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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实行分税制以来,山西省高平市的地税收入保持了大幅度增长的势态,有力保障了地方财政的平衡,为高平经济的发展作出了一定贡献。1998年各项地方税收总计完成4542万元(包括工商税、农四税、不包括国有企业所得税),比1994年的2259万元增长一倍,年均增长24%,其中:地方工商税收完成3942万元,比1994年的1802万元增长119%,年平均增长21.62%,这两项指标分别高于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年均增长率8.2%个百分点和5.5个百分点。针对这种现象,笔者试作一些分析提出若干建设性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