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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像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
(一)
遇到李维民时,我21岁,外语系大二学生,却爱好文学。男友高阳读中文,比我高一届,是校刊总编兼文学社社长,身边围着一帮文学青年,整天谈文学,论人生。我觉得好玩,就加入进去。没想到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一场革命。
那是一个周末,我们本来约好晚上去系里小影院看英文原版电影《罗马假日》,中午时高阳匆匆跑来告诉我,说诗人李维民从沈阳来大连开会,他刚刚和他联系上,晚上请他来中文系开一个讲座,让我也参加。我有些犹豫。大明星格利高里•派克和奥黛丽•赫本的风姿我仰慕已久,为了一个刚刚崭露头角的诗人而错过,值得吗?
“哎,就这么说定了,7点钟开始,你早点来,我在前排给你留一个位置。”高阳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像来时一样,匆匆走了。
7点钟,诗人准时出场。因为坐在最前排,所以看得很清楚。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身材瘦瘦的,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举止儒雅,声音略为低沉。他那天演讲的题目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诗意人生》。平心而论,讲得很好,朴实无华,又不乏深刻,只是态度过于严肃,会场气氛显得有些沉闷。所以在演讲结束,开始提问时,我把手举得高高的,想来点恶作剧。
高阳看穿了我,故意不叫我。话筒在几个人手里传来传去,眼看结束的时间就要到了,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李维民用手指指我,温和地说:“请把话筒给前排那个留短发的女生好吗?我看她已经举手好长时间了。”
众人的目光一下集中到我身上。我起身接过话筒,清了下嗓子,问道:“李老师,请问你为什么要写诗?”
“因为——”他犹豫了一下,好像下决心似的提高声音说道:“因为爱!每次写的时候,感觉身体就像一个盛满爱的容器,如果不写出来,它就会自己流出来。”
会场上静悄悄的,片刻,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待会场静下来,我又问第二个问题:“既然谈到爱,我记得马尔克斯曾借小说中的人物说,一个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对此你怎么看?”
他抬起手,做了一个肯定的手势,“既然男人这么说,那么女人不妨也说:一个女人需要两个丈夫,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挣钱养家。”
台下一片大笑,紧接着又是一阵掌声。我们的对话成了整场演讲的高潮。
因为那场演讲,一时间我成了学校的“名人”,我和李维民的对话成了人们议论的话题。如果只是被议论还好,可惜人们在转述一件事时,很少原文照搬,总是加进自己的想法。原本一次风趣幽默的对话,在人们的传播过程中,变成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
(二)
就像所有的传言一样,最后知道的才是传言中人。
高阳一定比我先知道。那次演讲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以前,他对我非常体贴,常常提前把饭打好,等我下课一起吃。可现在每次谈论问题,稍有意见不同他就和我吵。一连几次约会都不欢而散。
特别是那天,我接到李维民的信和他寄来的杂志,我给他的两首诗有一首刊发了。我跑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高阳。高阳听了,不仅不为我高兴,反而阴沉着脸,好像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似的。
“李老师还让我问你,最近怎么不给他寄稿子了。”我看着高阳,小心翼翼地说。
高阳做了个武断的手势,断然道:“我以后不会再给他寄稿子,也不准你寄!”
“为什么?”我有些生气,他居然命令我。
“为什么?难道——”他稍稍停顿了一下,用一种说不清的复杂眼神看着我,“非让我把话说出来吗?”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别吞吞吐吐的。”
“那好,我们就把话说清楚。你爱他,不是吗?”
我瞪大眼睛看着高阳,说不出话来。沉默了足有两分钟,才醒过来似的说:“不!”
“那好,我换种说法,他爱你,对吧?要不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你?你以为真的是你写得好吗?和你一样水平的,我们中文系能找出十多个来。”
我盯着高阳,忽然间明白了这段日子以来那些莫名其妙的争吵。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尽量平静地说:“如果你一定要这么想,我也无法阻止你。”
“不是我要这么想,而是事实。全中文系的人都知道。”
我心里“腾”地升起一股火,怒气冲冲地道:“就算是事实又怎么样?他爱我是他的权利,不是我的错。”
“你说得对,不是你的错。但如果你知道他爱你还和他来往,就是你的错。”高阳声色俱厉,目光咄咄逼人。
我明白,他是在逼我做选择。
(三)
高阳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做这样的选择。他傻傻地愣在那儿,半响,说:“你会后悔的!”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直到毕业离开学校,我们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其实我也伤心难过。好几次拿起话筒,想给他打电话。有一次电话都拨通了,我又狠狠心把话筒挂了。
我很想他先打电话来,说一声“对不起”,或者什么也不用说,我也会接受的。但是没有。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高傲而自尊。如果我们能少一点儿骄傲,也许还会在一起,好好地爱一场。但是没有。
我一路瘦下去,同室的苏苏看我太可怜了,期末大考一结束,就拉我去她家乡——黑龙江中俄边境玩。在沈阳换车的时候,我望着“沈阳站”三个字,眼泪一瞬间就涌了出来。
七天后返程时,苏苏去车站送我,隔着车窗,一个劲儿地叮嘱我:“记住,到了沈阳,要靠最右边的出站口走。”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因为——”苏苏冲我眨了下眼睛,神秘地笑笑,“会给你带来好运。”
我以为苏苏在开玩笑,但不知为什么,还是按她说的做了。当我随着人群,从最右边的出站口出来,一抬头,只见前面一个身材瘦瘦的、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冲我微笑。“李维民!”我惊得差点叫出声来。
他走上前来,我们对视着,自上次见面,不过五个月,却恍若隔世。
“来省城,怎么不告诉我?”他有些怜爱又略带一点儿责备地说。
“我——”刚一开口,眼圈就红了,眼泪又不争气地涌出来。
他慌忙掏出手帕,安慰我,“傻孩子,别哭,我都知道了。”
受伤的人,最禁不住安慰。他的话音刚落,我的眼泪已经涌出来。
(四)
我和李维民真的相爱了。
这样的结局,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好像是为了证明那些传言是真的。但我已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得到了纯美的爱情,又何必在意真相呢?是别人的错误成全了我们,当然,还有苏苏。我真心感谢她。
南北相隔,每个周末的晚上,我都跑到传达室等电话。那台陈旧的老电话机快成了我的专线了。李维民每月工资有一半都捐给了电信局。我们只有寒暑假才能短暂相聚。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五年,直到我研究生毕业,来到沈阳一家出版社做翻译。
经过五年的爱情长跑,我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谁也没想到,刚刚走进围城的我们,第一个月就发生了激烈的战争。
起因是一个保险丝。
那天吃过晚饭,我伏在案头译稿,维民靠在床上看书。突然,房间里一片黑暗。
“唉,真讨厌!怎么停电了?”我嘟哝着,摸黑走到窗前探头往外望,隔壁邻居家窗前透着光亮。我转身对维民说:“哎,邻居家有电,肯定是咱家保险丝断了。你去换上吧!”
“家里没有保险丝,等明天上班找电工来换吧。”维民说着,找出蜡烛点上。
我望着微弱的烛光,又低头看看一行行蚂蚁一样的英文字母,央求他:“你去楼下贺编辑家看有没有保险丝,这么黑我没法查资料。”
“你就将就点儿吧,古代没有电时人不也照样读书写字吗!”维民不屑地道。
我不高兴了,反驳道:“可问题是,现在已经发明电了,为什么还要呆在黑暗里?算了,你不去我去。”
“你不许去!”维民阻止道。
我不理他,起身咚咚咚下楼,去敲贺编辑家的门。贺编辑不仅有保险丝,还热情地帮我换上。
“谢谢你,贺编辑,进来坐会儿吧。哎,维民,贺编辑来了,快泡点茶。”我冲屋里喊。
“怎么,李主任在家呀?我以为他不在呢。”贺编辑低声道,进屋和维民打了声招呼,说了几句闲话,就走了。
贺编辑一走,维民就冲我发起火来:“我叫你不要去你非去,你是成心让我在部下面前丢脸!”
我不服气,和他吵:“为了你的面子,我们就得摸一夜黑吗?”
“你还当着他的面叫我名字。告诉你,以后当着外人的面,要叫我李老师!”
天哪,我看着他,像看一个陌生人,这是我认识的李维民吗?
那一夜,我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
第二天,我们又和好了。但是没多久,这样的场面又重复上演。到最后,我们都精疲力尽,懒得再吵了。
分手是我提出来的。他开始不同意,拖了半年,最后,还是同意了。
我们分手的消息就像当初恋爱时一样,一时成了新闻。也难怪,谁也没料到这场婚姻会如此短命,还不满一岁就OVER了。其实从保险丝断的那天晚上,我就意识到,我们的结合可能是一场错误。生活是很具体的,仅有诗歌是不行的。我怎么也没想到,写出如此美妙诗句的李维民,连接保险丝这样简单的事都不会!那一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坍塌了。以后的日子更加证明,他在生活上简直是弱智,所以分手是必然。
有些人还是放在远处比较好,比如说——偶像。
偶像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
(一)
遇到李维民时,我21岁,外语系大二学生,却爱好文学。男友高阳读中文,比我高一届,是校刊总编兼文学社社长,身边围着一帮文学青年,整天谈文学,论人生。我觉得好玩,就加入进去。没想到会给自己的人生带来一场革命。
那是一个周末,我们本来约好晚上去系里小影院看英文原版电影《罗马假日》,中午时高阳匆匆跑来告诉我,说诗人李维民从沈阳来大连开会,他刚刚和他联系上,晚上请他来中文系开一个讲座,让我也参加。我有些犹豫。大明星格利高里•派克和奥黛丽•赫本的风姿我仰慕已久,为了一个刚刚崭露头角的诗人而错过,值得吗?
“哎,就这么说定了,7点钟开始,你早点来,我在前排给你留一个位置。”高阳用力握了一下我的手,像来时一样,匆匆走了。
7点钟,诗人准时出场。因为坐在最前排,所以看得很清楚。和我想象中的一样,身材瘦瘦的,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举止儒雅,声音略为低沉。他那天演讲的题目是《人生的最高境界——诗意人生》。平心而论,讲得很好,朴实无华,又不乏深刻,只是态度过于严肃,会场气氛显得有些沉闷。所以在演讲结束,开始提问时,我把手举得高高的,想来点恶作剧。
高阳看穿了我,故意不叫我。话筒在几个人手里传来传去,眼看结束的时间就要到了,这时,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李维民用手指指我,温和地说:“请把话筒给前排那个留短发的女生好吗?我看她已经举手好长时间了。”
众人的目光一下集中到我身上。我起身接过话筒,清了下嗓子,问道:“李老师,请问你为什么要写诗?”
“因为——”他犹豫了一下,好像下决心似的提高声音说道:“因为爱!每次写的时候,感觉身体就像一个盛满爱的容器,如果不写出来,它就会自己流出来。”
会场上静悄悄的,片刻,是一阵雷鸣般的掌声。
待会场静下来,我又问第二个问题:“既然谈到爱,我记得马尔克斯曾借小说中的人物说,一个男人需要两个妻子,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钉扣子。对此你怎么看?”
他抬起手,做了一个肯定的手势,“既然男人这么说,那么女人不妨也说:一个女人需要两个丈夫,一个用来爱,另一个用来挣钱养家。”
台下一片大笑,紧接着又是一阵掌声。我们的对话成了整场演讲的高潮。
因为那场演讲,一时间我成了学校的“名人”,我和李维民的对话成了人们议论的话题。如果只是被议论还好,可惜人们在转述一件事时,很少原文照搬,总是加进自己的想法。原本一次风趣幽默的对话,在人们的传播过程中,变成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情。
(二)
就像所有的传言一样,最后知道的才是传言中人。
高阳一定比我先知道。那次演讲之后,我们之间的关系有了微妙的变化。以前,他对我非常体贴,常常提前把饭打好,等我下课一起吃。可现在每次谈论问题,稍有意见不同他就和我吵。一连几次约会都不欢而散。
特别是那天,我接到李维民的信和他寄来的杂志,我给他的两首诗有一首刊发了。我跑去把这个好消息告诉高阳。高阳听了,不仅不为我高兴,反而阴沉着脸,好像第三次世界大战爆发了似的。
“李老师还让我问你,最近怎么不给他寄稿子了。”我看着高阳,小心翼翼地说。
高阳做了个武断的手势,断然道:“我以后不会再给他寄稿子,也不准你寄!”
“为什么?”我有些生气,他居然命令我。
“为什么?难道——”他稍稍停顿了一下,用一种说不清的复杂眼神看着我,“非让我把话说出来吗?”
“你想说什么就说吧,别吞吞吐吐的。”
“那好,我们就把话说清楚。你爱他,不是吗?”
我瞪大眼睛看着高阳,说不出话来。沉默了足有两分钟,才醒过来似的说:“不!”
“那好,我换种说法,他爱你,对吧?要不那么多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你?你以为真的是你写得好吗?和你一样水平的,我们中文系能找出十多个来。”
我盯着高阳,忽然间明白了这段日子以来那些莫名其妙的争吵。
我做了一个深呼吸,尽量平静地说:“如果你一定要这么想,我也无法阻止你。”
“不是我要这么想,而是事实。全中文系的人都知道。”
我心里“腾”地升起一股火,怒气冲冲地道:“就算是事实又怎么样?他爱我是他的权利,不是我的错。”
“你说得对,不是你的错。但如果你知道他爱你还和他来往,就是你的错。”高阳声色俱厉,目光咄咄逼人。
我明白,他是在逼我做选择。
(三)
高阳做梦也没想到,我会做这样的选择。他傻傻地愣在那儿,半响,说:“你会后悔的!”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直到毕业离开学校,我们再也没说过一句话。
其实我也伤心难过。好几次拿起话筒,想给他打电话。有一次电话都拨通了,我又狠狠心把话筒挂了。
我很想他先打电话来,说一声“对不起”,或者什么也不用说,我也会接受的。但是没有。我们都是一样的人,高傲而自尊。如果我们能少一点儿骄傲,也许还会在一起,好好地爱一场。但是没有。
我一路瘦下去,同室的苏苏看我太可怜了,期末大考一结束,就拉我去她家乡——黑龙江中俄边境玩。在沈阳换车的时候,我望着“沈阳站”三个字,眼泪一瞬间就涌了出来。
七天后返程时,苏苏去车站送我,隔着车窗,一个劲儿地叮嘱我:“记住,到了沈阳,要靠最右边的出站口走。”
“为什么?”我不解地问。
“因为——”苏苏冲我眨了下眼睛,神秘地笑笑,“会给你带来好运。”
我以为苏苏在开玩笑,但不知为什么,还是按她说的做了。当我随着人群,从最右边的出站口出来,一抬头,只见前面一个身材瘦瘦的、戴着一副金丝边眼镜的男人冲我微笑。“李维民!”我惊得差点叫出声来。
他走上前来,我们对视着,自上次见面,不过五个月,却恍若隔世。
“来省城,怎么不告诉我?”他有些怜爱又略带一点儿责备地说。
“我——”刚一开口,眼圈就红了,眼泪又不争气地涌出来。
他慌忙掏出手帕,安慰我,“傻孩子,别哭,我都知道了。”
受伤的人,最禁不住安慰。他的话音刚落,我的眼泪已经涌出来。
(四)
我和李维民真的相爱了。
这样的结局,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好像是为了证明那些传言是真的。但我已顾不了那么多了。我得到了纯美的爱情,又何必在意真相呢?是别人的错误成全了我们,当然,还有苏苏。我真心感谢她。
南北相隔,每个周末的晚上,我都跑到传达室等电话。那台陈旧的老电话机快成了我的专线了。李维民每月工资有一半都捐给了电信局。我们只有寒暑假才能短暂相聚。这样聚少离多的日子一直持续了五年,直到我研究生毕业,来到沈阳一家出版社做翻译。
经过五年的爱情长跑,我们终于在一起了!但是谁也没想到,刚刚走进围城的我们,第一个月就发生了激烈的战争。
起因是一个保险丝。
那天吃过晚饭,我伏在案头译稿,维民靠在床上看书。突然,房间里一片黑暗。
“唉,真讨厌!怎么停电了?”我嘟哝着,摸黑走到窗前探头往外望,隔壁邻居家窗前透着光亮。我转身对维民说:“哎,邻居家有电,肯定是咱家保险丝断了。你去换上吧!”
“家里没有保险丝,等明天上班找电工来换吧。”维民说着,找出蜡烛点上。
我望着微弱的烛光,又低头看看一行行蚂蚁一样的英文字母,央求他:“你去楼下贺编辑家看有没有保险丝,这么黑我没法查资料。”
“你就将就点儿吧,古代没有电时人不也照样读书写字吗!”维民不屑地道。
我不高兴了,反驳道:“可问题是,现在已经发明电了,为什么还要呆在黑暗里?算了,你不去我去。”
“你不许去!”维民阻止道。
我不理他,起身咚咚咚下楼,去敲贺编辑家的门。贺编辑不仅有保险丝,还热情地帮我换上。
“谢谢你,贺编辑,进来坐会儿吧。哎,维民,贺编辑来了,快泡点茶。”我冲屋里喊。
“怎么,李主任在家呀?我以为他不在呢。”贺编辑低声道,进屋和维民打了声招呼,说了几句闲话,就走了。
贺编辑一走,维民就冲我发起火来:“我叫你不要去你非去,你是成心让我在部下面前丢脸!”
我不服气,和他吵:“为了你的面子,我们就得摸一夜黑吗?”
“你还当着他的面叫我名字。告诉你,以后当着外人的面,要叫我李老师!”
天哪,我看着他,像看一个陌生人,这是我认识的李维民吗?
那一夜,我抱着被子睡到了沙发上。
第二天,我们又和好了。但是没多久,这样的场面又重复上演。到最后,我们都精疲力尽,懒得再吵了。
分手是我提出来的。他开始不同意,拖了半年,最后,还是同意了。
我们分手的消息就像当初恋爱时一样,一时成了新闻。也难怪,谁也没料到这场婚姻会如此短命,还不满一岁就OVER了。其实从保险丝断的那天晚上,我就意识到,我们的结合可能是一场错误。生活是很具体的,仅有诗歌是不行的。我怎么也没想到,写出如此美妙诗句的李维民,连接保险丝这样简单的事都不会!那一刻,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就坍塌了。以后的日子更加证明,他在生活上简直是弱智,所以分手是必然。
有些人还是放在远处比较好,比如说——偶像。
偶像是用来爱的,不是用来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