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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把巡视作为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截止十九大召开,中央巡视组先后开展12轮巡视,巡视了277个党组织;各省区市党委共组织巡视了8362个党组织;中央军委组织开展13批次巡视;在党中央坚强有力领导下,巡视工作在党的历史上首次实现一届任期全覆盖。巡视工作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取得丰硕成果,力度、广度、深度和效果大幅提升。十九大后,党章明确提出“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实行巡视制度,在一届任期内,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实现巡视全覆盖”,为推动巡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制度保障,体现了党内监督无禁区的鲜明立场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国有企业作为党领导的经济组织,开展内部巡察,是对党中央巡视精神的再落实,是依法依章治企的内在要求。
一、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作用
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国有企业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二)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规模和效益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往往重经济轻党建,造成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企业内部缺少监督,企业发展、经营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甚至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是充分发挥党组织自我监督,实现党组织自我净化的重要手段,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具。通过企业党组织内部巡察,全面解决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问题,引导全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企业战略、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工作的实践中去,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企业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巡察力度不减、节奏不降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2018年制定的《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思路进行巩固、深化、发展,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企业巡察更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查找政治偏差。结合企业实际,应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
一是围绕政治建设,主要包括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严肃性,执行企业党组织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建设;民主集中制,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是围绕思想建设,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集中教育,中心组学习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宣传舆论引导,形势任务教育,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企业精神培育与弘扬,企业文化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内容。
三是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包括各级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创先争优,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工作者培训教育,党建经费使用,党费收缴管理;干部选拔使用、管理培训、监督考核,人才管理,职工培训等内容。
四是围绕作风建设,巡察整治“四风”情况,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企业干部作风要求等情况。
五是围绕纪律建设,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党规党纪执行等情况;
三、压实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巡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整改,一是要强化整改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二是要强化整改督查,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察结果作为直接责任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依据。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用好问责武器,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具体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六制”:反馈机制、移交机制、通报机制、台账管理机制、跟踪督办机制、整改公开机制;二是整改建账要“五清”:问题症结原因要清,整改措施、问责要清,整改责任落实要清,整改完成时限要求要清,整改落地、查办效果要清;三是实施“四问”:督办进展问账、检查效果问效、二次不整改的问责、制度不规范的问制。
巡察不是一时之功,通过开展企业内部巡察,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做到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挽回损失、规范管理、严明纪律的作用,为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提高站位,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工作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国有企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作用
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国有企业是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要通过加强和完善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使国有企业成为党和国家最可信赖的依靠力量,成为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力量,成为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力量,成为实施“走出去”战略、“一带一路”建设等重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成为壮大综合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成为我们党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的重要力量。
(二)深刻理解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在规模和效益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企业领导人往往重经济轻党建,造成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企业内部缺少监督,企业发展、经营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有的甚至给党和国家事业造成恶劣影响。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国有企业开展内部巡察,是充分发挥党组织自我监督,实现党组织自我净化的重要手段,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打通党内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工具。通过企业党组织内部巡察,全面解决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问题,引导全党坚定理想信念、坚定“四个自信”,推动全党把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贯彻到谋划企业战略、制定政策、部署任务、推进工作的实践中去,及时校准偏差,坚决纠正偏离和违背党的政治方向的行为,确保企业的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发展。
二、突出重点,确保巡察力度不减、节奏不降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深化政治巡视,2018年制定的《中央巡视工作规划(2018——2022)》,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思路进行巩固、深化、发展,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企业巡察更要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新时代党的建设要求、查找政治偏差。结合企业实际,应重点围绕七个方面展开:
一是围绕政治建设,主要包括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维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严肃性,执行企业党组织决策部署,领导班子建设;民主集中制,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内容。
二是围绕思想建设,主要包括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内集中教育,中心组学习情况;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宣传舆论引导,形势任务教育,一人一事思想政治工作;企业精神培育与弘扬,企业文化建设,活动阵地建设等内容。
三是围绕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包括各级党组织建设标准化,创先争优,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务工作者培训教育,党建经费使用,党费收缴管理;干部选拔使用、管理培训、监督考核,人才管理,职工培训等内容。
四是围绕作风建设,巡察整治“四风”情况,党员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企业干部作风要求等情况。
五是围绕纪律建设,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党规党纪执行等情况;
三、压实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2015年中央第二轮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指出“各级党组织整改不力是失职,不抓整改是渎职”。巡视发现问题是为了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做好巡察整改,一是要强化整改责任,把巡视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强不强的“试金石”,督促被巡察党组织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真改實改、全面整改。二是要强化整改督查,把督促巡视整改落实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把巡察结果作为直接责任人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依据。三是强化成果运用,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分类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四是用好问责武器,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以问责促整改,以整改促发展、促改革。具体可从四个方面着手,一是建立“六制”:反馈机制、移交机制、通报机制、台账管理机制、跟踪督办机制、整改公开机制;二是整改建账要“五清”:问题症结原因要清,整改措施、问责要清,整改责任落实要清,整改完成时限要求要清,整改落地、查办效果要清;三是实施“四问”:督办进展问账、检查效果问效、二次不整改的问责、制度不规范的问制。
巡察不是一时之功,通过开展企业内部巡察,发现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做到建章立制,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巡察发现问题、堵塞漏洞、挽回损失、规范管理、严明纪律的作用,为推动企业向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