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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县供电企业深入贯彻国家电网建设“一强三优”企业发展战略,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构筑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是保障电网建设和经营的重要措施。县供电企业属资金密集型企业,有效的资金内部控制可以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经营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关键词:县供电企业 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
1 相关概念
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指出,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
货币资金控制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九个内容之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县供电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县供电企业发展速度较快,现阶段需要从市场中通过竞争获取市场份额,电网建设依托行业投资,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重营销、重生产,而忽略企业内控建设。没有意识到如果企业管理松弛,未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仅浪费资金,达不到投资效果,也极易滋生违法犯罪现象。企业主营业务为电费收入,营业范围一般地处偏远,涉及客户数量庞大,具有资金收取地域分散、数量较大的特点,营业网点、营销部门不仅涉及现金、支票,还经常收取汇票等,如果不规范内部控制,资金安全无法保证。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保证资金安全与加强资金集中控制,是管理资金的重点。
2.1 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环境制约,除了柜面收费、客户汇款等,走收电费仍是电费资金收取的主要方式,但在现金库存保管、及时送存银行等方面存在着现实的风险。
另一方面目前关键岗位依靠的更多是员工的自觉性和职业道德约束。存在支票、印鉴全部由出纳一人保管,出纳编制银行账户对账单,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支付流程不规范,边远网点走收电费时收费人员携带大量现金等等现象。缺乏完善的资金制度和监督机制,资金的控制与流向存在一定的风险。
2.2 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县供电企业银行账户开立较随意,造成账户冗余,不利于资金的集中使用。另外营业所多在农村、城郊地区开立电费专户,可选择银行较少,划转资金不及时、开立账户不规范的事情时有发生。
2.3 现金流量缺乏科学管理
县供电企业未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管理,对现金流量管理仅停留在报表与预算编制的环节,没有将现金流量管理与企业经营紧密结合。
2.4 承兑汇票管理存在风险
县供电企业为保证电费足额收取,工业用户经常以承兑汇票上缴电费,以承兑汇票形式收取的电费资金通常至少占当月电费收入的10%以上,在经济增长缓慢的时期甚至达到50%以上。承兑汇票在会计核算虽不属于货币资金核算,但以回收电费资金方式存在,应视同货币资金管理。由于经营业绩考核及人员素质限制,营销业务人员对汇票审核往往流于形式;财务部门保管、背书、解付无监督机制;汇票的传递及保管等方面存在风险。同时随意贴现行为产生的贴现息由企业承兑,造成企业电费资产损失。
3 县供电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设计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企业财务风险,保证货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3.1 基本原则
一是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建立集中、统一的账户管控体系。资金由县供电企业统一调配,优化资金资源配置。
二是事权与财权分离。县供电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本企业资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财务部门是资金管理的归口部门。各职能部门是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申報所管事项的资金需求,落实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各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监察。
三是实行分级负责及责任落实。县供电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决策、资金筹集、预算审批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各职能部门负责下达预算项目的具体实施及资金的流向控制、支用控制和资金投向落实,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确定的现金流量预算付款项目、额度及时间安排资金支出,不得出现无预算付款的情况,并且杜绝资金切块使用。对不落实资金来源、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无效项目支出等行为都应落实责任并考核。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部提交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奖惩意见,并提出下一步资金预算管理的思路。
四是资金安全与效益并重。各项资金首先应保证资金安全,在此基础上追求效益最大化,项目预算前期做好可行性分析,项目投入做好产出效益分析,预算与评价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资金活动风险评价体系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
3.2 具体目标
一是确保资金活动管控到位,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二是确保资金调度合理、运营流畅,避免陷入财务困境或出现资金冗余。三是确保投资决策正确,避免因盲目扩张或政策保守而导致资金不足或使用效益低下。
3.3 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资金管理制度
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是企业资金管理方式的核心。县供电企业资金管理应兼顾资金来源与现金流量协调平衡,各项开支除落实资金来源外,还要有相应的现金流量相匹配,逐步过渡到按现金流量进行预算管理。
应按月编制月度现金流量预算,每笔资金支付须满足年度预算,保证每一笔资金支付均有现金流量预算,实现支付业务的事前控制。以现金流量预算管理为基础,强化融资计划管理,进一步加强融资管控,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保障电网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3.4 资金管理体制
县供电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资金管理体制。经理对企业资金的安全、决策及运作效益总负责,是资金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会计师或主管经营的副经理协助经理管理资金,并对分管范围内的资金使用和运作效益负责;财务部门主任具体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或经理办公会是企业资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3.5 资金管理方式
县供电企业对资金流动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实行“集中控制、统一支配、授权审批”的管理方式,对各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电费资金全部、及时上缴电费归集账戶,加速电费资金的归集速度,减少资金分散沉淀,保证电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直接从电费专户支付资金以及存入其他资金,所有资金支付业务在基本户办理。
3.6 资金管理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根据企业特点,银行存款、现金电费、电费发票、承兑汇票收缴等环节是资金风险控制范围,应重点围绕这些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完善内部控制: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关注资金管理岗位,如收费员、财务出纳、电费账户岗位的设置情况,是否达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对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三是加强电费发票、承兑汇票、支票、空白收据等票据业务管理,规范票据购买、领取、保管、出具、注销等环节的流程与职责权限,建立登记签字管理制度,收据管理建立专人保管审核。
四是建立以资金为核心的账户管理体系。银行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必须经过主管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审核,所有账户纳入企业统一管理。供电营业所实行收支两条线,开立的银行账户仅用于暂时存放收取的电费资金,不得随意支取。营业所电费账户应设定归集资金时点或存放限额,保证及时归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联合银行专业优势,建立承兑汇票的银行托管业务,将承兑汇票实物委托银行保管,降低审核风险和管理风险。
六是除了财务部门相关岗位监督,还应对营业所相关涉及资金岗位加强管理培训。加强印鉴、网络密钥等保管与使用,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系统软件、硬件管理。
七是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监督稽核制度,明确监督监察机构及人员,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S].2008,6.
[2]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S].2008,6.
[3]翟益成.浅议电力企业的资金管理[J].会计之友,2007,12.
[4]李敏.企业内部控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5]常雪峰.谈如何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内部控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3.
作者简介:
张蕾(1978-),女,甘肃人,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
关键词:县供电企业 内部控制 货币资金
1 相关概念
我国《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中指出,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而制定和实施的一系列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五个方面的内容。
货币资金控制是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九个内容之一。《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规定,建立适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2 县供电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现状与存在问题
近年来县供电企业发展速度较快,现阶段需要从市场中通过竞争获取市场份额,电网建设依托行业投资,市场竞争加剧,企业重营销、重生产,而忽略企业内控建设。没有意识到如果企业管理松弛,未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不仅浪费资金,达不到投资效果,也极易滋生违法犯罪现象。企业主营业务为电费收入,营业范围一般地处偏远,涉及客户数量庞大,具有资金收取地域分散、数量较大的特点,营业网点、营销部门不仅涉及现金、支票,还经常收取汇票等,如果不规范内部控制,资金安全无法保证。作为资金密集型企业,保证资金安全与加强资金集中控制,是管理资金的重点。
2.1 资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由于环境制约,除了柜面收费、客户汇款等,走收电费仍是电费资金收取的主要方式,但在现金库存保管、及时送存银行等方面存在着现实的风险。
另一方面目前关键岗位依靠的更多是员工的自觉性和职业道德约束。存在支票、印鉴全部由出纳一人保管,出纳编制银行账户对账单,银行承兑汇票收取、支付流程不规范,边远网点走收电费时收费人员携带大量现金等等现象。缺乏完善的资金制度和监督机制,资金的控制与流向存在一定的风险。
2.2 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
县供电企业银行账户开立较随意,造成账户冗余,不利于资金的集中使用。另外营业所多在农村、城郊地区开立电费专户,可选择银行较少,划转资金不及时、开立账户不规范的事情时有发生。
2.3 现金流量缺乏科学管理
县供电企业未建立科学的现金流量管理,对现金流量管理仅停留在报表与预算编制的环节,没有将现金流量管理与企业经营紧密结合。
2.4 承兑汇票管理存在风险
县供电企业为保证电费足额收取,工业用户经常以承兑汇票上缴电费,以承兑汇票形式收取的电费资金通常至少占当月电费收入的10%以上,在经济增长缓慢的时期甚至达到50%以上。承兑汇票在会计核算虽不属于货币资金核算,但以回收电费资金方式存在,应视同货币资金管理。由于经营业绩考核及人员素质限制,营销业务人员对汇票审核往往流于形式;财务部门保管、背书、解付无监督机制;汇票的传递及保管等方面存在风险。同时随意贴现行为产生的贴现息由企业承兑,造成企业电费资产损失。
3 县供电企业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设计
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目标是为了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减少企业财务风险,保证货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
3.1 基本原则
一是实行财务集中核算,建立集中、统一的账户管控体系。资金由县供电企业统一调配,优化资金资源配置。
二是事权与财权分离。县供电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是本企业资金管理的决策机构。财务部门是资金管理的归口部门。各职能部门是资金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申報所管事项的资金需求,落实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监察部门负责各项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及监察。
三是实行分级负责及责任落实。县供电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决策、资金筹集、预算审批及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与控制。财务部门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与运作,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各职能部门负责下达预算项目的具体实施及资金的流向控制、支用控制和资金投向落实,按照预算管理程序确定的现金流量预算付款项目、额度及时间安排资金支出,不得出现无预算付款的情况,并且杜绝资金切块使用。对不落实资金来源、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无效项目支出等行为都应落实责任并考核。预算管理委员会根据财务部提交的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对相关责任部门提出奖惩意见,并提出下一步资金预算管理的思路。
四是资金安全与效益并重。各项资金首先应保证资金安全,在此基础上追求效益最大化,项目预算前期做好可行性分析,项目投入做好产出效益分析,预算与评价相结合,逐步建立和完善资金活动风险评价体系和资金使用效益评价体系。
3.2 具体目标
一是确保资金活动管控到位,加强资金安全管理,切实防范资金风险。二是确保资金调度合理、运营流畅,避免陷入财务困境或出现资金冗余。三是确保投资决策正确,避免因盲目扩张或政策保守而导致资金不足或使用效益低下。
3.3 建立以现金流量为核心的资金管理制度
现金流量预算管理是企业资金管理方式的核心。县供电企业资金管理应兼顾资金来源与现金流量协调平衡,各项开支除落实资金来源外,还要有相应的现金流量相匹配,逐步过渡到按现金流量进行预算管理。
应按月编制月度现金流量预算,每笔资金支付须满足年度预算,保证每一笔资金支付均有现金流量预算,实现支付业务的事前控制。以现金流量预算管理为基础,强化融资计划管理,进一步加强融资管控,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保障电网建设及生产经营资金需求。 3.4 资金管理体制
县供电企业应建立严格的资金审批制度,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资金管理体制。经理对企业资金的安全、决策及运作效益总负责,是资金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会计师或主管经营的副经理协助经理管理资金,并对分管范围内的资金使用和运作效益负责;财务部门主任具体负责资金的日常管理。企业预算管理委员会或经理办公会是企业资金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
3.5 资金管理方式
县供电企业对资金流动应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 实行“集中控制、统一支配、授权审批”的管理方式,对各项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电费资金全部、及时上缴电费归集账戶,加速电费资金的归集速度,减少资金分散沉淀,保证电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禁直接从电费专户支付资金以及存入其他资金,所有资金支付业务在基本户办理。
3.6 资金管理的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
根据企业特点,银行存款、现金电费、电费发票、承兑汇票收缴等环节是资金风险控制范围,应重点围绕这些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完善内部控制:
一是完善资金管理规章制度建设,并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二是关注资金管理岗位,如收费员、财务出纳、电费账户岗位的设置情况,是否达到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要求,对关键岗位实行定期轮换制度。
三是加强电费发票、承兑汇票、支票、空白收据等票据业务管理,规范票据购买、领取、保管、出具、注销等环节的流程与职责权限,建立登记签字管理制度,收据管理建立专人保管审核。
四是建立以资金为核心的账户管理体系。银行账户开户、变更、销户必须经过主管部门领导及财务部门审核,所有账户纳入企业统一管理。供电营业所实行收支两条线,开立的银行账户仅用于暂时存放收取的电费资金,不得随意支取。营业所电费账户应设定归集资金时点或存放限额,保证及时归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五是联合银行专业优势,建立承兑汇票的银行托管业务,将承兑汇票实物委托银行保管,降低审核风险和管理风险。
六是除了财务部门相关岗位监督,还应对营业所相关涉及资金岗位加强管理培训。加强印鉴、网络密钥等保管与使用,健全内部牵制制度;加强资金管理系统软件、硬件管理。
七是建立健全资金安全管理监督稽核制度,明确监督监察机构及人员,定期不定期对企业内部资金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S].2008,6.
[2]财政部.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S].2008,6.
[3]翟益成.浅议电力企业的资金管理[J].会计之友,2007,12.
[4]李敏.企业内部控制[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9.
[5]常雪峰.谈如何健全和完善电力企业内部控制[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8,3.
作者简介:
张蕾(1978-),女,甘肃人,会计师,工商管理硕士,研究方向:财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