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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的健康运营是整个证券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而上市公司的运营情况可以从其所披露的信息中表现出来,所以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有着重要意义,但目前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状况存在着问题,为此,提出了改善这一情况的几点建议: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细化信息披露主体和内容;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股权结构;加强监督、监管和惩罚力度;培养和保护投资者;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6-0078-02
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信息是一切复杂信息的纽带,对所披露信息的使用可以保护社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正常运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及国际间的交流,所以,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但是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还存在着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许多学者一直以来的工作,为此,本文给出了完善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问题就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着漏洞和不足,比如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中对“重大事件”的披露没有明确和完整的规定,对于商业秘密和必须披露的财务信息之间的界限也没有清晰的说明等,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另外,还要尽快完善证券立法体系,增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权威性;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在考虑中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使之与国际惯例体系接轨;完善已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尽快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准则,让其具有完整性。
二、细化信息披露主体和内容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中,有关上市公司会计方面的信息比较多,而对于投资者之类的市场交易主体信息的披露则不足,正是因为这一点,部分拥有大量资金的投资者利用其在资金上的优势,恶意操纵股价,扰乱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同时有必要加强对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信息的披露,细化信息披露的主体。
另外,信息披露内容的细化和量化,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类似于“重大事件”、“重大变化”、“重要合同”等词语的具体说明和规定,这就让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钻了空子,对于那些确实是公司的重大事件却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选择漏报或延报,所以有必要对这种含糊的字眼加以细化,避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真实和不及时。还有就是量化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确定的重大事件,比如,量化金额、市场占有率等,给外界参与者以更详尽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合理和不严格严重阻碍了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目前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有些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等权利过大和集中,为了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职能,应健全董事会,明确各高层的职权分工与责任。其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虽然中国的上市公司中都设有独立董事,但实际的操作方面有问题,独立董事不独立,为此有必要完善该制度,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
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中仍然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使得股权过于集中,发生“内部人控制”的情形,为此,要优化股权结构,使其他股东也能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从制度上保障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四、加强监督、监管和惩罚力度
首先要加强社会和政府的监督力度,靠一定的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来促使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遵循道德标准,为此,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
为了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可以建立一支有效的监管队伍,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促使其规范化和法制化。
中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有披露制度本身的原因,还有监管机构惩处力度不合理的原因,当上市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披露的法律法规来披露内部信息时,外部监管机构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所以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有关负责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督监管机构的惩处力度,同时外部监管机构也要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程度来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比如,对于未按框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对于根本未披露规则所要求的信息时,监管部门必须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金额或行政上的处罚;对于向外公布虚假信息的上市公司,对该上市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必须采取从严处罚。另外,除了对上市公司明确和加大监管与惩处的力度,对于会计从业人员也要加大监管与惩处力度,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披露报告过程中,没有保持必要和应有的职业道德、职业谨慎,或者没有按照相关的审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予以审计,或者在审计过程中故意或恶意与上市公司串通时,则监管部门就要对涉及到的注册会计师的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信息使用者才能得到真正有参考价值的内部信息。
五、培养和保护投资者
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使用更多的是中小投资者,他们在证券市场上处于较弱的地位,投资理念还不够成熟,很大程度上都是跟风者;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起着举足重轻的作用,他们的投资理念和投资行为对中小投资者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现在的证券市场缺乏对机构投资者的培养和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致使有些上市公司任意披露利好的信息甚至虚假信息。所以,为了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培养和保护投资者就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就是要改善包括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认识,因为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使用者涉及很多不同层面,不同使用者对信息的接受、理解和运用能力有所差异。投资者往往更倾向于接受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对那些不良信息会放大其不利的一面,影响自己的策略,长此下去,肯定会对那些严格进行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使得披露相关、可靠信息的公司越来越少,所披露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也会大打折扣。所以,社会公众要以一种全面和客观的心态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进行评价,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鼓励上市公司规范的进行信息披露。如此不仅能保证有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还能提高上市公司预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也可以降低外部参与者使用所披露的信息作出决策的风险。
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好坏与注册会计师有着直接的联系,注册会计师的有力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规范性与真实性。
中国目前注会行业整体的执业素质不是很高,缺乏一定的自律性,为此加强注会行业的监管,禁止弄虚作假是行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尽快建立一套针对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他们严格、严肃执业,同时对发现的注册会计师的舞弊、欺诈等行为进行从严处罚,此外注册会计师协会也要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借此来提升整个会计行业的执业水平。
可以通过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机制、弱化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涉及范围、上市公司以一定的频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方法来确保和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禁止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的不良行为。
另外,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要加强,不止是道德行为的加强还有业务能力上的加强,只有业务能力与时俱进的增强才能应对经济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总之,目前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日益增大,其所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多,更加凸显了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很多学者在内部信息披露方面做了研究,对于完善目前的现状也给出了一定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对于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仍然有一些新的领域和新的问题未被涉及和发现,这就要求我们对内部信息方面的研究要更加全面和深入。
参考文献:
[1] 高显鸽.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商业经济,2010,(3):47-48.
[2] 高春兴.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3] 王奇杰.基于博弈论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财政研究,2011,(6):62-65.
[4] 雷鸣.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网络财富,2009,(6):210.
[5] 池建刚,李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现代经济信息,2005,(10).
[责任编辑 陈丹丹]
关键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2)36-0078-02
在证券市场上,上市公司所披露的内部信息是一切复杂信息的纽带,对所披露信息的使用可以保护社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和正常运行,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有利于政府的宏观调控以及国际间的交流,所以,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有着不容忽视的意义。但是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现状还存在着问题,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办法是许多学者一直以来的工作,为此,本文给出了完善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现状的几点建议。
一、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
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中的问题就要建立一套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但是中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中存在着漏洞和不足,比如财务信息披露制度中对“重大事件”的披露没有明确和完整的规定,对于商业秘密和必须披露的财务信息之间的界限也没有清晰的说明等,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另外,还要尽快完善证券立法体系,增强会计信息披露制度的权威性;完善会计准则体系,在考虑中国特殊国情的基础上使之与国际惯例体系接轨;完善已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尽快出台与之相配套的准则,让其具有完整性。
二、细化信息披露主体和内容
目前中国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中,有关上市公司会计方面的信息比较多,而对于投资者之类的市场交易主体信息的披露则不足,正是因为这一点,部分拥有大量资金的投资者利用其在资金上的优势,恶意操纵股价,扰乱正常的证券市场秩序,使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在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同时有必要加强对投资者尤其是机构投资者信息的披露,细化信息披露的主体。
另外,信息披露内容的细化和量化,目前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对类似于“重大事件”、“重大变化”、“重要合同”等词语的具体说明和规定,这就让一些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时钻了空子,对于那些确实是公司的重大事件却可能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选择漏报或延报,所以有必要对这种含糊的字眼加以细化,避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真实和不及时。还有就是量化上市公司所披露的确定的重大事件,比如,量化金额、市场占有率等,给外界参与者以更详尽的信息,帮助他们做出正确的决策。
三、健全公司内部治理结构,改善股权结构
上市公司内部治理结构的不合理和不严格严重阻碍了信息披露质量的提高。目前部分上市公司的董事会中,有些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等权利过大和集中,为了发挥董事会的集体决策职能,应健全董事会,明确各高层的职权分工与责任。其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虽然中国的上市公司中都设有独立董事,但实际的操作方面有问题,独立董事不独立,为此有必要完善该制度,使独立董事真正发挥其监督作用。
目前中国的上市公司中仍然存在着“一股独大”的现象,使得股权过于集中,发生“内部人控制”的情形,为此,要优化股权结构,使其他股东也能参与到公司的管理中来,从制度上保障会计信息披露的规范性和真实性。
四、加强监督、监管和惩罚力度
首先要加强社会和政府的监督力度,靠一定的社会舆论和公众评价来促使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遵循道德标准,为此,可以借鉴国外的经验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建立社会信用监督体系。
为了加大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可以建立一支有效的监管队伍,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促使其规范化和法制化。
中国上市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存在问题,有披露制度本身的原因,还有监管机构惩处力度不合理的原因,当上市公司没有严格按照披露的法律法规来披露内部信息时,外部监管机构没有对其进行相应程度的处罚,所以为了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有关负责部门可以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监督监管机构的惩处力度,同时外部监管机构也要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不规范的程度来对其进行相应的惩处,比如,对于未按框架要求进行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对于根本未披露规则所要求的信息时,监管部门必须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相应金额或行政上的处罚;对于向外公布虚假信息的上市公司,对该上市公司和其主要负责人必须采取从严处罚。另外,除了对上市公司明确和加大监管与惩处的力度,对于会计从业人员也要加大监管与惩处力度,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披露报告过程中,没有保持必要和应有的职业道德、职业谨慎,或者没有按照相关的审计准则对上市公司的披露信息予以审计,或者在审计过程中故意或恶意与上市公司串通时,则监管部门就要对涉及到的注册会计师的失职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信息使用者才能得到真正有参考价值的内部信息。
五、培养和保护投资者
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使用更多的是中小投资者,他们在证券市场上处于较弱的地位,投资理念还不够成熟,很大程度上都是跟风者;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在证券市场中起着举足重轻的作用,他们的投资理念和投资行为对中小投资者有着重要的影响,然而现在的证券市场缺乏对机构投资者的培养和对中小投资者的保护,致使有些上市公司任意披露利好的信息甚至虚假信息。所以,为了遏制这种情况的发生,培养和保护投资者就显得尤为重要。
另外,就是要改善包括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公众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认识,因为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使用者涉及很多不同层面,不同使用者对信息的接受、理解和运用能力有所差异。投资者往往更倾向于接受对自己有利的信息,而对那些不良信息会放大其不利的一面,影响自己的策略,长此下去,肯定会对那些严格进行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造成不利影响,使得披露相关、可靠信息的公司越来越少,所披露信息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也会大打折扣。所以,社会公众要以一种全面和客观的心态对上市公司所披露的信息进行评价,形成一种良好的氛围,鼓励上市公司规范的进行信息披露。如此不仅能保证有关信息披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还能提高上市公司预测和控制风险的能力,也可以降低外部参与者使用所披露的信息作出决策的风险。
六、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的好坏与注册会计师有着直接的联系,注册会计师的有力监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上市公司所披露信息的规范性与真实性。
中国目前注会行业整体的执业素质不是很高,缺乏一定的自律性,为此加强注会行业的监管,禁止弄虚作假是行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尽快建立一套针对注册会计师工作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鼓励他们严格、严肃执业,同时对发现的注册会计师的舞弊、欺诈等行为进行从严处罚,此外注册会计师协会也要加大对不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借此来提升整个会计行业的执业水平。
可以通过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机制、弱化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业务的涉及范围、上市公司以一定的频率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等方法来确保和强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独立性,禁止上市公司在进行信息披露时的不良行为。
另外,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也要加强,不止是道德行为的加强还有业务能力上的加强,只有业务能力与时俱进的增强才能应对经济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保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总之,目前上市公司对证券市场的影响日益增大,其所面临的风险日益增多,更加凸显了上市公司进行内部会计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很多学者在内部信息披露方面做了研究,对于完善目前的现状也给出了一定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对于解决现在存在的问题有一定的借鉴和指导意义,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仍然有一些新的领域和新的问题未被涉及和发现,这就要求我们对内部信息方面的研究要更加全面和深入。
参考文献:
[1] 高显鸽.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商业经济,2010,(3):47-48.
[2] 高春兴.国内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2.
[3] 王奇杰.基于博弈论的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研究[J].财政研究,2011,(6):62-65.
[4] 雷鸣.中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现状分析[J].网络财富,2009,(6):210.
[5] 池建刚,李冰.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提高会计信息质量[J].现代经济信息,2005,(10).
[责任编辑 陈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