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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和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和县辖区内某预制厂对防洪安全以及长江河道和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经过调查了解,该预制厂于2012年建造,主要预制生产水泥成品连锁块,为长江航道整治工程服务,占地土地约800亩。该厂生产经营中造成长江沿岸土地大面积硬化、植被遭受破坏,对长江沿岸周边环境保护造成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