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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整理大型文献纪录片《平山记忆》资料过程中,我发现中央档案馆珍藏的平山籍著名共产党人王昭于1947年10月写给冀晋区党委、建屏县委及天井村农民的两封书信,信的字里行间流露着共产党人舍小家为大家,秉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高尚情怀。
10月14日王昭在给建屏县委及天井村农民的信中写道:
建屏县委并转天井村农民:
现在党的政策决定平分土地,我相信你们一定都非常拥护的,此政策实行后可以彻底解除封建枷锁,大量发展农村生产,将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这对于打败卖国贼蒋介石的战争将起决定作用,并使中国革命大大向前推进一步,这是大家一致的希望,是我参加党参加革命斗争的一个目的。请在平分土地时,接受我的两点要求:
一、处理我家土地财产时,丝毫不要顾及我的关系,放手消灭一切封建剥削,如有我的亲戚、家属、“朋友”假借名义破坏土地改革者,一概给予无情揭发打击。
二、我村土地少,为满足农民土地要求,不要给我分地,事实上我也不需要土地。
我们在前方为坚决打蒋贼,保卫土地改革,以前方军事胜利,庆祝你们土地改革胜利,并望你们以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支援前线的任务。让我们共同努力将封建余孽送到坟墓中去。
敬礼
王 昭
10月14日
10月17日王昭在给冀晋区党委的信中这样写道:
冀晋区党委:
我是小地主下降的富农,我家战前剥削雇农劳力及佃农少额地租,同时欠大地主债务,大地主以高利剥削我家,抗战后,我家卖了些地还了债,地虽少了,却经营了药铺等生意,过的较前富裕了,为了彻底贯彻土改满足农民要求,及整理该村支部,对我家及我村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家是我村富裕之户,我又是党相当负责同志,过去土改时,曾三次劝家庭将土地拿出来给农民,第一次我当面劝我父亲,今年三月又给他写过一信,二次复查前又经李谨亭、韩一均同志动员过。他曾答应并拿出一部分土地,但还不彻底。我虽将我对家庭财产所有权分给我与离婚之杨秀文,但为减去农民考虑我与家庭关系特写一信声明。
二、我们王家始终是该村农民的统治者,抗战前发展党员时,只王洗(即王雨时)、王廷焕(即王维新)和我,后王洗因消极被停止党籍,始终因阶级性的关系不发展王姓者入党,抗战过程中我们离开村庄,在党大量发展中吸收了许多王家地主富农党员,并且有些是反对过党的分子,慢慢夺取了党的领导权,故一切党的政策不能彻底贯彻,如前任村长据说现在任不脱离生产小区助理员,土改决议传达时帮他姐姐家卖地。又如对抗战前因参加分粮田斗争牺牲之烈属付三妮假造与某女人通奸吃醋有放火嫌疑之借口,逼迫送去当了兵残废退伍(现任村武委会主任)等。当时王姓在村中如上昙暗,但因道听途说,再加认识不够,亦未深追解决。我觉到该村王姓统治不打倒,并树立其他贫雇农掌权,土改整党是很难实现的。王姓党思想未打破,不能担任领导职责。
以上问题虽只关系一个村庄,特请考虑,如有必要,(请)将我给我村农民的公开信在群众中宣读,并将这一封信转建屏县委参考。
布礼
王 昭
10月17日
王昭(1917-1970),化名张名权、张若冰。河北平山县(1958年由建屏县与平山县合并而成)天井村人。出身农民家庭(小地主下降的富农),1931年参加读书会,受到革命启蒙教育,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夏,王昭高小毕业后回到家乡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员,扩大组织,建立天井村党支部和穷人会,张贴“打土豪,分田地”的标语。1935年到县简易工厂做工,建立校党支部,成立“青年文艺研究社”,传播党的主张。1935年和栗再温等一起组织了贫苦农民分木盘村地主粮食的斗争。农会会员带头参军,扩军1500人,编为三五九旅七一八团(即有名的平山团),开赴抗日前线。接着又为一一五师扩军1700人。平山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减租减息,建立民主政权,组织群众武装,平山成为晋察冀边区的模范县。1939年10月起,王昭先后任四分区地委副书记、书记,冀晋区党委副书记,冀晋区军区副政委。1945年8月,王昭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兼市长,负责石家庄市对日受降工作。
1947年10月14日,时任冀中军区第二兵团第四纵队政治委员的王昭,在写给建屏县委及本村农民的信中体现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情怀。首先,在人情上,王昭在信中表明,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决不做亲戚、家属、“朋友”的保护伞,凡破坏土地改革者一概给予无情揭发打击。他鼓励家乡的父母官不要顾忌自己的情面,放手消灭一切封建剥削。在这一点上王昭真正做到了“打铁要靠自身硬”。其次,在个人利益面前,王昭将土地改革法规定允许的自己应分的土地舍弃,“为满足农民土地要求,不要给我分地”。利归百姓,利归天下,这充分体现了王昭这位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怀。
1947年10月17日,王昭在写给冀晋区党委的信中明确指出,为彻底贯彻土改,满足农民要求,整顿该村支部,“对我家及我村提出以下意见”:第一,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上,作为共产党人,自己放弃对自己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做“无产者”,明确表示,作为天井村富裕之户,自己又是党的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要首先起来革自己剥削阶级家庭的命,三劝父亲将土地拿出来分给农民;其次是革个人的命,将属于自己的家庭财产所有权分给离婚的前妻杨秀文。第二,在家族问题上,建议破除自己所属的王氏家族在乡村的统治。明确提出,天井村王姓统治不打倒,并树立其他贫雇农掌权,土改整党是很难实现的。希望地方党组织严格要求自己家族的党员、革命者,“王姓党思想未打破,不能担任领导职责”。
1949年1月,各野战军整编后,王昭任六十四军政委,在解放太原、银川、平凉、兰州等战役中,六十四军立下卓著战功。同年9月,王昭作为解放军代表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月1日,参加开国大典,受到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接见。1950年10月,六十四军开赴抗美援朝战场,王昭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和二级独立自由勋章。1953年3月,王昭奉命回国,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后任公安部副部长。1961年春,王昭任青海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恶毒诬陷王昭。1970年2月12日,王昭含冤离开人世。粉碎“四人帮”后,王昭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公墓。(编辑 王 雪)
(作者是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兼教育部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
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教授)
10月14日王昭在给建屏县委及天井村农民的信中写道:
建屏县委并转天井村农民:
现在党的政策决定平分土地,我相信你们一定都非常拥护的,此政策实行后可以彻底解除封建枷锁,大量发展农村生产,将使农村面貌焕然一新,这对于打败卖国贼蒋介石的战争将起决定作用,并使中国革命大大向前推进一步,这是大家一致的希望,是我参加党参加革命斗争的一个目的。请在平分土地时,接受我的两点要求:
一、处理我家土地财产时,丝毫不要顾及我的关系,放手消灭一切封建剥削,如有我的亲戚、家属、“朋友”假借名义破坏土地改革者,一概给予无情揭发打击。
二、我村土地少,为满足农民土地要求,不要给我分地,事实上我也不需要土地。
我们在前方为坚决打蒋贼,保卫土地改革,以前方军事胜利,庆祝你们土地改革胜利,并望你们以土地改革的胜利,完成支援前线的任务。让我们共同努力将封建余孽送到坟墓中去。
敬礼
王 昭
10月14日
10月17日王昭在给冀晋区党委的信中这样写道:
冀晋区党委:
我是小地主下降的富农,我家战前剥削雇农劳力及佃农少额地租,同时欠大地主债务,大地主以高利剥削我家,抗战后,我家卖了些地还了债,地虽少了,却经营了药铺等生意,过的较前富裕了,为了彻底贯彻土改满足农民要求,及整理该村支部,对我家及我村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家是我村富裕之户,我又是党相当负责同志,过去土改时,曾三次劝家庭将土地拿出来给农民,第一次我当面劝我父亲,今年三月又给他写过一信,二次复查前又经李谨亭、韩一均同志动员过。他曾答应并拿出一部分土地,但还不彻底。我虽将我对家庭财产所有权分给我与离婚之杨秀文,但为减去农民考虑我与家庭关系特写一信声明。
二、我们王家始终是该村农民的统治者,抗战前发展党员时,只王洗(即王雨时)、王廷焕(即王维新)和我,后王洗因消极被停止党籍,始终因阶级性的关系不发展王姓者入党,抗战过程中我们离开村庄,在党大量发展中吸收了许多王家地主富农党员,并且有些是反对过党的分子,慢慢夺取了党的领导权,故一切党的政策不能彻底贯彻,如前任村长据说现在任不脱离生产小区助理员,土改决议传达时帮他姐姐家卖地。又如对抗战前因参加分粮田斗争牺牲之烈属付三妮假造与某女人通奸吃醋有放火嫌疑之借口,逼迫送去当了兵残废退伍(现任村武委会主任)等。当时王姓在村中如上昙暗,但因道听途说,再加认识不够,亦未深追解决。我觉到该村王姓统治不打倒,并树立其他贫雇农掌权,土改整党是很难实现的。王姓党思想未打破,不能担任领导职责。
以上问题虽只关系一个村庄,特请考虑,如有必要,(请)将我给我村农民的公开信在群众中宣读,并将这一封信转建屏县委参考。
布礼
王 昭
10月17日
王昭(1917-1970),化名张名权、张若冰。河北平山县(1958年由建屏县与平山县合并而成)天井村人。出身农民家庭(小地主下降的富农),1931年参加读书会,受到革命启蒙教育,193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3年夏,王昭高小毕业后回到家乡开展革命活动,发展党员,扩大组织,建立天井村党支部和穷人会,张贴“打土豪,分田地”的标语。1935年到县简易工厂做工,建立校党支部,成立“青年文艺研究社”,传播党的主张。1935年和栗再温等一起组织了贫苦农民分木盘村地主粮食的斗争。农会会员带头参军,扩军1500人,编为三五九旅七一八团(即有名的平山团),开赴抗日前线。接着又为一一五师扩军1700人。平山县委领导全县人民减租减息,建立民主政权,组织群众武装,平山成为晋察冀边区的模范县。1939年10月起,王昭先后任四分区地委副书记、书记,冀晋区党委副书记,冀晋区军区副政委。1945年8月,王昭任石家庄市委书记兼市长,负责石家庄市对日受降工作。
1947年10月14日,时任冀中军区第二兵团第四纵队政治委员的王昭,在写给建屏县委及本村农民的信中体现出共产党的领导干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人民利益至上的思想情怀。首先,在人情上,王昭在信中表明,共产党的领导干部决不做亲戚、家属、“朋友”的保护伞,凡破坏土地改革者一概给予无情揭发打击。他鼓励家乡的父母官不要顾忌自己的情面,放手消灭一切封建剥削。在这一点上王昭真正做到了“打铁要靠自身硬”。其次,在个人利益面前,王昭将土地改革法规定允许的自己应分的土地舍弃,“为满足农民土地要求,不要给我分地”。利归百姓,利归天下,这充分体现了王昭这位共产党的领导干部的高尚情怀。
1947年10月17日,王昭在写给冀晋区党委的信中明确指出,为彻底贯彻土改,满足农民要求,整顿该村支部,“对我家及我村提出以下意见”:第一,在个人与家庭的关系上,作为共产党人,自己放弃对自己家庭财产的所有权,做“无产者”,明确表示,作为天井村富裕之户,自己又是党的相当级别的领导干部,要首先起来革自己剥削阶级家庭的命,三劝父亲将土地拿出来分给农民;其次是革个人的命,将属于自己的家庭财产所有权分给离婚的前妻杨秀文。第二,在家族问题上,建议破除自己所属的王氏家族在乡村的统治。明确提出,天井村王姓统治不打倒,并树立其他贫雇农掌权,土改整党是很难实现的。希望地方党组织严格要求自己家族的党员、革命者,“王姓党思想未打破,不能担任领导职责”。
1949年1月,各野战军整编后,王昭任六十四军政委,在解放太原、银川、平凉、兰州等战役中,六十四军立下卓著战功。同年9月,王昭作为解放军代表出席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10月1日,参加开国大典,受到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接见。1950年10月,六十四军开赴抗美援朝战场,王昭荣获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一级国旗勋章和二级独立自由勋章。1953年3月,王昭奉命回国,任公安部政治部主任,后任公安部副部长。1961年春,王昭任青海省委第二书记、省长。“文化大革命”中,“四人帮”恶毒诬陷王昭。1970年2月12日,王昭含冤离开人世。粉碎“四人帮”后,王昭的冤案得以平反昭雪,骨灰安放在北京八宝山公墓。(编辑 王 雪)
(作者是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
兼教育部河北师范大学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
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