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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罗马法学家的全部法律分为两大部分:公法和私法,其主体是私法。现在所谓罗马法,一般是指私法而言。而就私法的构成来说,即是市民法与万民法,它们在罗马法中长期并存,因而决定了罗马法的二元制体系。其中市民法为早期罗马法的主体,而万民法则是罗马法在较成熟阶段的产物,它是摈除了民族和地区局限,普遍适用于所有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