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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是和谐社会的基本单元,也是生产和消费公共产品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单元中,社区居委会、公共服务站、社区社会组织、辖区单位等主体间呈现一定程度权责的碎片化,权责冲突、缺乏协调,社区治理效能低下,居民需求得不到积极回应。通过对社区权责碎片化整理,能够有效应对权责碎片化状态,实现社区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和社区治理效能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