再請留稅賑災。[2](卷552)
  9,萬曆四十五年五月丁丑,戶部覆廣東廵按田生金疏:粵中水旱異常,流亡滿境,乞將廣東監稅暫留一年,以抵蠲賑、修築等項之費。[2](卷557)
  10,萬曆四十五年五月辛巳,兵部覆廣東巡按田生金,會同總督周嘉謨條陳六款。[2](卷557)
  11,萬曆四十五年九月壬午,廣東巡按田生金,以原任吏科給事中戴士衡客死瘴鄉,乞開伍籍,量加優恤。並請釋樊玉衡之戍。[2](卷561)
  12,萬曆四十六年二月庚子,廣東巡按田生金奏:原任吏科給事中戴士衡,因建言觸忤,于萬曆二十六年革職發戍廉州……。[2](卷566)
  13,萬曆四十六年二月辛丑,廣東巡按田生金奏:留粵東鹽餉,半充本省軍需。[2](卷566)
  14,萬曆四十六年三月辛酉,廣東巡按田生金奏請粵東備諡者六人。[2](卷567)
  15,萬曆四十六年四月甲午,戶部奏:廣東巡按田生金題,廣東雙恩場鹽課失額已久,窮民虛貱不堪。請將見在鹽田二百三十三頃五十三畝零起徵,計課銀六百九十二兩七錢四分,餘悉從蠲免。從之。[2](卷568)
  16,萬曆四十六年四月丙申,廣東巡按田生金上平黎功次。[2](卷568)
  17,萬曆四十六年六月壬申,廣東巡按田生金條陳東省五款:兼統轄以禆鹽政,鑄[制]錢以利民用,《明實錄》脫“制”字,據《按粵疏稿》補。恤官舍以念世勳,分薦疏以勵武弁,酌邊戍以恤罪囚。上命依議行。[2](卷571)
  18,萬曆四十七年三月壬辰,巡按應天監察御史田生金請釋累臣劉光復,不報。[2](卷580)
  19,泰昌元年十一月丙子,工部覆巡按御史田生金請停止改造叚疋。[3](卷3)
  20,天啟元年閏二月丙申,赦建文時兵部尚書齊泰戚屬後裔之在戍所者,駱應鵬等三十八家,除其戍籍;仍查黃子澄戚屬一體豁戍。從御史田生金之請也。[3](卷7)
  21,天啟元年六月庚寅,升御史田生金、崔爾進,俱太僕寺少卿。[3](卷11)
  22,天啟二年十二月乙亥,太僕寺少卿田生金再請改南,不允。[3](卷29)   23,天啟二年十二月辛巳,升太僕寺添注少卿田生金,大理寺右少卿添注。[3](卷29)
  24,天啟五年四月戊戌,升大理寺右少卿田生金為太僕寺卿,管東路少卿事。[3](卷58)
  25,天啟五年六月壬辰,兵部覆太僕寺卿田生金疏爭計部五年馬價全折之說,仍將俵馬照舊本折,兼解務足原額不堪馬匹變價儲貯,庶幾賴騰驤之用,而庫藏亦得裕如矣。報可。[3](卷60)
  26,天啟五年八月辛巳,御史安伸疏陳時務:……臣更有感於發奸之臣,如邵輔忠者,不可久淹于長林;又有悵於比匪之臣,如田生金者,不可久塵乎顯秩也。[3](卷62)
  27,天啟五年八月乙巳,太僕寺少卿田生金告病回籍。[3](卷62)
  上述資料顯示,田氏之宦跡首見於萬曆四十年十月,隨後數條仍稱“御史”、“臺臣”,直到萬曆四十二年五月條,才稱“四川道御史田生金”。
  萬曆四十三年十月,即有“廵按廣東御史田生金”奏“廣西歸德州狼目黃貴越界混爭”事。到萬曆四十七年三月,田生金已在“巡按應天監察御史”任上了。知田氏巡按廣東大約三年半時間,而巡按應天亦只兩年多。
  天啟元年六月,“升御史田生金、崔爾進俱太僕寺少卿”。到天啟二年十二月,又“升太僕寺添注少卿田生金,大理寺右少卿添注”。所谓“添注”,是“添入注拟”的简称,即登录姓名,拟定官职,等有实缺时再委用之意。但至明代,有时虽无实缺补授,添入注拟者仍可就职治事。大約田生金天啟元年的太僕寺少卿之任就是添注,因一直無實缺補授,故田氏要求改南京太僕寺,但沒有獲准,於是就有大理寺之任。在大理寺任少卿兩年多,於天啟五年四月,升太僕寺卿,“管東路少卿事”。太僕寺卿為從三品官員,這是田生金仕途所任最高官職。天啟五年八月下旬,田生金即告病回籍,從此消失於政治舞臺。
  應予指出的是,《明史》載,萬曆三十八年起用楊鎬巡撫遼東,“襲綽哈于鎮安,破之,御史田生金劾其開釁”。[4](卷259) 但這一記載並不能證明田生金萬曆三十八年就已任御史,因為查《明實錄》可知,“襲綽哈于鎮安”之戰,發生于萬曆三十九年七月至九月。[2]《神宗實錄》卷487“萬曆三十九年九月丁丑朔”條引王象乾《奏報遼東捷》稱:“(粆花)頃七月間,糾眾要脅,被我頗有擒斬。蓋不知我之驟能戰,遂拔營而遯於額力素居焉。七月二十九日,天鳴地震……”云云。而田生金“劾其開釁”一疏,則上于萬曆四十年十二月,時間甚至在前面提到的“邊患河患孔殷,邊臣河臣可議”一疏之後。
  總之,上述萬曆四十年(1612)十月至天啟五年(1625)八月,總計約十三年,是《明實錄》所能查到田生金政治生涯的主要經歷。這期間,還有一些散見於《明史》、《明史紀事本末》中的零星史料,亦可略窺其行實。不過,十三年對於一個人的一生來說,畢竟所占比例不大,對於田氏萬曆四十年前和天啟五年後的行跡,仍需我們鈎沉抉微。
  二、 《按粤疏稿》的文本信息
  其實,《按粵疏稿》文本本身就為我們提供了一些有關作者和該書版本的資訊。
  筆者看到的《按粵疏稿》,是天津古籍書店於1982(?)年據明刻本影印。
  網上書店的介紹,有說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影印,也有說是1982年影印的。參見孔夫子舊書網:http://book.kongfz.com/item_pic_10447_194939850/。 開本闊大,字跡疏朗。內容實際上包括《柱下芻言》(兩冊)和《按粵疏稿》(12冊)兩種,計14冊,分裝兩函。《柱下芻言》收田氏任四川道御史時奏疏17篇,《按粵疏稿》收其巡按廣東時奏疏103篇。《柱下芻言》前依次有周嘉謨《柱下芻言序》、徐兆魁《序》、黃士俊和吳亮嗣的《侍御田公疏草序》。周嘉謨(1545-1629),字明卿。庠籍漢川,世居天門。隆慶五年進士,萬曆四十三年以雲南巡撫改任兩廣總督。徐兆魁(1550—1635),字策廷,號海石,廣東東莞人。萬曆十四年(1586)進士,初任行人司行人,後任山西道監察御史,撰序時剛起用為太僕寺卿。在明末的黨爭中,徐兆魁屬於浙党(曾任浙江道御史),在跟東林黨的鬥爭中,與田生金的楚黨是同一戰線。黃士俊(1570—1661年)字亮恒,一字象甫,號玉崳,廣東順德人。萬曆三十五年(1607)狀元及第,任翰林院修撰。他與徐兆魁均是廣東人,故二人在序中都自稱“治生”。吳亮嗣(1572-1623年),字明仲,湖廣廣濟人(亦屬“楚黃”),萬曆三十二年(1604年)進士。吳與田氏既是同鄉,又都為楚黨首領,關係自然更不一般。
  我們如果細讀這四篇序文,可以獲得如下信息:
  第一,《按粵疏稿》絕非刻成于萬曆四十五年,而是成書于萬曆四十六年六月至四十七年七月之間。湯開建以為《按粵疏稿》刻成于萬曆四十五年,
  參閱氏著《明代澳門地區華人居住地鉤沉》(《海交史研究》1998年第1期)、《弗朗機助明剿滅海盜考》(澳門《文化雜誌》1999第2期)、《明季澳葡政權的走向與中國政府的關係》(臺灣史語所主編《新史學》第12卷第3期,2001年9月)、《胡璉其人與西草灣之戰》(《澳門歷史研究》第五輯,2006)等文,均注為“天津古籍書店影印萬曆四十五年刊本”。 可能就是受了這四篇序文的誤導。周嘉謨的序文無撰寫時間,徐序和黃序都注明撰于萬曆丙辰,也就是萬曆四十四年。只有吳亮嗣的序撰寫于萬曆丁巳,即萬曆四十五年。按照一般習慣,在沒有其它線索確定刻印時間的情況下,就取最後撰成序文的時間作為刻印時間。但是,對於此書來說,我們要注意的是無撰寫時間的周嘉謨序。細讀這篇序文,我們只能得出不同的結論。首先,周嘉謨序文末自署官職為“今升南京戶部尚書”。查《神宗實錄》,萬曆四十六年六月,新的兩廣總督許弘綱和巡按御史王命璿均已到任。[2](卷571) 周、田二人或於七月即已履任新職,周為南京戶部尚書,田為應天巡按御史。到萬曆四十七年七月,又有“以南京戶部尚書周嘉謨為工部尚書”之命。[2](卷584) 故周序和田氏的《按粵疏稿》只能刻成于萬曆四十六年六月至四十七年七月,也就是周嘉謨任南京戶部尚書期間。其次,《按粵疏稿》中不少奏疏都寫成于萬曆四十五年之後,如前引《條陳東省五款》一疏,明明上奏于萬曆四十六年六月,怎麼可能在萬曆四十五年就預先刻在《按粵疏稿》中呢?   第二,《柱下芻言》首刻于萬曆四十五年(1617),原書名《疏草》,與《按粵疏稿》合印再版時改為今名。細審兩冊《柱下芻言》,我們會發現兩點異常:1,除序言和目錄頁版心上部刻“柱下芻言”書名外,其他各頁版心上部全部刻作“疏草”;2,除序言和目錄頁外,其他各頁版心中部均有挖改痕跡。可以看出,萬曆四十五年首次刻印《柱下芻言》時,書名為《疏草》,因篇幅很小而並沒刻印目錄,且只有徐、黃、吳三人序。徐序稱《序》,而黃序和吳序均作《侍御田公疏草序》,且黃序中說:“公暇出《疏草》示余,因屬一言為序。”吳序也說:“諸縉紳長者授成叔《疏草》於梓,是必有以知成叔之難而深亮其不得已之心也。”均不及《柱下芻言》書名事,就是原書名並非《柱下芻言》的明證。據此,笔者推測,萬曆四十六年或四十七年刻印《按粵疏稿》時,臨時將《疏草》書版修改併入,書名改為《柱下芻言》。為統一體例,補入目錄兩頁,且將周嘉謨序改為《柱下芻言序》置於書首。這樣,書中異常處和挖改處就能得到合理的解釋。
  3,關於田生金的籍貫和履歷,在黃士俊和吳亮嗣的《侍御田公疏草序》裡就有蹤跡可尋。黃士俊稱田生金為“楚黃雙南田公”,“楚黃”即湖廣黃州府,知其籍貫之大概。而“雙南”當為田氏的字或號。在吳亮嗣的序中,可資注意者有三點,一是自稱與田生金是同年進士。查《湖廣通志》,二人果然同為萬曆三十二年(1604)進士。且田生金名後有注曰:“麻城人,太僕卿。”[5](卷32) 該書還載明田氏系萬曆十九年(1591)舉人。[5](卷35) 二是田生金中進士後即任“果州司李”,果州即順慶府(今四川南充市)。司李,即司理,為推官之習稱。三是吳亮嗣稱田氏為“吾友成叔”,那麼,“成叔”亦當是田生金的字或號。現在的問題是,“雙南”和“成叔”這兩個稱呼,到底孰為字,孰為號呢?《蘭台法鑒錄》有傳曰:“田生金,字成叔,湖廣麻城縣人。萬曆三十二年進士,四十年由順慶府推官選四川道御史。”[6](卷30) 既然“成叔”是字,那麼,“雙南”就毫無疑問是他的號了。不過,對此我們還是有一些疑問。我們知道,古人的名與字,其義一般是有聯繫的,而名、字與號之間則不然。《詩·魯頌·泮水》有:“元龜象齒,大賂南金。”《後漢書·宦者傳序》也說:“南金、和寶、冰紈、霧縠之積,盈仞珍藏。”將“南金”與“和寶”(卞和之玉)相提並論,可見其貴重。到晉代的張載,其《擬四愁詩》之:“佳人遺我綠綺琴,何以贈之雙南金”,就膾炙人口了。“雙南”,正是金的另一種稱謂。據此,我們推斷,田生金更大的可能應該是:字雙南,號成叔。
  至此,我們不僅弄清了《按粵疏稿》和《柱下芻言》的版本源流,還知道了田氏的字、號、籍貫、中舉和成進士的時間,以及他的首任官職。同時,將其履歷起點從萬曆四十年(1612)向前推進到了萬曆十九年(1591),增加到三十五年。這三十五年,對田生金來說,可能就是他從青春到壯年的最寶貴年華。
  三、 方志及族譜資料
  最早的《麻城縣誌》編撰於康熙九年,卷六《選舉志》載:“(萬曆)甲辰會試,梅之煥,官庶起士、巡撫;田生金,太僕卿。”[7](卷6)《人才志》有田氏的傳記,但很簡略:
  田生金,號雙南,萬曆進士。治春秋,馳名。推官,擢御史,累升太僕卿,有節鉞聲望。以邑中雀角困林泉。官臺諫時,《復方孝孺友族家》一疏,人以為不愧科名云。[7](卷7)
  縣誌以“雙南”為田氏之號,是否準確,不必過早結論。田生金中進士後第一任職務,正是推官,吳亮嗣序裡的“果州”可補縣誌地域之闕。至其《復方孝孺友族家》一疏,當上奏于任南直隸御史巡按應天時,故《柱下芻言》和《按粵疏稿》均不載。唯“以邑中雀角困林泉”一語,頗耐人尋味,然具體情形今已無法得知了。不過,更奇怪的是,光緒八年編纂的《麻城縣誌》,對田生金的傳記,不僅沒有置入新設置的《名賢傳》,而且作了較大改動。這一改動的不尋常之處在於,不是更加詳細,而是更加疏略:
  田生金,弟生芝,萬曆間均進士。金歷官太僕卿,有節鉞聲望;芝曆官通政使。兄弟皆貴顯。芝初知密雲縣,餉運孔棘,縣解額豆繁苦,芝力行海運以便之。(舊志《田生金傳》頗與正史不合,改與生芝合《傳》。)[8](卷19)
  對田生金的介紹,只剩下“歷官太僕卿,有節鉞聲望”一句了。後面還要加上一個說明,聲稱舊志的傳記“頗與正史不合”,所以才改為與其弟田生芝合傳。這裡所說的“正史”是指官修的《明史》之類嗎?那麼,是哪些地方不合,需要這樣的修改呢?
  梅之煥與田生金是同科進士,在他的詩文集《梅中丞遺稿》中,有一篇與田氏有關的奇怪文章。這篇文章是田生金死後,梅為他寫的祭文——《祭雙南田年丈》。文章首先回顧了兩人“同窗、同榻、同榜、同門、同官、同調,呼吸關通,不止嚶鳴回應。自甲辰至辛酉,猶一日也”的友誼,然後“因諸生發難,並冒嫌疑”,接著辯解“嗾使胡為章、劉更延、劉更榮之挺險越奏”之事,甚至賭咒發誓,無語不用其極:
  冥府有所謂耀靈最勝真君者,世所稱五閻王也。殿前業鏡臺照人,無所不徹;各曹掌案,記載詳明。年丈試叩之,如弟實有嗾使等事,則請追其魂、攝其魄,打入拔舌泥犁獄。猶恐冥報人不得知,更請預加惡病磨苦,在床自吐自供,自說自斷。使有目共見,有耳共聞,咸惕然於陰毒奸險之報不爽,關係人心世道,豈淺鮮也!蓋世網猶可幸逃,天網誰能竟漏?若曰無鬼神,何以有生死?既已有鬼神,何得無顯報?白口咒縱可欺人,決不可欺鬼神;縱可欺鬼神,決不可欺年丈之自為鬼神。[9](卷7)
  這些話說得何等驚心動魄、刻骨銘心!祭文中“自甲辰至辛酉,猶一日也”一語,甲辰是萬曆三十二年(1604),正是二人同中進士之年;辛酉則是天啟元年(1621),或者二人的矛盾即起於這一年。至於矛盾的起因,筆者懷疑與明季黨爭有關。明季党爭開始于萬曆十年張居正去世之後,[4](卷229)
  《趙用賢傳》:“居正死之明年,用賢復故官,進右贊善。江東之、李植輩爭嚮之,物望皆屬焉……申時行、許國等忌之……黨論之興遂自此始。”到萬曆末,東林黨在宣、昆、齊、楚、浙五党的聯合攻擊下,接連失利。天啟初,一些東林黨成員陸續被起用,東林黨的首領趙南星升任吏部尚書,鄒元標、高攀龍先後任都禦史,由在野派變成在朝派。於是,東林黨利用京察的機會,盡力罷免各黨成員和稍有劣跡的官員,把東林黨人升至重要職位。因此,各黨成員和一些可能被罷免的官員只好聯合起來,並被迫投靠宦官魏忠賢而形成“閹黨”,以對抗東林黨的強大攻勢。梅之煥是東林黨人,陳鼎《東林列傳》卷20有傳。(文淵閣《四庫全書》,史部第458冊。)而楚黨正是以官應震、吳亮嗣、田生金三人為首,《歷代通鑒輯覽》卷112“萬曆39年條”:“言路又有齊、楚、浙三黨。齊則亓詩教(萊蕪人)、周永春(金鄉人),韓浚(淄川人)、張延登(鄒平人)為之魁,而燕人趙興邦(高邑人)輩附之。楚則官應震(黃岡人)、呉亮嗣、田生金(麻城人)為之魁,而蜀人田一甲(忠州人)、徐紹吉(保甯衛人)輩附之。浙則姚宗文(慈溪人)、劉廷元(平湖人)為之魁,而商周祚(稽人)、毛一鷺(遂安人)、過庭訓(平湖人)等附之,與賓尹、天埈聲勢相倚,並以攻東林、排異己為事。”(文淵閣《四庫全書》,史部第337冊。)當然就成為水火不容的政敵。關於梅之煥所說“胡為章、劉更延、劉更榮之挺險越奏”事,《崇禎長編》有記載:“(崇禎元年二月)乙巳,湖廣麻城縣生員胡為章等訐告鄉紳田生金、田弘慈等交結近侍,殺戮膠庠。下撫按核奏。”[10] 但此時已與“辛酉”年相隔七年之久,從“因諸生發難,並冒嫌疑”以至於“殺戮膠庠”,不僅曠日持久,而且還弄出人命案。這大約就是康熙《麻城縣誌》所謂的“以雀角困林泉”了。   清人徐鼒《小腆紀年附考》曰:“楚士大夫僕隸之盛甲天下,而麻城又甲于全楚,梅、劉、田、李諸右姓,家僮不下三四千人,雄張里閭間。”[11](卷2) 不過,田氏的勢力終不敵梅氏,光緒《麻城縣誌》對田生金傳記的刪削合併,估計與梅氏家族的強勢干預有關。
  看來田生金天啟五年(1625)告病回籍後,生活也不平靜。他甚至可能為此事受到過朝廷的處分。只是三年後處分就被取消,平反復職了。崇禎元年(1628)三月,有旨:“被斥各官准復原官,並補給應得誥命,遇缺即行銓補”。經吏部查覆核准人員中,就有田生金。[10](卷7) 不過,田生金好像從此並沒複出,或以厭倦了仕途,轉而以講學自娛了。清修《問津書院志·講學列傳》有他的傳:
  田生金,號雙南,麻城人。萬曆丙辰進士,由推官、御史累升太僕卿。有節鉞聲望,其《請復方孝孺友族》一疏,尤膾炙人口。林居日,嘗講學問津,至老不衰。[12](卷5)
  我們在麻城找到了六修《田氏族譜》,譜中除保留着梅之煥的《祭雙南田年丈》一文外,其“世系圖”中可以查到田生金較為準確的資料:
  八世 可東,字正甫,號季川。明累授大中大夫。生子四:生玉、生芝、生金、生蘭。
  九世 生玉,號君佩。誥授奉政大夫,陝西西安府同知。子二:巨集慮、巨集愚。
  生芝,字瑞陽。由萬曆庚子舉人會試丙辰進士,曆仕北直順天府固安縣知縣,調密雲縣知縣。行取吏部驗封司主事,轉考功司主事、兼文選司,坐升本司員外郎、兼稽勳司郎中。轉河南布政司右參政,兼河南大樑道。升南京光祿少卿,轉正卿。升南京通政使少卿,轉正卿。生子一,宏憲。
  生金 字雙南。明萬曆辛卯舉人,丙辰進士。初任四川順慶府推官,行取北道御史。轉外,廣東巡按、南京監察御史、太僕寺正卿。生於隆慶己巳年八月十七日亥時,卒於崇禎己卯年正月二十八日亥時。生子一:宏慈。
  生兰 字熏季。万历丙午举人,官户部主事。子七:宏忠、宏恕、宏思、嘉谷、戬谷、百谷、谷艺。
  [13](卷5)
  至此,田生金之生平大略,差可復原。他生於1569年,中舉時23歲,中進士時36歲。約46歲出按廣東,57歲時官至從三品。1639年去世,享年71歲。
  四、 餘緒
  關於田生金生平之著述,除《柱下芻言》和《按粵疏稿》兩種以外,還編有《徽州府賦役全書》一書,刊刻於明泰昌元年(1620)。書前有自序,言其成書旨趣曰:“不佞始至郡邑,加編之請,殆無虛日,詢之則云故事。歲一科派,隨意增減,即數金之費,亦必上其事於按部者,詞曰‘照例加編’。而按部者苦其煩數,不復轉檄道府,但云如例耳。此即墨綬之長,且不知九式為何物,聽其上下於奸胥,而窮鄉細民,何由喻之?嗟夫!地之所生有限,人之所入有窮,而公家之徵無藝。以有限有窮而供無藝之徵,又中飽而不可問,則父母斯民之謂何?不佞酌數歲之中,匯而核之。或寬議以防其詘,則科第等是也;或嚴汰以補其浮,則冗役等是也。至於核畝則、勻閏餘、酌公私、定官解、稽新故、標凡例,分合不爽,經緯有章。以至魚湖馬場、戚畹祿米之類,原非正供者,並附識之。仍定官徵,以免騷擾。”序中還談到,“往按東粵,首咨利病,多以《全書》湮沒為言,而司儲者難之。不佞毅然清釐,業有成。諸屬以瓊南一、二縣尚覺參差,而出疆已迫,姑留以俟後人。”可見其於民瘼之十分關注。該書不分卷,首載徽州府總數,然後依次分載所屬歙縣、休寧縣、婺源縣、祁門縣、黟縣、績溪六縣。詳記每縣戶口人丁數額、田地山塘面積及夏稅、秋糧、條編物料、徭費、本府支給、本縣支給、額外徵附後錢糧等項,末附各縣簡明科則。書藏臺灣國立中央圖書館,1970年,臺灣學生書局據以影印出版。
  《田氏族譜》中還有一篇唐光夔撰寫的《雙南先生〈春秋敬業〉序》,[13](卷1) 明末麻城科舉興隆,制舉業發達,尤以《春秋》著稱。馮夢龍《麟經指月》列參閱姓氏95人中,有50人为麻城籍(包括黃安,嘉靖42年以前屬麻城),其中就有田生金。[14](p4) 《麻城縣誌》稱田氏“治春秋馳名”[7](卷6) ,故其編寫《春秋敬業》一書,亦為情理中事。
  康熙《麻城縣誌》還有一則田生金父親的資料:“田可東,號季川。讀書,應童子試。卷與取,為胥作弊,割其卷面,易他名。或勸之發覺,不可,曰:‘安之而已。’英山富人,被巡方捕急。知可東與巡方者善,以千金浼往請釋。未至,而富人全家庾死,僅遺孤。可東潛以金還其孤。後四子,生玉、生芝、生蘭、生金,俱登進士籍。”[7](卷8)
  最後,就前面注脚中提到的2014年12月6日《汕頭日報》關於潮州明代唐伯元家廟田生金題寫“忠孝流芳”匾額的事,談一點看法。該報導說到唐伯元“萬曆19年典試湖廣,為秋闈主考官”,此或者是依據方志資料,或者是來自族譜記載,總之必有所本。那麼,萬曆十九年正是田生金鄉試中舉之年,故田生金正當“稱唐伯元為恩師”。而其“理學儒宗”坊“建于明萬曆45年”,又正是田氏巡按廣東時,極可能就是田生金為其所建。因此,報導中說唐氏家廟建于萬曆16年,純粹是要附會到唐任山東泰安縣令這個時間,再附會出一個“泰安儒生田生金”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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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清·徐鼒《小腆紀年附考》[M]. 北京:中華書局,1958.
  [12]清·王會釐續修《問津書院志》卷5[M]. 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1995,據光緒11年刻本影印.
  [13]六修《田氏族譜》[M]. 麻城田氏家族1985年刻印.
  [14]馮夢龍《馮夢龍全集》第17冊[M]. 南京:鳳凰出版社,2007.
  (责任编辑:马胜利)
  Abstract: Since Petitions to the Throne by Governor of Guangdong Province (including A Word of Censor) was looked up by scholars from library’s compost, many experts whom research local history of Guangdong, history of Macao, oversea transportation history, even history of Ming Dynasty have been paid close attention to these papers. But information about the author Tian Shengjin are missing. Someone surmised that the author was from Taihe, Shandong, and someone guessed the author was from Tianduo. The version information and publishing time of Petitions to the Throne by Governor of Guangdong Province haven’t been discussed deeply since lack of information. This paper extensively searches the related historical materials, trying to delineate the life of Tian from the scattered remaining data.
  Key words: Petitions to the Throne by Governor of Guangdong Province; Tian Shengjin; life s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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