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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十几年的金融改革,国务院在1992年11月召开的“加快第三产业发展工作会议”上提出:建立以中央银行为领导,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这一表述经历了一系列的演变,核心是孰为主体。长期以来,一直提以“专业银行为主体”,九十年代初,治理整顿后期,又提出以“国家银行为主体”,整个思路一直是以垂直控制的、中央系列的国家银行为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