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因地方院校的发展定位、环境法课程的自身特点、我国环境司法实践状况等多种因素影响,造成当前地方院校环境法教学效果差强人意。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了解学生的学习心态,教学设计必须符合学生的学习需求、就业需求;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尝试多样化的教学手段,适当调整环境法课程教学内容,以紧密联系学生的实际需求和地方院校的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