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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湖北乃音乐文物大省,近期出土的音乐文物亦不乏有价值者.根据音乐考古教学计划,1995年10月至11月,作者赴河南郑州、安阳、洛阳、南阳及湖北随州、宜昌、荆州等地文博考古部门,对贾湖舞阳骨笛、新郑春秋编钟等音乐文物及有关器物的考古学文化环境进行考察,并结合自己的认识,开展了初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