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2年3月新近通过的刑诉法修正案对现行简易程序做了大幅修改,确立起了全新的刑事简易程序体系。新的刑事简易程序更好地平衡了诉讼经济、效率与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关系,但仍然具有程序模式单一、适用阶段和简化力度有限、被告人权利保障不足、相关配套缺失等不足与遗憾。本文立足于刑事简易程序的正当性基础,试从诉讼经济与效率之追求和正当审判程序与被告人权利保障两方面对此次刑事简易程序改革加以述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