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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快速发展,我国对于机关单位公职人员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开始格外重视。检察机关是我国重要的职能部门,对于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开展有着及其重要的作用,因此要想保证国家能对腐败问题更加有效的治理,那么就一定要重视起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建立。本文主要对新时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建立进行了分析,希望为检察机关的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一些有益的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检查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4.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077-02
作者简介:付晓(1988-),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员。
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当中包含了预防腐败可能涉及的国家政策、司法和行政等多个方面。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来看预防职务犯罪,当中组委重要的就是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下面将对新时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
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发展现状
我国当前阶段在检察机关已经在工作当中形成了相应的职务犯罪惩罚和管理机制,同时也逐渐的将职务犯罪的预防看做了工作开展当中的重点部分,这种现象的出现代表着我国近年来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已经得到了进步并且在不断的趋于完善化[1]。我国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管理工作开展当中可以说是一直不断前进的,最初阶段只是通过治理和惩罚的措施来进行管理,而在后期工作当中已经逐渐的确立了预防的重要性。并且在当前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已经普遍的得到了实施,基本上已经包含了检察机关的所有部门。
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重要价值
(一)有利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发挥
一直以来在检察机关当中有着“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预防观念。要想建立起职务犯罪预防机制,需要紧密的与惩防机制之间相结合,一方面能促使以前那种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得到改善,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检察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在职务犯罪的问题上,我们需要更加清晰的认识到打击和预防二者之间的关系,打击所看重的是问题已经发生以后的措施,而预防则是在事情发生之前所采取的策略,在于遏制问题的发生。通过预防机制的建立能对一些将要发生职务犯罪问题的现象加以遏制,这对于犯罪的情况缓解来说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同时这些信息也更加有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给检察机关提供更加可靠的资料和线索,促使案件能快速的侦破,减少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国家影响和社会影响。因此可以说检查机关所实施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对于检查机关的工作职能发挥来说是具有重要价值的。
(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职务犯罪是一种以权力为根本的犯罪行为,这种权利的利用与社会的发展转型期以及国家的干预措施不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关系。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阶段,在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上都有着一定的不足问题,导致公职人员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约束[2]。因此,检察机关通过职务犯罪的預防機制来积极的找到相关的信息,对当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能够有效的防止犯罪现象发生。并且通过相应的预防机制建立也能避免执法人员走向犯罪的道路,能时刻的提醒他们在工作中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对于职务职权的行使科学性和规范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也能减少社会矛盾问题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有利于国际义务的履行
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投票批准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成员。在公约当中对于预防腐败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我国现阶段的反腐措施与国际上的措施相比较仍然有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预防性的措施上,体现的不够全面。我国的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律监督当中的重要一环,职务犯罪的预防则是其工作职能之一。通过相应的预防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我国履行相关的国际条约,是促使我国在国际上不断前进和发展的重要内容[3]。
三、新时期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完善措施
(一)积极完善相关法律
为了能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在管理工作的开展当中首先应当考虑到的就是要对现有的预防体系和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要建立起全面化的法律体系,才能促使日常的预防工作开展有法可依。同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也能促使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中为工作的流程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保障。此外,职务犯罪的预防管理工作内容方面也需要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条约来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确定。
(二)建立起预防管理体系
我国现阶段在检察机关当中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但在实际的工作开展当中仍然会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例如职责管理的职能不够明确等。因此,在现阶段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划分管理工作当中的具体内容,并建立起针对性较强的预防监督管理体系,例如对公职人员的纪律检查和从财务审计监督等等[4]。要保证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能具体到预防管理的内容和流程等细节上,促使预防管理工作的开展能顺利进行。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
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制度制约对于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他认为制度好能干让坏人不能肆意妄行,而制度不好则能让好人无法进行好事。近年来我国对于职务犯罪的制度建立开始逐渐的加以重视,希望通过合理的制度限制来对职务犯罪起到监督和管理的效果,以便于能促使我国社会更加和谐健康的发展。现阶段在建立监督机制的过程中需要从阳光体制入手。“阳光体制”主要指的是信息的对外开放化,让社会公民能直接的参与到监督管理当中去,这样一来才能让监督机制进一步的得到落实[5]。这种透明化的制度建立能将工作当中的各种程序和章程直接的公之于众,主动的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是构建有效监督体系当中的重要一环。
其次应当保证监督机关的独立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是预防腐败,保持倡廉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国当前阶段就急需一个地位高,并且权利高度独立的监督机制,只有监督机制是完全独立的才能促使监督工作能更加高效、高质量的得到运行和落实。此外,当前阶段需要制定出相应的社会监督保障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能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良好的预防性作用。社会监督当中包含了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大众监督,二是新闻媒体的监督[6]。当然这两种形式的监督都是成本最低并且十分有效的手段。我国近年来在媒体监督上已经开始逐渐的崭露头角,但整体上仍然不够完善,对此还需要不断的进行完善,以便于其能适应适合的发展条件和需求。这方面的工作开展还需要不断的强化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工作,强化公众的监督意识,充分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使其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当中去,从而促使社会监督工作能起到更大的作用,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在这样的社会发展背景下职务犯罪现象也开始频繁的发生。为了能杜绝这样的问题发生,在当前阶段我国一定要重视起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开展。要不断的从工作中总结经验,同时也要积极的借鉴于其他的国家优秀的预防措施,从预防入手来根本性的减少职务犯罪现象发生。这对于改进我国的检察机关工作方式,促使预防工作机制发挥出最大效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也对我国的和谐社会建立和法治社会的逐步完善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张兰君,蒋宇.新时期下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之我见[J].大庆社会科学,2017(02):174-188.
[2]李粤贵,韩利.检察机关举报线索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基于实施效果评估[J].中国检察官,2017(11):87-96.
[3]向泽选.控辩对抗的审前模式——兼论检察机关如何因应“以审判为中心”[J].中国检察官,2017(11):214-126.
[4]闫伟.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能动作用[J].中国检察官,2017(11):64-69.
[5]吴建雄,王力.“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法治内涵与实践路径[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88-94.
[6]刘吉如,魏建文.受贿罪行为方式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325-356.
关键词:新时期;检查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
中图分类号:D924.3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29-0077-02
作者简介:付晓(1988-),硕士研究生,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检察院,检察员。
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当中包含了预防腐败可能涉及的国家政策、司法和行政等多个方面。从检察机关的角度来看预防职务犯罪,当中组委重要的就是预防工作机制的建立。下面将对新时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进行详细的讨论和分析。
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发展现状
我国当前阶段在检察机关已经在工作当中形成了相应的职务犯罪惩罚和管理机制,同时也逐渐的将职务犯罪的预防看做了工作开展当中的重点部分,这种现象的出现代表着我国近年来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已经得到了进步并且在不断的趋于完善化[1]。我国对于职务犯罪的预防管理工作开展当中可以说是一直不断前进的,最初阶段只是通过治理和惩罚的措施来进行管理,而在后期工作当中已经逐渐的确立了预防的重要性。并且在当前职务犯罪预防措施已经普遍的得到了实施,基本上已经包含了检察机关的所有部门。
二、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的重要价值
(一)有利于检察机关的工作职能发挥
一直以来在检察机关当中有着“只打不防,越打越忙”的预防观念。要想建立起职务犯罪预防机制,需要紧密的与惩防机制之间相结合,一方面能促使以前那种重打击轻预防的现象得到改善,另一方面也能促使检察职能得到有效的发挥。在职务犯罪的问题上,我们需要更加清晰的认识到打击和预防二者之间的关系,打击所看重的是问题已经发生以后的措施,而预防则是在事情发生之前所采取的策略,在于遏制问题的发生。通过预防机制的建立能对一些将要发生职务犯罪问题的现象加以遏制,这对于犯罪的情况缓解来说是具有重要作用的。同时这些信息也更加有利于案件的进一步侦查,给检察机关提供更加可靠的资料和线索,促使案件能快速的侦破,减少职务犯罪所造成的国家影响和社会影响。因此可以说检查机关所实施的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对于检查机关的工作职能发挥来说是具有重要价值的。
(二)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职务犯罪是一种以权力为根本的犯罪行为,这种权利的利用与社会的发展转型期以及国家的干预措施不足等方面有着一定的关系。现阶段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快速阶段,在相关的监督和管理机制上都有着一定的不足问题,导致公职人员的权利不能得到有效的约束[2]。因此,检察机关通过职务犯罪的預防機制来积极的找到相关的信息,对当中所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能够有效的防止犯罪现象发生。并且通过相应的预防机制建立也能避免执法人员走向犯罪的道路,能时刻的提醒他们在工作中要严格的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对于职务职权的行使科学性和规范性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并且也能减少社会矛盾问题的发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三)有利于国际义务的履行
在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投票批准加入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我国正式成为《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成员。在公约当中对于预防腐败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措施。我国现阶段的反腐措施与国际上的措施相比较仍然有着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预防性的措施上,体现的不够全面。我国的检察机关是我国法律监督当中的重要一环,职务犯罪的预防则是其工作职能之一。通过相应的预防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将更加有利于我国履行相关的国际条约,是促使我国在国际上不断前进和发展的重要内容[3]。
三、新时期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机制完善措施
(一)积极完善相关法律
为了能起到预防职务犯罪的作用,在管理工作的开展当中首先应当考虑到的就是要对现有的预防体系和法律规定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要建立起全面化的法律体系,才能促使日常的预防工作开展有法可依。同时,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完善也能促使检察机关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当中为工作的流程顺利进行提供可靠的保障。此外,职务犯罪的预防管理工作内容方面也需要制定出相应的法律条约来对此进行进一步的确定。
(二)建立起预防管理体系
我国现阶段在检察机关当中已经有了相对完善的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但在实际的工作开展当中仍然会存在着一定的不足之处,例如职责管理的职能不够明确等。因此,在现阶段还需要更进一步的划分管理工作当中的具体内容,并建立起针对性较强的预防监督管理体系,例如对公职人员的纪律检查和从财务审计监督等等[4]。要保证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能具体到预防管理的内容和流程等细节上,促使预防管理工作的开展能顺利进行。
(三)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机制
在1982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了制度制约对于防范职务犯罪的重要性。他认为制度好能干让坏人不能肆意妄行,而制度不好则能让好人无法进行好事。近年来我国对于职务犯罪的制度建立开始逐渐的加以重视,希望通过合理的制度限制来对职务犯罪起到监督和管理的效果,以便于能促使我国社会更加和谐健康的发展。现阶段在建立监督机制的过程中需要从阳光体制入手。“阳光体制”主要指的是信息的对外开放化,让社会公民能直接的参与到监督管理当中去,这样一来才能让监督机制进一步的得到落实[5]。这种透明化的制度建立能将工作当中的各种程序和章程直接的公之于众,主动的接受群众的监督,这是构建有效监督体系当中的重要一环。
其次应当保证监督机关的独立性。监督机构的独立性是预防腐败,保持倡廉的重要工作内容。我国当前阶段就急需一个地位高,并且权利高度独立的监督机制,只有监督机制是完全独立的才能促使监督工作能更加高效、高质量的得到运行和落实。此外,当前阶段需要制定出相应的社会监督保障制度,该项制度的建立能对预防职务犯罪起到良好的预防性作用。社会监督当中包含了两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一是大众监督,二是新闻媒体的监督[6]。当然这两种形式的监督都是成本最低并且十分有效的手段。我国近年来在媒体监督上已经开始逐渐的崭露头角,但整体上仍然不够完善,对此还需要不断的进行完善,以便于其能适应适合的发展条件和需求。这方面的工作开展还需要不断的强化人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工作,强化公众的监督意识,充分的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促使其参与到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当中去,从而促使社会监督工作能起到更大的作用,为预防职务犯罪提供更加可靠的保障。
四、结语
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在这样的社会发展背景下职务犯罪现象也开始频繁的发生。为了能杜绝这样的问题发生,在当前阶段我国一定要重视起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开展。要不断的从工作中总结经验,同时也要积极的借鉴于其他的国家优秀的预防措施,从预防入手来根本性的减少职务犯罪现象发生。这对于改进我国的检察机关工作方式,促使预防工作机制发挥出最大效用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也对我国的和谐社会建立和法治社会的逐步完善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 参 考 文 献 ]
[1]张兰君,蒋宇.新时期下我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的预防机制之我见[J].大庆社会科学,2017(02):174-188.
[2]李粤贵,韩利.检察机关举报线索管理的问题与对策——基于
[3]向泽选.控辩对抗的审前模式——兼论检察机关如何因应“以审判为中心”[J].中国检察官,2017(11):214-126.
[4]闫伟.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能动作用[J].中国检察官,2017(11):64-69.
[5]吴建雄,王力.“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的法治内涵与实践路径[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03):88-94.
[6]刘吉如,魏建文.受贿罪行为方式研究[J].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1):325-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