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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03--2005年随机选择陕南农村地区24户家庭,在改炉改灶干预措施实施前、后对室内空气中SO2、PM4、PM10浓度进行监测。按照GB/T18883—2002《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日本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对结果进行评价。改炉改灶干预实施前、后,空气中SO2浓度中位数分别为2.14和0.240mg/m^3,超标率由76.7%(66/86)下降至36.0%(31/86);PM4浓度中位数分别为0.24和0.083mg/m^3,超标率由80.9%(72/89)下降至25.8%(23/89);PM10浓度中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