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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区居民参与影响因素分析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80份,回收150份,对150份问卷内容进行归纳整理,结合文章研究主题,将社区居民参与影响因素分成4个维度进行研究,分别为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奖励,综合探析其对社区居民参与的影响。
在本次调查150人之中,90男性,60名女性,其中20-30岁人群20人,30-40岁30人,40-50岁60人,50岁以上30人,20岁以下10人。
无业人群多集中在50岁以上以及20岁以下,少部分其他年龄段个体,合计55人,其中退休人数为22人,自由职业者21人,上班族35人,其他职业39人。150 名调查者,初中及以下人数5人,高中20人,大专60人,大学及以上65人。未婚人数50人,已婚60人,离异28人,丧偶12人。身体健康人数107人,一般34人,较差9人。目前主要收入来源,25人依靠退休金,6人依靠子女赡养,16人依靠低保金,12人其他,91人依靠工资。
(一)活动内容
在关于活动内容的调查之中显示,30名被调查者主要娱乐方式为看电视,70人为玩手机,7人为旅游,24人为打牌,还有11人没有娱乐方式,8人为其他娱乐方式。通过该调查能够看出,目前社区居民娱乐活动形式单一,年轻人主要依靠玩手机娱乐,年龄较大人群,身体、经济较好部分的喜欢旅游,占比极少,更多娱乐方式为看电视、打牌,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群没有娱乐方式。同时在调研之中显示,140名居民,90%以上的群体愿意参加社区组织活动,并且对社区活动内容都有自己的见解,年龄较大人群更加趋向于文体活动,中年工作人群,趋向于知识讲座,身体健康情况较差人群趋向于健康检查,收入较低人群倾向于技能培训。
通过上述调查能够看出活动内容对于社区居民参与组织活动有直观影响,不同身体、经济、年龄段居民对活动内容都有不同要求。
(二)活动时间
在活动时间调查之中,年龄、职业差别成为主要影响因素,年长人群,喜欢在周一至周五白天参与活动,有固定工作人群习惯在周末白天以及晚上参与活动,自由职业者以及年轻人更喜欢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参与活动。
通过该组数据调查,能够看出活动时间对居民参与程度也有直观影响。因为社区内部居民实际生活方式、结构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所以时间使用方式以及观点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大家都期望社区活动能够在自己空闲时间举办,无论是知识培训还是休闲娱乐,都能够与平时忙碌时间分开,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三)活动地点
在13题调研之中,结果显示,43%的人群希望在社区室内举办活动,多为年长人群以及自由职业者,35%期望在室外广场举办,多为年幼人群以及上班族,只有个别人对社区活动举办地点无要求,或者期望在公园等特殊要求。
活动地点对居民参与影响重大,除了极个别人群,90%的调查者对地点都有要求。这与居民日常生活习惯有关,每个人都期望社区活动举办地点能够在让自己感受到愉悦、放松的环境下进行,年长人群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习惯室内活动,所以也更加倾向于室内举办活动。而年幼人群活泼好动,上班族更厌倦两点一线的生活,所以更期望能够将活动举办地点放在户外。
(四)活动奖励
奖励是社区活动吸引居民的重要指标,不同年龄段、经济条件的居民对奖励有不同需求,依靠低保以及子女赡养的人群,和年龄段较低的人群更加倾向于物质奖励,反之年龄较大,收入有保障的人群更将倾向于精神奖励,还有一小部分人,在活动之中,更重视参与,重视活动带来的良好感受。
二、促进社区组织活动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基于上述问卷分析,对推进社区组织活动发展,文章提出以下合理化建议:
(一)社区自组织的自治
在社区相关理论中,基于社区自组织看待城市社区中存在的相关组织,大致有两类,一是社区自组织,即社区内部自然行程,成员通过协调发展和合作信任共同处理社区内部事务所建成的组织,例如,社区兴趣小组、社区中介组织等。另一种是“被组织”,与自组织恰恰相反,是在外部强制性条件的影响和指令下,建设而成,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机构、社区党团组织等。这些组织是在强制的指令下形成的,没有自发性和自主性,在外界作用力的推动下,实现社区组织的发展目标。
但是对社区居民而言,两种组织都在社区治理中具有主体地位,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事實上,中国有关居委会组织法中提出,政府部门必须要做到对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充分尊重。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经济自治、文化自治和社会自治方面表现出尊重和认同的态度,并加强引导,而不是全面干预。
(二)社区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在社区居民自治的背景下,虽然政府部门对社区不能实现绝对控制,但因其具有一定引导地位和作用,所以在居民自治过程中,政府理应加强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间的沟通。另外,在社区工作的公共事务当中,一旦涉及到社区治安管理、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等问题,单纯依靠社区居民自治是很难实现的,所以政府必须在此时体现出其重要的引导性作用。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协助社区居民共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从而让居民在具有特殊性质的住宅社区同样可以找到归属感和安全感。由于住宅的人口流动量较大,所以社区组织必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实现对社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以此来提高社区治理的安全性。除此之外,通过社区自治很难实现对社区内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应急能力的培养,提供应急工具,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提高社区居民组织对紧急事务的处理能力。
结 论
社区活动发展是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丰富居民课余生活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保障。文章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结合问卷调查结果,通过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奖励以及活动地点四个维度分析其影响因素,并且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意见,期望通过文章的研究能够帮助政府更好推进社区活动组织。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
本次调研共发放问卷180份,回收150份,对150份问卷内容进行归纳整理,结合文章研究主题,将社区居民参与影响因素分成4个维度进行研究,分别为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奖励,综合探析其对社区居民参与的影响。
在本次调查150人之中,90男性,60名女性,其中20-30岁人群20人,30-40岁30人,40-50岁60人,50岁以上30人,20岁以下10人。
无业人群多集中在50岁以上以及20岁以下,少部分其他年龄段个体,合计55人,其中退休人数为22人,自由职业者21人,上班族35人,其他职业39人。150 名调查者,初中及以下人数5人,高中20人,大专60人,大学及以上65人。未婚人数50人,已婚60人,离异28人,丧偶12人。身体健康人数107人,一般34人,较差9人。目前主要收入来源,25人依靠退休金,6人依靠子女赡养,16人依靠低保金,12人其他,91人依靠工资。
(一)活动内容
在关于活动内容的调查之中显示,30名被调查者主要娱乐方式为看电视,70人为玩手机,7人为旅游,24人为打牌,还有11人没有娱乐方式,8人为其他娱乐方式。通过该调查能够看出,目前社区居民娱乐活动形式单一,年轻人主要依靠玩手机娱乐,年龄较大人群,身体、经济较好部分的喜欢旅游,占比极少,更多娱乐方式为看电视、打牌,还有很大一部分人群没有娱乐方式。同时在调研之中显示,140名居民,90%以上的群体愿意参加社区组织活动,并且对社区活动内容都有自己的见解,年龄较大人群更加趋向于文体活动,中年工作人群,趋向于知识讲座,身体健康情况较差人群趋向于健康检查,收入较低人群倾向于技能培训。
通过上述调查能够看出活动内容对于社区居民参与组织活动有直观影响,不同身体、经济、年龄段居民对活动内容都有不同要求。
(二)活动时间
在活动时间调查之中,年龄、职业差别成为主要影响因素,年长人群,喜欢在周一至周五白天参与活动,有固定工作人群习惯在周末白天以及晚上参与活动,自由职业者以及年轻人更喜欢在周一至周五晚上参与活动。
通过该组数据调查,能够看出活动时间对居民参与程度也有直观影响。因为社区内部居民实际生活方式、结构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所以时间使用方式以及观点之间也存在明显差异,大家都期望社区活动能够在自己空闲时间举办,无论是知识培训还是休闲娱乐,都能够与平时忙碌时间分开,有更多的选择空间。
(三)活动地点
在13题调研之中,结果显示,43%的人群希望在社区室内举办活动,多为年长人群以及自由职业者,35%期望在室外广场举办,多为年幼人群以及上班族,只有个别人对社区活动举办地点无要求,或者期望在公园等特殊要求。
活动地点对居民参与影响重大,除了极个别人群,90%的调查者对地点都有要求。这与居民日常生活习惯有关,每个人都期望社区活动举办地点能够在让自己感受到愉悦、放松的环境下进行,年长人群以及自由职业者等习惯室内活动,所以也更加倾向于室内举办活动。而年幼人群活泼好动,上班族更厌倦两点一线的生活,所以更期望能够将活动举办地点放在户外。
(四)活动奖励
奖励是社区活动吸引居民的重要指标,不同年龄段、经济条件的居民对奖励有不同需求,依靠低保以及子女赡养的人群,和年龄段较低的人群更加倾向于物质奖励,反之年龄较大,收入有保障的人群更将倾向于精神奖励,还有一小部分人,在活动之中,更重视参与,重视活动带来的良好感受。
二、促进社区组织活动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基于上述问卷分析,对推进社区组织活动发展,文章提出以下合理化建议:
(一)社区自组织的自治
在社区相关理论中,基于社区自组织看待城市社区中存在的相关组织,大致有两类,一是社区自组织,即社区内部自然行程,成员通过协调发展和合作信任共同处理社区内部事务所建成的组织,例如,社区兴趣小组、社区中介组织等。另一种是“被组织”,与自组织恰恰相反,是在外部强制性条件的影响和指令下,建设而成,包括政府职能部门相关机构、社区党团组织等。这些组织是在强制的指令下形成的,没有自发性和自主性,在外界作用力的推动下,实现社区组织的发展目标。
但是对社区居民而言,两种组织都在社区治理中具有主体地位,是社区治理的主体。事實上,中国有关居委会组织法中提出,政府部门必须要做到对社区居民自治权利的充分尊重。这就要求政府部门在社区居民的民主自治、经济自治、文化自治和社会自治方面表现出尊重和认同的态度,并加强引导,而不是全面干预。
(二)社区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
在社区居民自治的背景下,虽然政府部门对社区不能实现绝对控制,但因其具有一定引导地位和作用,所以在居民自治过程中,政府理应加强与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间的沟通。另外,在社区工作的公共事务当中,一旦涉及到社区治安管理、社区公共设施管理等问题,单纯依靠社区居民自治是很难实现的,所以政府必须在此时体现出其重要的引导性作用。与此同时,政府部门还要协助社区居民共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为居民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从而让居民在具有特殊性质的住宅社区同样可以找到归属感和安全感。由于住宅的人口流动量较大,所以社区组织必须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实现对社区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以此来提高社区治理的安全性。除此之外,通过社区自治很难实现对社区内部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这就要求政府部门要加强对社区居民应急能力的培养,提供应急工具,从而在真正意义上提高社区居民组织对紧急事务的处理能力。
结 论
社区活动发展是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丰富居民课余生活的有效措施,同时也是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必要性保障。文章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结合问卷调查结果,通过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奖励以及活动地点四个维度分析其影响因素,并且提出针对性的改善意见,期望通过文章的研究能够帮助政府更好推进社区活动组织。
(作者单位:沈阳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