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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执行工作是法院司法审判活动的重要环节,是司法审判的结果,付诸于社会实践的依托所在。在具体司法执行进程中,执行效率的高低、执行过程的顺畅程度、执行结果的圆满程度。直接取决于法院执行员作为执法人员的执行行为。由此,本文主要探讨思想政治工作建设对增强法院执行员的工作观念、基本素质、执法能力的作用所在。
关键词 法院执行员 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环节
作者简介:张解平,讲师,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52-02
为了提高法院执行员的素质,全国各基层法院都定期、持续性地开展执行员队伍整顿教育的活动,其近期目的在于使法院执行员工作绩效产生较为显著地增长;其远期目的在于巩固、提升法院执行员的素质及其工作效率。具体贯彻到地方各级法院,主要体现为由执行局组织实施,其作为法院系统内部机构,执行工作是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兑现的最后保障,是真正体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同时,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民风民俗、思想意识,当事人法律素质等诸多制约因素的原因,“执行难”成为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结合基层法院执行局工作的数年实践经验来看,笔者认为做好执行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最重要的方面。由于以县法院为代表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大部分在乡下开展,基层执行工作往往带有浓烈的乡土气息特征,在经常与当事人接近、打交道的过程中,法院执行员容易滋生耍特权,逞威风的傲慢作风,容易养成脾气暴躁,作风不扎实等不良习惯,甚而至于在执行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执法思想、工作态度等问题上,也往往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发展。怎样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执行员政治思想工作,带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队伍,始终是法院执行员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的关注点所在。而促进基层法院建设的生机与活力,探索在法院改革中创新的格局,也是司法改革工作的实践性需求。
一、强化教育载体、活化教育方式,树立执行员正确的“三观”
(一)抓紧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执行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在认真坚持每周一政治学习制度和每月一次的庭审业务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视条件许可开展不定期地学习,并通过写心得体会,建读书笔记、业务笔记、采用集中学、分组学习、个人自学和补课学习等方式,抓紧抓实执行员队伍的学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中,理论提升不应当、也无法脱离实践基础,有必要时时处处提示和引导执行员的理论学习,在学习观念上,必须广泛普及当代社会是典型的知识经济社会、学习型社会的一般认识,密切联系社会现实,破除“知识用不着,学习没必要”的懒惰思维惯性;在学习范围上,应当从司法执行工作的具体需要为导向,以应用法律学习为主,广泛涉及经济、金融、社会危机管理等相关领域知识、科学技术以及执行工作法律法规。使基层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知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
(二)加强岗位练兵活动
抓好执行员队伍业务的培训和学历教育,把执行员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上来。在加强提高队伍政治素质的同时,也不忘提高执行员的业务素质。执行工作中业务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要积极鼓励执行员自觉学习,参加执行员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学历培训。目前,执行工作更加复杂化,譬如执行具体案件中往往涉及到非传统形态的财产属性、财产价值认定等问题,要求执行员能够具备较新的知识来完成工作,而执行人员却呈现出年龄老化、学历低等特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要创造条件鼓励执行员参加学历教育,有条件的法院要积极创造制度条件,把工资待遇、级别晋升与完成一定时间,达到相应水平的学习配套挂钩。也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辅导、专家讲座、异地交流等形式,提高执行员业务素质。
(三)典型引路,弘扬正气
身边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和说服力的作用是立竿见影的。在工作中应多学习、宣传先进人物,如在执行中不幸牺牲的云南会泽县法院执行员王光华同志,为了执行案件,他自告奋勇下乡,走村窜寨,为了执行案件,他把婚事一拖再拖,让年轻的妻子永远留下了一个遗憾。一件件触动人心,感人肺腑的事迹,是倡导时代精神,提倡“正能量”的直接体现,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忘我的情操值得我们去学习、深思。云南地处边疆,大多数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办公條件差,执行路途差而远,加上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较低,狭隘的乡土观念、宗族意识时有体现,不配合执行工作,让执行工作难上加难。法院执行员经常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克服种种困难,甚至是冒着人身风险来完成工作职能。因此,对执行员一定要鼓励加鼓劲,充分认识、肯定执行工作的艰巨性,行动上充分信任和支持,帮助执行员群体确立克服困难、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地、主动地学习,形成一种长期的机制,使执行员的思想觉悟,永远树立人民为上的思想。
二、在“三个方面”上下功夫解决执行员的实际问题,增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力
(一)关心执行员,关心生活
执行工作的主管负责人或领导应多关心执行员,关心他们的生活等。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法院执行员常常是一年365天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外跑、下乡,工作的常态是时间紧、繁忙、劳累,加之现行的执行装备条件较薄弱。因此主管领导应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关心,在平时工作中、生活中发现执行员的困难和问题时,与执行员一同面对困难,尽力解决,在后勤保障上为执行员群体营造巩固的后方环境,给执行员从心理上安慰和精神上的支持。
(二)公正待人,从落实优待执行员制度上下功夫
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执行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容不得半点懈怠马虎,常年在执行岗位上工作,对执行员的责任感和行动力是长期的实践性考验,敢于决断并承担责任的执行经办人员,在领导能力方面往往能够脱颖而出。所以,对于执行员群体,在肯定成绩,委托重任的同时,多提拔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使有能力的执行员感到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看头;同时也要投入资源,对执行工作的物资装备、交通工具、差旅等方面给予倾斜,使执行保障条件逐步完善,激励后进执行员,让年轻执行员真正认同执行工作光荣崇高的属性。 三、强化办案纪律和八小时外的“空档”纪律教育,实行执行员思想动态工作管理
(一)重视办案第一线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的动态思想
加强纪律教育,不留空档,坚决杜绝徇私枉法、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强化案前的思想纪律,打好预防针。抓实办案中的检查与督查,建立案件跟踪表对每一份执行员的执法环节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检查抽查执行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在执行实务中,有两大区域属于违法违规现象的高发区,一类问题是对于对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由于办案时间过长、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条件较差等客观因素,容易催生经办执行员急躁、厌烦、厌战的情绪,主观上容易抱着追求尽快完成执行工作的态度,盲目求快,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甚至采取超常规的激进手段,给经办案件留下隐患。另外一类问题是复杂社会环境下案外因素的影响干扰,加之经办执行员自我要求松懈,案件执行尺度不能严格按规程遵守,出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或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的情形,要求思想辅导工作也要掌握动态,及时跟上解决问题。
(二)转变管理观念,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静态管理提升为动态管理
人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人群与人群之间的相互作用,潜移默化无论在任何一种社会环境下都存在,因此,思想工作延伸到上班时间八小时外,对执行员的生活圈,在社交活动、娱乐活动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巩固和发展的需要。“八小时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于工作时间的纪律管理,范围广、跨度大,制度执行上缺乏稳定的环境保障,要获得持续稳定的效果,应当从几个关键环节入手,一是坚持延伸教育为根本,通过价值观、人生观教育、讨论,解决“工作时间外要不要讲政治?”的问题,把拒腐防变的意识渗透扩展到工作环境外的日常生活中去,执行员制度管理为保障,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健康娱乐为载体。构建起防腐拒变的防线。同时建立健全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理科学监督到位。
(三)抓正常的文化娱乐生活,凝聚执行员,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在紧张繁忙的办案时间外,调整执行员的情绪,增进执行员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就具体措施来讲,一是从生理健康方面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或空余时间组织执行员参加旅行、骑行、体育竞赛等健康有益的活动,让执行员远离灯红酒绿,主动选择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二是从心理健康方面主动积极干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用正面教育和反面教材警示,以各种方式结合开展好相互监督和自省自查,督促执行员遵纪守法、秉公办案。总之,向制度要效率,向纪律要战斗力。对执行员不定期进行思想、作風、纪律和守法方面的检查。用责任目标培养责任感和敬业感,以最大程度地调动执行员的主观能动性,依法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司法执行工作千头万绪,落实执行过程中情况复杂多变,尽管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只要思想政治制度建设能够先行一步,有机结合务实的作风,严格的制度管理与灵活的思想工作,在基层法院中,充分挖掘司法执行工作者内在潜能,凝聚现有人才、智力,使执行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也是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江伟,等.民事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张亦嵘,袁定波.探访人民法院执行员的真实生活.2013年7月30日.
[5]岳玉成.浅谈执行员的定位问题.中国法院网.2003年11月17日.
关键词 法院执行员 思想政治工作 重点环节
作者简介:张解平,讲师,云南省政法干部学校。
中图分类号:D92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52-02
为了提高法院执行员的素质,全国各基层法院都定期、持续性地开展执行员队伍整顿教育的活动,其近期目的在于使法院执行员工作绩效产生较为显著地增长;其远期目的在于巩固、提升法院执行员的素质及其工作效率。具体贯彻到地方各级法院,主要体现为由执行局组织实施,其作为法院系统内部机构,执行工作是使生效的法律文书兑现的最后保障,是真正体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同时,由于我国政治、经济、民风民俗、思想意识,当事人法律素质等诸多制约因素的原因,“执行难”成为全国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对于要解决执行难的问题,结合基层法院执行局工作的数年实践经验来看,笔者认为做好执行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是最重要的方面。由于以县法院为代表的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大部分在乡下开展,基层执行工作往往带有浓烈的乡土气息特征,在经常与当事人接近、打交道的过程中,法院执行员容易滋生耍特权,逞威风的傲慢作风,容易养成脾气暴躁,作风不扎实等不良习惯,甚而至于在执行员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执法思想、工作态度等问题上,也往往呈现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发展。怎样真正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强化执行员政治思想工作,带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训练有素、业务精通的队伍,始终是法院执行员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的关注点所在。而促进基层法院建设的生机与活力,探索在法院改革中创新的格局,也是司法改革工作的实践性需求。
一、强化教育载体、活化教育方式,树立执行员正确的“三观”
(一)抓紧抓好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执行员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在认真坚持每周一政治学习制度和每月一次的庭审业务学习、政治理论学习的基础上,视条件许可开展不定期地学习,并通过写心得体会,建读书笔记、业务笔记、采用集中学、分组学习、个人自学和补课学习等方式,抓紧抓实执行员队伍的学习。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人要充分认识到,在思想政治教育、学习中,理论提升不应当、也无法脱离实践基础,有必要时时处处提示和引导执行员的理论学习,在学习观念上,必须广泛普及当代社会是典型的知识经济社会、学习型社会的一般认识,密切联系社会现实,破除“知识用不着,学习没必要”的懒惰思维惯性;在学习范围上,应当从司法执行工作的具体需要为导向,以应用法律学习为主,广泛涉及经济、金融、社会危机管理等相关领域知识、科学技术以及执行工作法律法规。使基层政治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知识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通过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思想。
(二)加强岗位练兵活动
抓好执行员队伍业务的培训和学历教育,把执行员的思想和精力引导到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上来。在加强提高队伍政治素质的同时,也不忘提高执行员的业务素质。执行工作中业务素质是极为重要的,要积极鼓励执行员自觉学习,参加执行员资格考试和业务培训,结合自身实际抓好学历培训。目前,执行工作更加复杂化,譬如执行具体案件中往往涉及到非传统形态的财产属性、财产价值认定等问题,要求执行员能够具备较新的知识来完成工作,而执行人员却呈现出年龄老化、学历低等特点,远远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因此,要创造条件鼓励执行员参加学历教育,有条件的法院要积极创造制度条件,把工资待遇、级别晋升与完成一定时间,达到相应水平的学习配套挂钩。也可以通过开展专题辅导、专家讲座、异地交流等形式,提高执行员业务素质。
(三)典型引路,弘扬正气
身边典型的影响力、感召力和说服力的作用是立竿见影的。在工作中应多学习、宣传先进人物,如在执行中不幸牺牲的云南会泽县法院执行员王光华同志,为了执行案件,他自告奋勇下乡,走村窜寨,为了执行案件,他把婚事一拖再拖,让年轻的妻子永远留下了一个遗憾。一件件触动人心,感人肺腑的事迹,是倡导时代精神,提倡“正能量”的直接体现,崇高的精神境界和忘我的情操值得我们去学习、深思。云南地处边疆,大多数基层法院执行工作办公條件差,执行路途差而远,加上被执行人的法律意识较低,狭隘的乡土观念、宗族意识时有体现,不配合执行工作,让执行工作难上加难。法院执行员经常是顶着巨大的压力,克服种种困难,甚至是冒着人身风险来完成工作职能。因此,对执行员一定要鼓励加鼓劲,充分认识、肯定执行工作的艰巨性,行动上充分信任和支持,帮助执行员群体确立克服困难、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地、主动地学习,形成一种长期的机制,使执行员的思想觉悟,永远树立人民为上的思想。
二、在“三个方面”上下功夫解决执行员的实际问题,增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凝聚力
(一)关心执行员,关心生活
执行工作的主管负责人或领导应多关心执行员,关心他们的生活等。由于执行工作的特殊性,法院执行员常常是一年365天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外跑、下乡,工作的常态是时间紧、繁忙、劳累,加之现行的执行装备条件较薄弱。因此主管领导应多一份细心,多一份关心,在平时工作中、生活中发现执行员的困难和问题时,与执行员一同面对困难,尽力解决,在后勤保障上为执行员群体营造巩固的后方环境,给执行员从心理上安慰和精神上的支持。
(二)公正待人,从落实优待执行员制度上下功夫
执行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执行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容不得半点懈怠马虎,常年在执行岗位上工作,对执行员的责任感和行动力是长期的实践性考验,敢于决断并承担责任的执行经办人员,在领导能力方面往往能够脱颖而出。所以,对于执行员群体,在肯定成绩,委托重任的同时,多提拔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使有能力的执行员感到政治上有盼头,工作上有看头;同时也要投入资源,对执行工作的物资装备、交通工具、差旅等方面给予倾斜,使执行保障条件逐步完善,激励后进执行员,让年轻执行员真正认同执行工作光荣崇高的属性。 三、强化办案纪律和八小时外的“空档”纪律教育,实行执行员思想动态工作管理
(一)重视办案第一线案前、案中、案后全过程的动态思想
加强纪律教育,不留空档,坚决杜绝徇私枉法、违法乱纪的现象发生,强化案前的思想纪律,打好预防针。抓实办案中的检查与督查,建立案件跟踪表对每一份执行员的执法环节进行跟踪管理,随时检查抽查执行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具体措施是否合法、合理。在执行实务中,有两大区域属于违法违规现象的高发区,一类问题是对于对执行难度较大的案件,由于办案时间过长、被执行人拒不配合、执行条件较差等客观因素,容易催生经办执行员急躁、厌烦、厌战的情绪,主观上容易抱着追求尽快完成执行工作的态度,盲目求快,导致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不能做到严格依法办案,甚至采取超常规的激进手段,给经办案件留下隐患。另外一类问题是复杂社会环境下案外因素的影响干扰,加之经办执行员自我要求松懈,案件执行尺度不能严格按规程遵守,出现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或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的情形,要求思想辅导工作也要掌握动态,及时跟上解决问题。
(二)转变管理观念,把政治思想教育工作从静态管理提升为动态管理
人是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和参加者,在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人群与人群之间的相互作用,潜移默化无论在任何一种社会环境下都存在,因此,思想工作延伸到上班时间八小时外,对执行员的生活圈,在社交活动、娱乐活动方面加强思想教育,是思想政治工作的巩固和发展的需要。“八小时外”的思想政治工作,区别于工作时间的纪律管理,范围广、跨度大,制度执行上缺乏稳定的环境保障,要获得持续稳定的效果,应当从几个关键环节入手,一是坚持延伸教育为根本,通过价值观、人生观教育、讨论,解决“工作时间外要不要讲政治?”的问题,把拒腐防变的意识渗透扩展到工作环境外的日常生活中去,执行员制度管理为保障,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健康娱乐为载体。构建起防腐拒变的防线。同时建立健全执行规章制度,做到以制度管人、管案、管事、管理科学监督到位。
(三)抓正常的文化娱乐生活,凝聚执行员,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
在紧张繁忙的办案时间外,调整执行员的情绪,增进执行员之间的友谊和了解。就具体措施来讲,一是从生理健康方面开展文化建设活动,充分利用节假日或空余时间组织执行员参加旅行、骑行、体育竞赛等健康有益的活动,让执行员远离灯红酒绿,主动选择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二是从心理健康方面主动积极干预,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用正面教育和反面教材警示,以各种方式结合开展好相互监督和自省自查,督促执行员遵纪守法、秉公办案。总之,向制度要效率,向纪律要战斗力。对执行员不定期进行思想、作風、纪律和守法方面的检查。用责任目标培养责任感和敬业感,以最大程度地调动执行员的主观能动性,依法办案,多办案,办好案。
司法执行工作千头万绪,落实执行过程中情况复杂多变,尽管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只要思想政治制度建设能够先行一步,有机结合务实的作风,严格的制度管理与灵活的思想工作,在基层法院中,充分挖掘司法执行工作者内在潜能,凝聚现有人才、智力,使执行工作上一个新台阶,是完全可以实现的目标,也是为创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1]常怡主编.民事诉讼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江伟,等.民事诉权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4]张亦嵘,袁定波.探访人民法院执行员的真实生活.2013年7月30日.
[5]岳玉成.浅谈执行员的定位问题.中国法院网.200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