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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今年,中央1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的出台,昭示着水利行业迎来了新的春天,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工程建设将进入前所未有的发展阶段。作为工程建设中的一方,监理的任务和责任将更重大。在此,笔者根据多年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验与实践,分析了当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完善对策。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化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指依法注册建立的社会监理单位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文件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建设监理的范围包括项目决策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和施工阶段监理。目前,我国通用的做法是在项目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对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投资、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当前监理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如监理单位自身服务水平不高、监理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偏低,项目法人授予监理的权力有限等,影响了工程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当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素质与监理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监理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复合型人才的素质,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但是目前监理市场上持证的人员大多是各地勘测设计、管理等单位的技术骨干,年富力强,正是在单位干事业的时候,难以到一线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同时,大批的工程建设又需要大量的监理人员,所以目前监理工作的现状是承担现场监理工作任务的绝大多数是聘用人员,普遍存在“离退休人员多,无证上岗多,不旁站的多”的问题。这些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未经过培训,有的还达不到监理员的基本要求。有些现场监理人员不了解设计技术要求,不懂监理职责,不知如何控制工程质量,要么什么都不说,要么只说 “按规范办”,有些甚至发出错误的监理通知。这样,就无法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监理的作用。还有个别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存在一定的吃、拿、卡、要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发展。
2、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偏低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的监理单位投标时承诺的监理机构人员充足,拟派现场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监理经验丰富,但中标签约后,基本不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一是总监问题,多数情况下会更换总监。实践证明,大多数更换的总监的综合素质与该岗位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有的监理单位让一个总监担任几个甚至更多项目的总监,难以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影响了项目的监理效果。有的总监不驻工地,只在上级部门来检查时来工地,不了解工程情况,缺少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现场监理工作及人员主要依靠总监来管理,总监工作不力,严重影响了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无自己的办公、检测设备。投标时承诺1个工区1个监理,实际几个工区只有1个监理,一般水利工程各工区相距较远,监理人员顾此失彼,很难监理到位。有的监理企业未能充分认识到旁站监理的重要性,为了节省开支,监理工程师一个月只去现场巡察几次,不能及时地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进行监控,现场记录不齐全、不真实,应付了事。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甚至返工。很多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吃住,用施工单位的办公设备,有些监理人员由于年龄的关系,不会用电脑,常常让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给自己打印资料,长此以往,关系“融洽”,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成了施工单位的“传话筒”,甚至帮着施工企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3、项目法人对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全面授权
部分项目法人没有把推行建设监理制提高到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高度来认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制度要求,有的仅委托监理单位质量控制权,对监理的工作支持配合不到位,使监理开展工作难度大,阻力大。有的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按自己的要求办事。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业主的干扰,使监理的“三控制”难以到位。监理工程师计量支付和质量否决权得不到很好的发挥,造成监理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不力,建设各方关系不顺畅。同时项目法人对监理不全面授权,也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对监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二、完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对策
1、加强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监理单位作为一个以技术咨询服务为主的企业,要想在市场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基本队伍。一方面要针对当前监理队伍的人员素质状况,加大对聘用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廉洁奉公,爱岗敬业。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求监理人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所监理项目的技术要求、规范、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在监理过程中,要能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各种因素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较好地协调各方关系。另一方面监理单位要积极地引进一些年富力强的监理人员充实到监理工作現场,致力于对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
(1)、要成立好项目监理部,选好总监,保证现场监理力量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后,要根据监理项目特点,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主要监理人员,保证现场监理力量。总监是项目监理部的龙头,选择的总监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广泛的知识面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执证上岗。监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的复杂性,认真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主要因素,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理工作。
(2)、要加强过程控制
监理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措施,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三控制”是过程控制的核心。质量控制首先要把好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关。其次要监督承包商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对重要工序或单元隐蔽工程,严格按规范做好质量联合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或单元工程,坚决予以返工处理。进度控制要协助发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的目标及“节点目标”,并根据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发包人调整。投资控制一是工程量必须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且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按标书工程清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进行计价支付。二是对于工程变更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增加投资的情况,监理人员要事先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征得业主同意后再按规定办理。
(3)要提高服务意识
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公正、公平、诚信、科学”的原则,合法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权益,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项目总监,要有超前监理的理念,要预计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技术难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解决办法。使承包商尽量不返工或少返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协调关系上要实事求是,互相尊重,以理服人。对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以求共同提高。监理公司还应为现场监理机构购置必要的办公、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提高企业竞争力。
3、项目法人要转变观念,推行“小业主,大监理”
监理工作离不开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理解和支持。项目法人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对监理工作的认识,要积极推行“小业主,大监理”,充分信任和依靠监理,授予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单位责任和权利的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技术密集、专业化管理的优势和作用,为工程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文本》加强对监理的管理,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使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结语
目前,建筑市场上监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监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占有自己的份额,监理单位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以期达到双赢。
关键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化
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是指依法注册建立的社会监理单位接受项目法人的委托和授权,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项目建设批准文件和监理合同以及其他合同文件对工程建设过程实施监督和管理。建设监理的范围包括项目决策阶段监理、设计阶段监理和施工阶段监理。目前,我国通用的做法是在项目施工阶段实施监理制。
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以来,对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提高工程质量、节约工程投资、缩短工程工期、确保工程安全、提高工程效益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当前监理工作中仍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如监理单位自身服务水平不高、监理企业内部管理水平偏低,项目法人授予监理的权力有限等,影响了工程监理作用的充分发挥。
一、当前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素质与监理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监理是一项高智能的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复合型人才的素质,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但是目前监理市场上持证的人员大多是各地勘测设计、管理等单位的技术骨干,年富力强,正是在单位干事业的时候,难以到一线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同时,大批的工程建设又需要大量的监理人员,所以目前监理工作的现状是承担现场监理工作任务的绝大多数是聘用人员,普遍存在“离退休人员多,无证上岗多,不旁站的多”的问题。这些人员年龄偏大,知识结构老化,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多未经过培训,有的还达不到监理员的基本要求。有些现场监理人员不了解设计技术要求,不懂监理职责,不知如何控制工程质量,要么什么都不说,要么只说 “按规范办”,有些甚至发出错误的监理通知。这样,就无法有效地开展监理工作,使监理工作形同虚设,不能真正发挥监理的作用。还有个别监理人员在工作中违反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存在一定的吃、拿、卡、要现象,一定程度上制约和影响了监理工作的发展。
2、监理单位管理水平偏低
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有的监理单位投标时承诺的监理机构人员充足,拟派现场的总监和监理工程师监理经验丰富,但中标签约后,基本不遵守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一是总监问题,多数情况下会更换总监。实践证明,大多数更换的总监的综合素质与该岗位的要求有较大差异。有的监理单位让一个总监担任几个甚至更多项目的总监,难以真正履行总监的职责,影响了项目的监理效果。有的总监不驻工地,只在上级部门来检查时来工地,不了解工程情况,缺少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现场监理工作及人员主要依靠总监来管理,总监工作不力,严重影响了现场监理工作的开展。
二是现场监理人员数量配备不足,无自己的办公、检测设备。投标时承诺1个工区1个监理,实际几个工区只有1个监理,一般水利工程各工区相距较远,监理人员顾此失彼,很难监理到位。有的监理企业未能充分认识到旁站监理的重要性,为了节省开支,监理工程师一个月只去现场巡察几次,不能及时地对关键部位、重要工序的施工进行监控,现场记录不齐全、不真实,应付了事。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设计标准,甚至返工。很多监理人员在施工单位吃住,用施工单位的办公设备,有些监理人员由于年龄的关系,不会用电脑,常常让施工企业的技术人员给自己打印资料,长此以往,关系“融洽”,不该签单的签单,应该核实的不去核实,成了施工单位的“传话筒”,甚至帮着施工企业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
3、项目法人对监理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认识不足,不能全面授权
部分项目法人没有把推行建设监理制提高到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高度来认识,有的认为是“迫不得已”,制度要求,有的仅委托监理单位质量控制权,对监理的工作支持配合不到位,使监理开展工作难度大,阻力大。有的认为监理人员是自己的雇员,必须为自己的利益着想,按自己的要求办事。有的对监理工作干预较多,有的不通过监理工程师直接给承包商下达指令,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正常的监理工作受到业主的干扰,使监理的“三控制”难以到位。监理工程师计量支付和质量否决权得不到很好的发挥,造成监理对施工承包合同管理不力,建设各方关系不顺畅。同时项目法人对监理不全面授权,也直接影响了施工企业对监理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二、完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的对策
1、加强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素质
监理单位作为一个以技术咨询服务为主的企业,要想在市场发展中立于不败之地,必须建立一支稳定的基本队伍。一方面要针对当前监理队伍的人员素质状况,加大对聘用人员的知识更新培训力度。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政治素质,加强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使监理人员廉洁奉公,爱岗敬业。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要求监理人员必须认真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所监理项目的技术要求、规范、施工工艺和质量保证措施等,在监理过程中,要能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组织协调和应变能力,能够因各种因素的不同而采取不同的组织、管理方法和领导方式,较好地协调各方关系。另一方面监理单位要积极地引进一些年富力强的监理人员充实到监理工作現场,致力于对监理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2、加强内部管理,提高企业竞争力
(1)、要成立好项目监理部,选好总监,保证现场监理力量
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后,要根据监理项目特点,选派具有相应资格的监理人员组成工程项目监理机构,明确总监理工程师,确定主要监理人员,保证现场监理力量。总监是项目监理部的龙头,选择的总监应该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深厚的专业技术功底,广泛的知识面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必须进驻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执证上岗。监理人员要充分认识到水利工程的复杂性,认真分析影响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的主要因素,编制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较强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理工作。
(2)、要加强过程控制
监理单位要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措施,保证监理工作质量。“三控制”是过程控制的核心。质量控制首先要把好用于工程建设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质量关。其次要监督承包商建立和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认真落实“三检制”,对重要工序或单元隐蔽工程,严格按规范做好质量联合检查工作。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序或单元工程,坚决予以返工处理。进度控制要协助发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确定进度控制的目标及“节点目标”,并根据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及时提请发包人调整。投资控制一是工程量必须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经监理工程师检验质量合格且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按标书工程清单中的支付分类单价进行计价支付。二是对于工程变更方面的问题,特别是涉及到增加投资的情况,监理人员要事先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征得业主同意后再按规定办理。
(3)要提高服务意识
监理工作属于服务行业,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摆正自己的位置。监理行为要控制在业主的授权范围内,要以合同为准则,坚持“公正、公平、诚信、科学”的原则,合法地维护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权益,真正起到工程施工现场重要管理者的作用,在合同管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特别是项目总监,要有超前监理的理念,要预计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技术难点,并提出相应的预防和解决办法。使承包商尽量不返工或少返工,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在协调关系上要实事求是,互相尊重,以理服人。对承包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和建议,要积极采纳,以求共同提高。监理公司还应为现场监理机构购置必要的办公、检测、试验设备,拓宽服务范围,提高企业竞争力。
3、项目法人要转变观念,推行“小业主,大监理”
监理工作离不开项目法人和承包商的理解和支持。项目法人必须转变观念,提高对监理工作的认识,要积极推行“小业主,大监理”,充分信任和依靠监理,授予监理单位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职责,保证监理单位责任和权利的统一,充分发挥监理单位的技术密集、专业化管理的优势和作用,为工程建设服务。项目法人要严格按照《监理合同文本》加强对监理的管理,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使水利工程监理工作真正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三、结语
目前,建筑市场上监理公司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监理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要想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占有自己的份额,监理单位必须大力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管理水平,更好地为工程建设服务,以期达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