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核定其销售额,税款如何征收?笔者谈点看法。根据日常征管工作中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因产品在质量、包装等方面存在问题或处理积压而降低价格销售,可视为正当降价,但因产品用于捐赠、职工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