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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村民自治下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性质,政府与村民自治组织的关系,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的“两个转变”。主要结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首先不是村务,而是政务;计划生育工作不应简单套用村民自治,而应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根本解决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条件问题;引入村民自治的理念,加快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的“两个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