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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决策,国家民委于1999年倡议发起"兴边富民行动"。2000年国家确定新疆霍城县、乌恰县为全国"兴边富民行动"的试点县,2008年国家将新疆32个边境县(市)全部确定为"兴边富民行动"重点县,纳入扶贫范围。十年来,新疆实施"兴边富民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针对新疆边境地区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进一步实施"兴边富民行动"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