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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中小企业迅猛发展起来,为地区的经济发展,增加了就业岗位,同时也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实现科技创新与成果转让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决定了必须重视中小企业的生存与发展。现阶段,金融不仅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杠杆,也深刻影响着我国社会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融资渠道
一、融资的定义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信贷支持
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体制方面的种种原因,加上受“抓大放小”思想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忽视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企业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最佳途径。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传统的证券市场门槛实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它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主板市场,具体来说它对于企业的股本总额的要求可以少于5000万港元;开业时间可以少于3年;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总股本的10%等。据统计,2001年中国内地企业香港上市集资180亿港元,其中中小型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占了一半以上的份额,超过了内地股市的同期集资额。
(三)融资租赁
在国外较为普遍,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业务量还很小,在资本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及美国的1%,约为韩国的1/10.简单说,融资租赁是设备购买企业向租赁公司提出融資申请,由租赁公司进行融资,向供应厂商购买相应设备然后将设备租给企业使用,从而以“融物”代替“融资”,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同时承担维修和保养义务。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状况
我国中小企业在得到不断发展的同时,其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现有的融资状况主要表现为:
(一)外部融资困难
银行贷款是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虽然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等一系列原因,使得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约束强于大企业。
证券市场的门槛较高,上市成本较高,市场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通过有价证券方式获得外源性资金的比例下降。不过正在推出的创业板将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会争取外源性资金。
(二)内部融资为中小企业的主要方式
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技术和市场相对成熟、发展较稳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竞争优势来自于低廉的劳动成本。所以,一般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但是,企业内部留存收益的积累是有限的,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再生产,内部融资只能极大地制约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根据有关资料表明,依靠内部留存收益积累资金的企业占我国私营企业资金来源的26%,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足1%。
(三)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根据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包括:贷款利息,包括基本利息和浮动部分,浮动幅度一般在20%以上;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一般占融资成本的20%;担保费用,一般年费率在3%;风险保证金利息,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在放款时,以预留利息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中小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以1年期贷款为例,中小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在9%左右,约高出银行贷款率的40%以上。由此,高融资成本对中小企业融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
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分支机构,是我国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为国有大型企业服务,其贷款的支持重点主要放在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本应该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但其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相距甚远,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2、信贷管理办法不适应
现行信贷管理办法,大多是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制定的,缺少适应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时无办法可依,无程序可循,导致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被削弱。我国目前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集中在县、乡两级,但是,由于近年来银行内部贷款权限的逐步上收,基层分支机构尤其是县级支行基本没有放款权,出现了一个信息与权力不对称的矛盾。即基层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比较了解,但却缺乏相应的贷款权限,上级机构虽然拥有较大的权限,但对于企业的情况却并不了解,这种授信体制实际上限制了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3、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以落实
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按照国家《担保法》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在贷款营销中,全面推行了抵押担保贷款。目前银行贷款抵押物仅限于土地、房地产、机器及设备。中小企业不仅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更难找到有实力的企业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中小企业办理担保、抵押、评估业务的环节多,收费高,且收费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使中小企业的实际借贷成本居高不下。
4、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差,贷款风险大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状况差、信誉低、贷款风险大的问题,因而开户难、贷款难、结算难就自然成为长期困绕中小企业的主要问题之一。中小企业成分比较复杂,部分中小企业缺乏长远发展目标和主导产品,经营前景不确定,致使企业经营效益参差不齐,财务管理水平低下,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加大,即银行所取得的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形成较大的反差,使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顾虑重重,进而影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1、融资渠道狭窄,成本过高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以传统的融资机构贷款为主,其中特别是以国有银行为主要来源,贷款来源过于集中,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另一方面,改革开放30年多来,我国中小企业数量猛增,而包括城乡信用社在内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增长相对缓慢,僧多粥少也是造成融资困难的原因之一。
从贷款条件来看,大多数企业贷款利率在5%~8%之间,贷款期限在6~12个月,总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而且贷款期限过短,贷款额相对较低,贷款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回报期长、收益高的项目。
2、企业直接融资难度大
从中小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中小企业,多是规模相对较大,技术或产品较为成熟,经营管理较规范,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类产业中的中型企业,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上市企业的政策法律要求还相距甚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还不够发达,使得部分中小企业只能“望股兴叹”。
3、企业间接融资也困难重重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弱,企业资信较差,而且能按银行要求提供的贷款抵押的质押资产有限,也没有足够资信等级的第三方企业愿意提供担保。而作为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是銀行贷款时要求企业必须承诺的。所以,中小企业在融资担保系统缺位的情况下,要获得银行贷款是很困难的;即使得到银行的贷款,因其风险过高,融资成本也必然很高。
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政策化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形成一个以政府担保为主,其他担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开辟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由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鼓励企业间实行会员制的联保,从而形成完善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同时,金融机构要改进服务,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降低标准和条件,可适当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担保资金实行政府财政启动,各方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及各种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依法运用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确保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投资的力度并且使其逐年增加。政府应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企业融资和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和低息贷款,对银行及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以及对出现资金危急的企业进行应急性救助。还可以将来自于中小企业税收总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基金,形成一种扶持——征收——扶持的良性循环,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目前小企业生存艰难的环境下,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优惠和减免的具体政策,放大政府的输血功能并“放水养鱼”。让企业可以很好地活起来。
(三)以规范管理拓宽民间资本市场,使民间融资合法化
正视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的合法化和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逐步放开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托政府政策指导,宏观管理,强化监督,规范经营的基础之上,鼓励其进入资本市场参与竞争,从而形成一个多种金融形式并存的多层次、立体式的金融格局。以聚集更多性质的资金,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或联盟,实行互助性的会员制管理。
参考文献:
[1]陈晓红.论中小企业融资与管理. 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
[2]赵中伟.小企业集群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商业经济与管理.2017
[3]陈晓红.郭声琨. 中小企业融资.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4]陈晓红.郭声琨.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5]林汉川.魏中奇.中小企业的存在与发展[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张湛(1989-),女,黑龙江哈尔人,2008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中级工程师,在职研究生专业是金融学。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融资渠道
一、融资的定义
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公司筹集资金的动机应该遵循一定的原则,通过一定的渠道和一定的方式去进行。
从广义上讲,融资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现代经济发展的状况看,作为企业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深刻,全面地了解金融知识、了解金融机构、了解金融市场,因为企业的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企业必须与之打交道。
二、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
(一)信贷支持
向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体制方面的种种原因,加上受“抓大放小”思想的影响,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把国有大中型企业作为主要的服务对象,忽视了与中小企业之间的业务沟通和联系。近年来,随着中小企业的迅猛发展,国家对中小企业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二)证券市场
证券市场是企业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最佳途径。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来说传统的证券市场门槛实在是太高,而主要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具有高成长性的高科技企业的香港创业板市场的要求则相对较低,它在服务对象、上市标准、交易制度等许多方面都不同于主板市场,具体来说它对于企业的股本总额的要求可以少于5000万港元;开业时间可以少于3年;不设最低盈利要求;最低公众持股量为总股本的10%等。据统计,2001年中国内地企业香港上市集资180亿港元,其中中小型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在内占了一半以上的份额,超过了内地股市的同期集资额。
(三)融资租赁
在国外较为普遍,而我国目前这方面的业务量还很小,在资本市场中所占的份额不及美国的1%,约为韩国的1/10.简单说,融资租赁是设备购买企业向租赁公司提出融資申请,由租赁公司进行融资,向供应厂商购买相应设备然后将设备租给企业使用,从而以“融物”代替“融资”,承租人按期交纳租金,在整个租赁期间,承租人享有使用权,同时承担维修和保养义务。
三、我国中小企业融资的状况
我国中小企业在得到不断发展的同时,其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作用却是极不相称的。融资困难已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现有的融资状况主要表现为:
(一)外部融资困难
银行贷款是外部融资的重要渠道。虽然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之间普遍建立起了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但由于中小企业规模相对较小、经营变数多、风险大、信用能力较低等一系列原因,使得中小企业外部融资约束强于大企业。
证券市场的门槛较高,上市成本较高,市场风险大使得中小企业通过有价证券方式获得外源性资金的比例下降。不过正在推出的创业板将为中小企业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中小企业应该抓住机会争取外源性资金。
(二)内部融资为中小企业的主要方式
我国大多数中小企业属于技术和市场相对成熟、发展较稳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其竞争优势来自于低廉的劳动成本。所以,一般企业的发展主要靠自身积累。但是,企业内部留存收益的积累是有限的,随着企业的不断扩大再生产,内部融资只能极大地制约企业的快速发展和做强做大。根据有关资料表明,依靠内部留存收益积累资金的企业占我国私营企业资金来源的26%,公司债券和外部股权融资不足1%。
(三)中小企业融资成本较高
根据中国中小企业金融制度调查报告显示,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成本一般包括:贷款利息,包括基本利息和浮动部分,浮动幅度一般在20%以上;抵押物登记评估费用,一般占融资成本的20%;担保费用,一般年费率在3%;风险保证金利息,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在放款时,以预留利息名义扣除部分贷款本金,中小企业实际得到的贷款只有本金的80%,以1年期贷款为例,中小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在9%左右,约高出银行贷款率的40%以上。由此,高融资成本对中小企业融资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四、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1、缺乏完善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机构体系
目前,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拥有庞大的分支机构,是我国信贷资金的主要供给者。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主要职能是为国有大型企业服务,其贷款的支持重点主要放在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地方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本应该是中小企业资金的主要供给者,但其机构数量和资产规模与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相距甚远,使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2、信贷管理办法不适应
现行信贷管理办法,大多是针对国有大型企业制定的,缺少适应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信贷管理办法,从而造成金融机构服务于中小企业时无办法可依,无程序可循,导致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被削弱。我国目前绝大部分中小企业集中在县、乡两级,但是,由于近年来银行内部贷款权限的逐步上收,基层分支机构尤其是县级支行基本没有放款权,出现了一个信息与权力不对称的矛盾。即基层行对于中小企业的资信状况比较了解,但却缺乏相应的贷款权限,上级机构虽然拥有较大的权限,但对于企业的情况却并不了解,这种授信体制实际上限制了对中小型企业的信贷支持。 3、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以落实
为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按照国家《担保法》的规定,各金融机构在贷款营销中,全面推行了抵押担保贷款。目前银行贷款抵押物仅限于土地、房地产、机器及设备。中小企业不仅缺乏有效的抵押物,更难找到有实力的企业为其提供担保。同时,中小企业办理担保、抵押、评估业务的环节多,收费高,且收费标准不统一,随意性较大,使中小企业的实际借贷成本居高不下。
4、部分中小企业自身的经营状况差,贷款风险大
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经营状况差、信誉低、贷款风险大的问题,因而开户难、贷款难、结算难就自然成为长期困绕中小企业的主要问题之一。中小企业成分比较复杂,部分中小企业缺乏长远发展目标和主导产品,经营前景不确定,致使企业经营效益参差不齐,财务管理水平低下,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加大,即银行所取得的收益和所承担的风险形成较大的反差,使银行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顾虑重重,进而影响了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投入的积极性。
(二)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原因分析
1、融资渠道狭窄,成本过高
目前,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主要还是以传统的融资机构贷款为主,其中特别是以国有银行为主要来源,贷款来源过于集中,不利于银行的风险防范。另一方面,改革开放30年多来,我国中小企业数量猛增,而包括城乡信用社在内的地方性金融机构增长相对缓慢,僧多粥少也是造成融资困难的原因之一。
从贷款条件来看,大多数企业贷款利率在5%~8%之间,贷款期限在6~12个月,总贷款额不超过500万元。而且贷款期限过短,贷款额相对较低,贷款成本偏高,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回报期长、收益高的项目。
2、企业直接融资难度大
从中小企业的总体情况来看,能够上市的中小企业,多是规模相对较大,技术或产品较为成熟,经营管理较规范,经济效益较好,发展前景较好的高新技术产业和基础类产业中的中型企业,而大部分中小企业离我国对上市企业的政策法律要求还相距甚远,上市的可能性极小,不能如愿通过股权融资的方式获得发展所需要的资金。而面向中小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的二板市场还不够发达,使得部分中小企业只能“望股兴叹”。
3、企业间接融资也困难重重
相对于大企业而言,中小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不足,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弱,企业资信较差,而且能按银行要求提供的贷款抵押的质押资产有限,也没有足够资信等级的第三方企业愿意提供担保。而作为银行贷款的第二还款来源,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是銀行贷款时要求企业必须承诺的。所以,中小企业在融资担保系统缺位的情况下,要获得银行贷款是很困难的;即使得到银行的贷款,因其风险过高,融资成本也必然很高。
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
(一)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信用担保体系
应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坚持“政策化资金、法人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基本原则。形成一个以政府担保为主,其他担保形式并存的中小企业信贷担保体系。成立多种形式的信贷担保机构,开辟多种渠道筹集担保基金;由政府、社会中介组织、企业和银行共同建立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建立政府贷款担保基金,为经过其评估发展良好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担保;建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由政府加以引导,调剂各企业间的担保资源。鼓励企业间实行会员制的联保,从而形成完善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同时,金融机构要改进服务,简化中小企业贷款抵押手续,降低标准和条件,可适当扩大有效财产的抵押范围允许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为抵押。担保资金实行政府财政启动,各方出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建立财政有限补偿机制及各种优惠政策
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依法运用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确保对中小企业的财政投资的力度并且使其逐年增加。政府应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划拨一定的资金,作为企业融资和风险补偿专项基金,主要用于对需要扶持的中小企业发放免息、贴息和低息贷款,对银行及担保公司进行风险补偿以及对出现资金危急的企业进行应急性救助。还可以将来自于中小企业税收总额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担保机构的风险补偿基金,形成一种扶持——征收——扶持的良性循环,更好地服务于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在目前小企业生存艰难的环境下,政府应该尽快出台相关的优惠和减免的具体政策,放大政府的输血功能并“放水养鱼”。让企业可以很好地活起来。
(三)以规范管理拓宽民间资本市场,使民间融资合法化
正视地方金融机构和民间借贷市场的合法化和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大力发展地方性金融机构和逐步放开民间借贷市场,拓宽中小企业直接融资的渠道。在政策和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依托政府政策指导,宏观管理,强化监督,规范经营的基础之上,鼓励其进入资本市场参与竞争,从而形成一个多种金融形式并存的多层次、立体式的金融格局。以聚集更多性质的资金,进一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支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建立中小企业行业协会或联盟,实行互助性的会员制管理。
参考文献:
[1]陈晓红.论中小企业融资与管理. 湖南:湖南人民出版社.2017
[2]赵中伟.小企业集群对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促进作用.商业经济与管理.2017
[3]陈晓红.郭声琨. 中小企业融资. 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6
[4]陈晓红.郭声琨.中小企业融资[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8
[5]林汉川.魏中奇.中小企业的存在与发展[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1
作者简介:
张湛(1989-),女,黑龙江哈尔人,2008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中级工程师,在职研究生专业是金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