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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电力安全供应和民生用热需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落实《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确定的重点输电通道,“十三五”期间,跨省跨区通道新增19条,新增输电能力1.3亿千瓦,消纳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约70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